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東贊
噶爾·東贊域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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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 吐蕃堆壠讓巴 |
逝世 | 667年 吐蕃日布 |
職業 | 吐蕃大貢論 |
噶爾·東贊域松(藏語:མགར་སྟོང་བཙན་ཡུལ་སྲུང༌།,威利轉寫:mgar stong btsan yul srung,THL:Gar Tongtsen Yulsung,藏語拼音:ga tong zain yü sung,?—667年[1]),又譯東贊域宋,吐蕃帝國早期著名政治家、軍事家和外交家,出身噶爾氏家族,曾擔任過大貢論之職。他是松贊干布時期最重要的大臣之一。根據史籍記載,祿東贊為人「明毅嚴重」,當政期間在政治、經濟制度方面多有建樹。
噶爾·東贊域松於藏文史料中被簡稱為噶爾·東贊(མགར་སྟོང་བཙན),亦被稱為大論東贊(བློན་ཆེན་སྟོང་རྩན)、倫布噶(བློན་པོ་མགར་,意為「大臣噶爾氏」)。在漢文史籍中,他以祿東贊、論東贊、大論東贊的名字出現,皆自藏語「བློན་སྟོང་རྩན」(Lon Tongtsen,意為「貴族東贊」)翻譯而來。其中,又以祿東贊一名為漢族人民所熟知。
生平
松贊干布時期
祿東贊出生年月不詳,是堆隆讓巴人。[2]根據敦煌出土藏文文獻《小邦邦伯家臣及贊普世系》(P.T.1286)的記載,噶爾氏家族原為吐蕃十二小邦(藏語:རྒྱལ་ཕྲན་སིལ་མ་བཅུ་གཉིས)之一岩波查松(藏語:ངས་པོ་འི་ཁྲ་སུམ་)國王之家臣的後裔,[3]領地位於今日墨竹工卡縣止貢一帶。根據藏學家劉立千考證,孫波被吐蕃征服後,噶爾氏成為吐蕃的重臣。[4]吐蕃大貢論噶爾·赤扎孜門、噶爾·芒香松囊皆出自噶爾氏一族。根據五世達賴《西藏王臣記》的記載,祿東贊是噶爾·東麥赤恰(藏語:སྟོང་མོས་ཁྲི་ཆགས་)的兒子。[5]
松贊干布繼位之初,率領吐蕃騎兵征服了青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區,確立了吐蕃在高原的霸主地位。與此同時,松贊干布派遣祿東贊與吞彌·桑布扎,攜帶禮物和隨從一百餘人出使尼婆羅,向國王阿姆蘇·瓦爾瑪(光胄王)提出和親,希望娶公主布里庫提(尺尊公主)為妃。在吐蕃的威脅恫嚇下,光胄王被迫將尺尊公主嫁給了松贊干布。[6]
640年,松贊干布派遣祿東贊為正使,吞彌·桑布扎、支·塞汝恭頓為副手[7]出使中國唐朝,成功地促使唐朝與吐蕃和親,派遣文成公主進入吐蕃。在出使唐朝期間,祿東贊因機智善變,極為唐太宗賞識,唐太宗封其為唐朝的右衛大將軍。[8]支·塞汝恭頓嫉妒祿東贊的才能,建議唐太宗將祿東贊留在唐朝以永保兩國和平;[9]因此唐太宗試圖將琅琊公主的外孫女段氏嫁給祿東贊,誘使他為唐朝效力,但被祿東贊婉拒。[8][10]
根據《賢者喜宴》的記載,祿東贊與達傑·莽布支(藏語:ད་རྒྱལ་མང་པོ་རྗེ།)創立了吐蕃歷史上最早的行政區域——「如」(藏語:རུ།),並頒佈了相關法律;又設置「奎本」(藏語:ཁོས་དཔོན)一職,為這些地區的行政長官。祿東贊自任吐蕃的奎本。[11]
