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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Jacky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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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ming

Jackyming的維基用戶分身

2024年11月15日

-此傀儡調查已結案並等候存檔。

疑似傀儡

Special:diff/84982800special:diff/84982578special:diff/84982653。--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3 (UTC)[回覆]

請求進行用戶查核:證據欄貼出的編輯歷史可合理懷疑,Mouj2022屬單一用途帳戶且發言語氣極其相似。--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3 (UTC)[回覆]

請問你舉報我什麼?最起碼讓我知道我需要怎麼回答你的疑問--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8 (UTC)[回覆]
這個頁面還有上面,本人已經說得很清楚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9 (UTC)[回覆]
單一用途帳戶你舉報他,那請問關我什麼事情,我還是無法理解你的問題--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01 (UTC)[回覆]
首先我是個人帳號,不是傀儡帳號,其次我的觀點與Jackyming和Talimu0518二位不一致,雖然觀點主體上與Jackyming一致(指中國黨媒是可靠來源)但是觀點上並不相同,也許是我沒有表達明白觀點,我的觀點是雖然中國黨媒在實際情況中表現出其發表是資訊並不怎麼可靠,但是在現階段資訊封鎖的情況下,中國黨媒的資訊來源是唯一的可靠來源,而且在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條目顯示中,可靠來源不須中立、客觀或無偏見官方媒體會為出版或者釋出的消息的可靠性負責,一般情況下官方媒體的消息都作為可靠來源,我還引用條目來補充觀點,我的觀點雖然是Jackyming的補充,但我的觀點都不屬於二位,也不存在為二位其中之一的傀儡。而且我的第一筆編輯是關於《建議更名:「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廣東珠海市駕車衝撞行人案件」》的討論,我對 自由雨日🌧️🌨️ 的證據論點表示質疑--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5 (UTC)[回覆]

其他用戶的意見

被指控使用傀儡的用戶也可在此段留言或進行討論。

  • (+)支持查核。Jackyming和Talimu0518討論可靠來源問題並「落敗」時,Mouj2022立即加入討論,回復邏輯延續Talimu對Jacky的對話。且這是其註冊以來的第一筆編輯。(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6 (UTC)刪去。)此外,二人均有說話抓不住重點的特點。(見固定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3 (UTC)[回覆]
(+)支持查核 本人不承認「傀儡」。--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5 (UTC)[回覆]
二人均有說話抓不住重點的特點。
那是我用語音輸入有點懶罷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7 (UTC)[回覆]
說話抓不住重點和語音輸入的關係是閣下日常習慣用輸入法思考嗎--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24 (UTC)[回覆]
已讀,本人無法反駁--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3 (UTC)[回覆]
(+)支持查核 本人不承認「傀儡」,說話抓不住重點不是我是「傀儡」的證據,我的論點也與Jackyming和Talimu0518有明顯區別,而且閣下提出的證據有誤,我對閣下關於我是否為「傀儡」的證據論點是否站得穩表示質疑。--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2 (UTC)[回覆]
我不知到誰檢舉我是「傀儡」,我只是參與討論,我昨天才拿到IP豁免,昨天才發表了第一個討論,而且檢舉人論點根本站不穩--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39 (UTC)[回覆]
我都已經說了「不承認」指控,我無法聯想到我需要提供什麼證據,因為那個帳號根本不是我本人持有/擁有,一般情況下很多國家的法律都是採用「無罪推定」原則
無罪推定原則,簡單一點來說
在很多國家的法律制度中,通常採用的是「無罪推定」原則。這意味着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在法庭上是被視為無罪的,直到控方能夠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其有罪。這一原則旨在保護個人權利,防止無辜的人受到不公正的處罰。
這樣的法律制度強調了證據的重要性,要求控方必須提供確鑿且合法的證據來證明被告人的罪行,而不是依賴猜測或不實的指控。這在法治國家中是一個重要的基本原則。
或者我再簡單一點來說,舉證是控方的責任,你要證明我是使用傀儡帳號,應該由你提供證據證明,不是由我提供證據證明我沒有使用傀儡帳號--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41 (UTC)[回覆]
兄弟,不是我指控,我也被指控「疑似『傀儡』」--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43 (UTC)[回覆]
反正我已經表明我不是「傀儡」並提出證據了,關於檢舉者者是誰我也不知道,並且檢舉者的論點根本站不穩--Mouj2022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46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法院。不要把維基百科當成法院。--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2:38 (UTC)[回覆]
所以維基百科就可以要求被提報人證明自己沒有罪?這又不是中國平台。--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48 (UTC)[回覆]
本人在珠海案的討論頁已經表達過意見了,在這裏重複一遍:閣下之言行很明顯未能完全理解本站方針指引內容,故此閣下恐怕並不適合在維基百科進行編輯工作。請閣下確保閱讀後可以完全理解方針指引內容再決定是否應當留下,倘若未能理解則將致使工作無法順利進行或給他人帶來相當大一部分困擾,請知悉。--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2:52 (UTC)[回覆]
Ok--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54 (UTC)[回覆]
(!)意見我也不知該不該支持,因爲在我看來理據挺薄弱,可説「可疑」但未達要做傀儡調查的程度;但如果調查可以還兩人清白的話也不完全是壞事。另注意Wikipedia:傀儡#用戶查核依照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私隱政策,只有在理由正當時方可啟用用戶查核,而且只給出查核的大致結果。在沒有充足理由的情況下,懷疑某用戶違反本方針而提出的用戶查核將不予處理。 提醒@JackymingMouj2022你們覺得理由不正當的話,不必支持。利益申報:本人此前與Jackyming有交流,不認爲與Mouj2022是同一人。--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討論貢獻)於2024年11月16日 (六) 08:03 (UTC)加入。[回覆]
補充最重要的一點,如果是因為他@Mouj2022支持我的理據,就要發起傀儡調查,那應該給當時有參與討論的人全部發起傀儡調查,因為整個維基百科所有用戶都肯定曾經有(極少情況下沒有,例如參與社群次數很少)「支持其他用戶的理據/討論」/「在A發表討論後『落敗』然後B用戶發言」/「A和B用戶雖然理據不一樣 但是互動時間線不斷顯示在幾分鐘內 即a用戶發言後 B用戶在1分鐘內發言」完全符合上方的理據,如果按照他的理據 我建議對全維基百科中文區所有用戶發起一次傀儡調查 確保所有人正常情況下只有一個帳號 地球就只有二十四小時,他要在我發討論後最短2分鐘內回覆的話我沒有辦法 除非我發出文字後你可以禁止其他用戶在1小時內參與討論--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18 (UTC)[回覆]
按照他的理據,還應該對所有管理員 行政員 監督員 或者擁有比一般用戶更高權限的用戶 全部發起一次傀儡調查和用戶核查確保所有管理員/擁有比一般用戶更高權限的用戶只有一個帳號,因為以我了解維基百科中文區曾經有一個編輯次數高達40000次 擁有巡查權的用戶被指控使用傀儡帳戶 並且證據確鑿 該用戶的所有帳號被永久封鎖,以確保維基百科中文區的公平性 公正性--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18 (UTC)[回覆]

調查助理、監管員、巡檢管理員的意見

轉交 轉交--)dt 2024年11月26日 (二) 06:5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