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天錫
錢天錫(?—?),字公胤,號長玉,湖廣承天府沔陽州沔陽衛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湖廣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初授戶部主事,四年榷滸墅鈔關,五年升員外,晉郎中,以卓異,兩次紀錄。六年八月任陝西提學僉事[1],稱得人,調榆林中路道僉事。七年升廣東右參議,崇禎三年升浙江水道按察副使,七年調任陝西副使,兩次陪推延綏、寧夏巡撫,九年調簡。十一年敘大捷播酋功,崇禎十二年(1639年)奉命整飭山西保定兵備副使,駐守蠡縣,創陽春書院,纂修縣誌。十五年調岢嵐道副使,召對陳修諫儲備四事,賜茶果,升密雲巡撫右僉都御史。始,方士亮劾罷密雲巡撫王繼謨,參政錢天錫得巡撫。御史孫鳳毛發其事,劾給事中楊枝起、廖國遴為天錫夤緣,因言熊開元面奏,實二人主之,欲令邱瑜秉政,陳演為首輔。御史李陳玉亦言之。帝以開元已下吏,不問,而責令鳳毛陳奏。鳳毛死,其子訴冤,謂國遴、枝起鴆殺之。兩人及天錫並削職下獄[2]。著有《四書宗正錄》、《馴鶴樓稿》,又編有《詩牖》十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