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迎
趙迎(?年—?年),河南河南府鞏縣人,民籍。明朝進士、官員。
生平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二甲第四十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歷員外郎,十四年二月升山西按察司僉事,十五年十一月因前在刑部審理張延齡案時疏縱忤旨,降二級調外任[3][4]。
參考資料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三》:嘉靖十五年十一月,降刑部主事陶廉、徐甲、王春、饒思聦、原任刑部主事趙維垣、方舟、趙迎職各二級,調外任;刑部主事陳公升降雜職,俱坐疏縱張延齡獄故也。時維垣已調禮部,舟改南禮部,迎升山西僉事。
- ^ 《河南府志》:趙迎,鞏縣人。嘉靖丙戌進士,由工部主事累官兵備僉事道,所在稱其職。少時曾讀書於青龍山之慈雲寺中,晨夕攻苦於書,無所不讀,尤精易數,斷驗如神,著《範圍數》二卷。生平喜吟詠,詩文已散軼,惟慈雲後閣題壁詩石刻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