根據《大相世系》記載,642年,祿東贊與瓊波·邦色蘇孜等著名大臣,追隨松贊干布討伐羊同(即象雄),費時三年,成功征服了這個國家,統一了青藏高原。[12]瓊波·邦色被任命為象雄的奎本。[11]
吐蕃大相娘·芒布傑尚囊因征服蘇毗而受到松贊干布的重用,大臣瓊波·邦色心中嫉妒,使用離間計陷害並害死了尚囊,繼任大相之位。後來瓊波·邦色邀請松贊干布到自己的封地藏蕃視察,試圖謀害贊普。松贊干布命令祿東贊前往藏蕃安置贊普的牙帳。但祿東贊發現了奸謀,將其報告松贊干布。結果瓊波·邦色被迫自殺,祿東贊繼之為大相。[13]
攝政時期
650年左右,松贊干布去世,其孫芒松芒贊年幼,由祿東贊輔政。祿東贊掌權期間,致力於安定吐蕃內部,進行一系列制度改革。同時也繼承了松贊干布的對外擴張政策。
652年,祿東贊發兵征服洛沃(藏語:གློ་བོ།,今阿里地區)和藏爾夏(藏語:རྕང་རྒྱའ།,今後藏地區)。653年進行稅制改革,制定牛腿稅制度(藏語:གནག་ལིངས་།),遣達傑·莽布支徵收田稅。次年於蒙布賽拉宗(藏語:མོང་པུ་སྲལ་མཛོང་།)主持集會,點視戶口,建立戶籍制度。655年,又制定了吐蕃歷史上的第一部法律。此後,祿東贊多次巡視吐蕃各地。
656年,祿東贊率12萬大軍攻滅白蘭部,同時積極保持同唐朝的友好關係,兩次向唐朝請求和親。659年始,祿東贊開始對青海湖一帶的吐谷渾展開大規模入侵,並於663年徹底滅亡吐谷渾,改其地名為「阿豺」(藏語:ཨ་ཞ་)。此後祿東贊一直居住在吐谷渾故地,招撫吐谷渾舊部。[14]
659年,祿東贊前往吐谷渾。同年,吐蕃將領達延·莽布支在烏海與唐朝將領蘇定方交戰,達延·莽布支陣亡。[15]芒松芒贊以年老為由罷免了祿東贊的大貢論之職,以倭美岱類贊代之。661年,倭美岱類贊謀反被殺,祿東贊再次被任命為大貢論。[16][17]
祿東贊執政期間,吐蕃曾試圖奪取唐朝轄下的西域。662年,唐朝西域都護府轄下的疏勒、龜茲以及西突厥的弓月等部反唐投蕃。唐朝派遣蘇海政、昔興亡可汗阿史那彌射、繼往絕可汗阿史那步真前往討伐。但昔興亡與繼往絕有矛盾,昔興亡在內訌中被殺,其餘部投奔吐蕃。唐軍與蕃軍在西域遭遇,蘇海政以行賄的方式讓吐蕃退兵。665年,弓月等部引蕃軍進攻于闐(吐蕃人稱之為「李域」,藏語:ལི་ཡུལ་)。唐朝派西州都督崔智辯往救。崔智辯以圍魏救趙的方式襲擊吐蕃,迫使蕃軍退回境內。
666年,祿東贊自吐谷渾回邏些城,途經悉立山谷,頸部得了癰疽之症。[18]次年,老死於日布(藏語:རིས་བུར་)。[19][16][20]其子贊悉若、論欽陵相繼擔任大相,繼續把持吐蕃朝政數十年。祿東贊的其他兒子則把持着各地的兵權,其家族權傾一時。
相關傳說
根據藏族傳說,祿東贊奉松贊干布之命到達長安,向唐太宗提出和親。但當時有格薩(指党項)、大食(指波斯)、天竺、白達霍爾(指突厥或回紇)等國使臣[21],各率一百人同時前來提親。這使唐太宗十分為難,最終決定出難題考驗使臣的智慧,將文成公主嫁給勝出者所屬的國家。[22]
- 第一試:絲綢穿孔。唐太宗取出一塊翠玉,其中有一個十分曲折的孔,要求眾使臣將一束絲綢穿過這個孔。四國使臣皆不能穿過,唯祿東贊為人機智靈敏,事先捉了一隻螞蟻,用牛乳把它餵得如拇指般大小;待穿孔之時,將絲綢的一端拴在螞蟻身上,置之於孔前,用力一吹,螞蟻帶着絲綢從孔中爬過,順利完成了任務。
