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克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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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戶部尚書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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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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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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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留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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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蔡應龍、蔡應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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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克廉(1511年—1560年),字道卿,號可泉,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五十八名,登第二甲第五十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升郎中,十五年十月因張延齡案貶廣德州同知,累升禮部主客司郎中,十九年七月升貴州按察司僉事、提調學校,丁外艱歸。二十三年六月復除江西提學僉事,升廣東提學副使。累升浙江右參政、江西按察使、右布政使、南京提督操江右僉都御史,三十二年七月被劾回籍聽勘。三十四年六月起復江西巡撫,三十五年六月接替生病的陳儒任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三十六年三月升戶部右侍郎,四月進左侍郎,三十八年七月升南京戶部尚書,三十九年(1560年)三月以振武營兵變被罷官,不久病逝。
家族
曾祖蔡紳,曾任照磨;祖父蔡寬;父蔡佑,曾任教授。前母包氏;母包氏。具慶下。兄克敬、克誠。弟克熙[3]。
參考文獻
嘉靖八年(1529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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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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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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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2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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