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旦
胡旦(?—?),字周父。濱州渤海(今山東惠民)人。[1]生卒年不詳,北宋狀元。
生平
生卒年不詳。少有才學,善於文辭。生性恃才傲物。[2]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年)戊寅科狀元及第,[3]任將作監丞,通判昇州(今江蘇南京),當時南唐僧人多數還俗,無家可歸,在外流浪,胡旦耽心他們聚而為盜,將之收編,在臉上刺字,作為黥兵。遷左拾遺,直史館。出為淮南東路轉運副使,知海州(今江蘇連雲港)。一年後回京。因上《河平頌》觸怒太宗,貶為殿中丞。又上《平燕議》,建議收復燕雲十六州,受太宗賞識。以尚書戶部員外郎身份知制誥。好友馬周常詆毀朝政,攻擊李昉,說他「賦詩飲酒,不聞備邊,曠職素餐,有慚鼎輔」等語。眾人疑為胡旦指使,端拱元年(988年)馬周被流放漁島,胡旦被貶為坊州(治今陝西黃陵)團練副使,又因私自去鄜州(治今陝西富縣)謁見老師宋白,[4]被彈劾,再徙絳州。最後因坐宦官王繼恩謀廢太子事敗,被貶安遠軍行軍司馬,又削籍流潯州(今廣西桂平)。久之,以司封員外郎通判襄州(今湖北襄樊)。宋真宗泰山封禪後,升為祠部郎中。
晚年有目疾,雙目失明,仍令人朗頌經史,以秘書省少監閒居襄州。再遷秘書監,卒於任上。得年八十。[5]因家境貧困,死後無以為斂,朝廷遂賜錢二十萬。著有《漢春秋》、《五代史略》、《將帥要略》、《演聖通訟》、《唐乘》、《家傳》等,皆佚。
家庭
妻:盛氏
子:
侄:
- 胡拱辰,尚書郎
註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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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宋史》卷四三二本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