- 第二試:吃羊鞣革。唐太宗給每個使團五百隻羊、一百壇酒,要求一天之內將羊全部吃完並將羊皮鞣成皮革。祿東贊令每名隨從各殺羊一隻,將皮剝下,加鹽調和,排隊傳遞羊肉吃下,同時喝酒。吃完羊肉後,祿東贊下令從隊首依次傳遞羊皮搓揉,到了隊末之人便可以塗油了。最終只有吐蕃使團完成了任務。
- 第三試:為馬、雞辨認母子關係。唐太宗令人將母馬一百匹和小馬一百匹混雜在一起,要求使臣辨認它們之間的母子關係。祿東贊在前一天晚上將小馬和母馬分別拴在不同的地方,只給小馬吃草不給它們飲水。次日將小馬放入母馬群里,小馬各尋其母吸食其乳,因此得以辨識。唐太宗又讓使臣辨認雞的母子關係。祿東贊將母雞和小雞都放入一個大的雞槽之中,在母雞脖子下跳動覓食的即為其子。
- 第四試:辨認樹木的根與梢。唐太宗給了使臣一百條松木,要求他們辨認根和梢。祿東贊命人將松木投入河中,下沉的一端便是根,上浮的一段便是梢。
- 第五試:辨認路徑。唐太宗在夜間召見各國使臣入宮聽戲,聽戲結束後,唐太宗要求使臣都按原路返回館驛。由於宮中路徑複雜,其他四位使臣都迷路了。只有祿東贊由於在入宮之時,於所經過的每個宮門旁都用藍靛和硃砂作了記號,順利地返回了館驛。
- 第六試:辨認公主。唐太宗下令給各國使臣三天期限,三天之後到城東郊集合,在三百名美女中辨認出文成公主。祿東贊事先探聽得知館驛的主婦曾與文成公主相善,向她詢問了文成公主的相貌特徵,最終認出了文成公主。
由於祿東贊順利通過了唐太宗的六次難題的測試,被唐朝人稱讚為「六試婚使」、「六難婚使」。唐太宗讚賞祿東贊的才智,最終決定讓文成公主和親吐蕃。
後世評價
- 《新唐書》評價:「東贊不知書,性明毅,用兵有節制。吐蕃倚之,遂為強國」。[23]
- 敦煌出土的藏文文獻《吐蕃贊普傳記》稱讚道:「在上者深沉要數赤松贊贊普(指松贊干布),在下者賢明要數東贊域松。」[24]
- 五世達賴稱讚:「他所作政教相輔事業,不僅對吐蕃國王盡忠職守,對吐蕃人民也留下了難忘的德澤。」[25]
- 《賢者喜宴》將祿東贊與吞彌·桑布扎、支·塞汝貢敦、娘·墀桑揚敦四人合稱為「四賢臣」(藏語:མེད་ཐབས་མེད་པའི་བློན་པོ)。[26]
子孫
據敦煌吐蕃文獻《吐蕃大事紀年》記載,祿東贊有五個兒子[27]。
- 長子:贊悉若(?—685年),即噶爾·贊聶多布,繼祿東贊之後為吐蕃大貢論。
- 次子:論欽陵(?—698年),即噶爾·欽陵贊卓,繼贊悉若之後擔任吐蕃的大貢論[28]。
- 三子:贊婆,即噶爾·沒陵贊藏頓[28]。
- 四子:悉多于,即噶爾·達古日聳(藏語:མགར་སྟ་གུ་རི་ཟུམ།)。
- 五子:勃倫贊刃(?—695年),即噶爾·贊輾恭頓(藏語:མགར་བཙན་ཉེན་གུང་སྟོན།)。
祿東贊的諸子掌握着吐蕃的政權和兵權,其威望甚至超過了贊普一族。這一狀況一直持續到699年贊普赤都松贊消滅論欽陵為止。政變發生後,祿東贊的第三子贊婆與論欽陵之子噶爾·莽布支(漢文文獻稱之為論弓仁),率部眾和一些族人向唐朝投降,並且以「論」為姓,成為論姓的始祖。
腳註
- ^ A History of Buddhism in India and Tibet: An Expanded Version of the Dharma's Origins Made by the Learned Scholar Deyu. Simon and Schuster: 499. 2022年7月19日 –透過Google Books.
