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阮文雄 (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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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 wiki promo push - removed on wiki-nl several times already. Please remove the -nl interwiki. Also misuse of sockpuppets on both wiki-en (permblocks there for a long list) and wiki-nl. Kind regards, MoiraMoira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15:19 (UTC)
- Removed, thanks for your help.—Ben.MQ 2009年4月10日 (五) 15:39 (UTC)
參考資料
根據美國國務院網站
美國國務院在2008年將台灣與希臘、日本、新加坡、越南等國列為第二類人口走私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印度、馬來西亞等國為情況更差的第二類人口走私關切名單國家。
北韓、緬甸、伊朗等為情況最差的第三類人口走私國家。-Esun1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01:23 (UTC)
個人也贊同Bencmq的說法,其實兩者擇一即可,並列只是增加贅字,也請要加上中華民國的網友說明應並列的理由以玆討論。--Gonbom (留言) 2009年8月16日 (日) 05: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