- ^ 《西藏王統記》47頁
- ^ 敦煌出土的吐蕃時期藏文文獻《小邦邦伯家臣及贊普世系》(編號P.T.1286)記載:「岩波查松之地,王為古止森波傑,其家臣為『噶爾』與『年』二氏。」
- ^ 《西藏王統記》第181~182頁(註釋310)
- ^ 《西藏王臣記》69頁
- ^ 尺尊公主入藏的時間沒有確切記載,據《新編尼泊爾史》記載光胄王死於621年,因此其入藏時間應在621年之前。
- ^ 《西藏王統記》第十三章迎娶文成公主一節中,有二人的名字登場(見該書66頁)
- ^ 8.0 8.1 《新唐書·吐蕃傳》
- ^ 《西藏王統記》69頁
- ^ 《西藏王統記》稱祿東贊被唐太宗扣留在唐朝,後來逃歸吐蕃。(參見該書第十三章)但此故事不見於任何漢文文獻的記載。
- ^ 11.0 11.1 《賢者喜宴》30~31頁
- ^ 《吐蕃史稿》第56頁
- ^ 《吐蕃史稿》65頁
- ^ 《吐蕃史稿》85~86頁
- ^ 《吐蕃大事紀年》:「及至羊年,大論東贊前往阿豺。達延莽布支於烏海之東岱初與唐朝蘇定方交戰,達延亦死,以八萬之眾敗於一千。」
- ^ 16.0 16.1 根據敦煌出土的吐蕃時期藏文文獻《贊普傳記》(編號為P.T.1287)記載:「噶爾·東贊域宋任之,域宋年耄,由倭美岱類贊繼任。不久,彼以心懷逆二見殺。其後,東贊重新出任,六年,老死。」
- ^ 薛宗正,「噶爾家族與附蕃西突厥諸政權——兼論唐與吐蕃間的西域角逐」,中國邊疆史地研究,第12卷 第4期,2002年12月。
- ^ 敦煌出土的吐蕃時期藏文文獻《吐蕃大事紀年》(編號P.T.1288)記載:「及至虎年,……大論自吐谷渾境還。於悉立山谷頸部患癰疽。」
- ^ 《吐蕃大事紀年》:「及至兔年,贊普至倭兒芒,大論東贊薨於日布。」
- ^ 《資治通鑑》記載:「至兔年(667年),……大論東贊死於日布。」《賢者喜宴》稱祿東贊在征討唐朝期間死於軍中,這裏的日布應該是吐谷渾的一個地名。(《賢者喜宴》95頁腳註6)。
- ^ 關於這些國名的註解,參見《西藏王統記》第185頁
- ^ 《西藏王統記》第62~66頁
- ^ 《新唐書·吐蕃傳》。此處所稱的「書」應當指的是四書五經之類的漢文儒學典籍,祿東贊創立法律制度說明了他能夠看懂藏文。(《吐蕃史稿》85頁)
- ^ 《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增訂本》,169頁
- ^ 原文參見《西藏王臣記》103~104頁。轉引自《吐蕃史稿》88頁
- ^ 《賢者喜宴》30頁
- ^ 《吐蕃史稿》89頁
- ^ 28.0 28.1 部分漢文史料稱是祿東贊的孫子。但據敦煌出土的藏文文獻記載,實應為祿東贊之子。
參考資料
- 舊唐書·吐蕃傳
- 新唐書·吐蕃傳
- 冊府元龜
- 資治通鑑
- 《吐蕃史稿》,才讓著
- 《賢者喜宴》,黃顥譯,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1989年3月出版(原載於《西藏民族學院學報》)
- 《西藏王統記》,索南堅贊著,劉立千譯註。民族出版社,2000年2月出版。
- 《西藏王臣記》,五世達賴著,郭和卿譯。民族出版社,1983年出版。
- 《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增訂本)》,王堯、陳踐譯註,民族出版社,1992年2月出版。
- 藏人文化網·祿東贊
噶爾·東贊域松 (祿東贊) | ||
前任: 瓊波·邦色蘇孜 |
吐蕃大貢論 652年—659年 |
繼任: 倭美岱類贊 |
前任: 倭美岱類贊 |
吐蕃大貢論 661—667年 |
繼任: 尚·論查莫 (代理大貢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