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
祭司(英語:Priest),依信仰或神職層級而有不同的稱呼,如祭師、司鐸或神父等,是指在宗教活動或祭祀活動中,為了祭拜或崇敬所信仰的神,主持祭典,在祭壇上為共祭或主祭的神職人員。祭司在早期社會中已經出現(如巫覡宗教)。根據不同的信仰,祭司被認為具有程度不同的神聖性。在天主教會中祭司(司鐸)除了要主持彌撒及婚禮外,為一班人禱告、告解、臨終禱告,甚至驅魔也是祭司的職務,或協助主教管理教務。祭司(司鐸)通常也是一個教堂的負責人。
古代埃及
古埃及宗教中,與神明溝通的責任和權利屬於法老,而法老將此責任託付給祭司們。
古代中國
在上古時代,儒生是專門從事國家祭祀禮儀的職業人才。他們世代相傳,將古老的典章制度、歷史記錄保留下來。到孔子的時候,集歷代之大成,整理了易、書、禮、樂、詩、春秋六大經典,後樂經失傳,也稱五經,其中儀禮、禮記均記載了古代天子、官員、儒生主持各類祭祀的相關內容,其中對先師、祖先的祭祀一直保留至今:現在,在祭孔儀式中,經常由文教相關官員、教育機構負責人擔任主祭。在祭祖中,則由宗長、族長、家長等擔任主祭;不過,向上帝獻祭是皇帝的特權,普通百姓和官員皆不能向「上帝」或「天」獻祭,參見天壇。所以在此意義上,皇帝既是政治領袖,也是最高宗教領袖,兼任大祭司的職位。
猶太教
摩西五經記載,上帝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成為服事上帝的人。民數記指出,利未支派不在數點之內,也代表以色列所有頭生的事奉上帝。而在利未支派之中,只有亞倫的子孫才有權作大祭司,形成了「舊約」祭司體系的傳統[1] [2]。
在舊約時代,如果不是亞倫的子孫而立為祭司,是一項很嚴重的罪行。
以色列人分為南北兩國時,北方以色列國的第一個王耶羅波安,因為恐怕百姓上耶路撒冷獻祭,人心就會漸漸歸向南國猶大,所以設立了兩個金牛犢,分別安放在但和伯特利,然後擅立「凡民」為祭司[3],「凡民」是指非亞倫子孫。
獻祭的種類
基督教
天主教和東正教
天主教會和東正教會的宗教職位,在英文是priest,但是翻譯到中文後未譯為「祭司」,而譯為「司鐸」(「神父」)。之所以在英文中稱為priest,是因為司鐸所主持的彌撒,本義是「感恩祭」,也是一種獻祭,所以主持獻祭的人稱為祭司就是合理的。
明清時期的耶穌會士教將sacerdote(priest)譯作「撒責爾鐸德」,隨後的文獻漸漸簡稱為「鐸」,「鐸德」或「司鐸」[註 1] [9] [10],其中「司鐸」既是音譯也是意譯,而「神父」則是日常生活中人們對司鐸的稱呼。最早一批中國本土神學家的著作里已經開始大量使用「撒責爾鐸德」、「司鐸」等詞。福建教友李九標曾解釋說:「泰西諸司鐸之航海而東也,涉程九萬,歷歲三秋。比入東土,而尺絲半粟,毫無所求於人,獨鐸音遠播。……標不敏,戊辰秋杪,始得就艾、盧二司鐸,執經問道。……司鐸若洪鐘,叩之即響。茲鐸音具有,真足令愚者醒,頑者馴,智者見智,而仁者仁。[11]」明清時期即使有反教心理的儒士,也使用「司鐸」的稱呼,直到清末民初的文獻中也更多「司鐸」一詞,而少見「神父」。如今,天主教的正式文獻中也用「司鐸」,如2009年教宗本篤十六世發表《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天主教主教、司鐸、信友及度過獻身生活者牧函(綱要)》。
近一千年來在天主教會只有男修士才可擔當此職位,但並非所有修士都以成為司鐸為志,選擇終身為修士的所在多有。拉丁禮的天主教會的司鐸終身不可結婚,而東正教會及東儀天主教會的司鐸可以在領受副執事品前結婚,但主教只能在修士中挑選,還有一些不是修士的獨身者是司鐸。近年有天主教會改革派人物曾倡導容許由女性擔任司鐸但被教會內的保守派拒絕。關於女性不能領受神品的出處,是因為女性的諸多不便,在祭台前是不能用一般的血液事奉的,而女性不能恆常事奉。司鐸分為教區司鐸和修會司鐸,教區司鐸由教區主教管轄;修會司鐸由修會總會長管轄。要注意的是修士不是天主教會的宗教職位之一。天主教會的神職人員僅包含執事、司鐸(神父)與主教。
司鐸的首要任務是:
- 「服務聖道」——「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
- 「服務聖事及聖體」——天主藉着司鐸的手在教友生活的不同光景中聖化、堅強他們對主的信靠。
- 成為「天主子民的領袖」——就如基督一般地「他來不是為接受服事,而是為服事他人。」以百般的忍耐和各樣的教訓,去反駁、去斥責、去勸勉。
成為天主教會司鐸過程:
- 要找修院/堂區/資深司鐸,定期會面,給予指導,分辨聖召,
- 若要成為教區/修會司鐸便分別要向教區修院/修會申請。
- 若申請被接納,
- 教區→修生
- 修會→初學生→發初願後成為修會會士(修士/修女)
- 然後接受靈修、人文、哲學、神學、牧靈等培育,一般至少7年
- 之後,向主教申請成為執事。若主教批准,由主教授予執事聖秩,祝聖其為執事。
- 經過約1年過渡期,再向主教申請成為司鐸(神父)。若主教批准,由主教授予司鐸聖秩,祝聖其為司鐸。
英國國教
英國國教(聖公會)保留了天主教會的聖統制,同樣有祭司,英文和天主教會司鐸一樣稱為priest(聖品)。不過,有部分華人地區錯誤把priest譯成「牧師」(pastor),容易令人誤解聖公會祭司的角色。而日本聖公會則使用司祭來稱呼priest,稱謂比較正確。
戰亂中的祭司
在戰亂中,神父或牧師可以代表和平的象徵,也是溝通者。例中日戰爭中外國來的牧師、神父從事人道救援工作,當時的日軍不敢輕易冒犯,以免干犯西洋外國,遭人譴責。而在單國璽樞機的回憶中,隆其化神父曾在其小時候一人阻擋日軍士兵進入教堂。
相關條目
參見
註釋
- ^ 鐸是一種古代樂器,相傳古代宣佈教化的人必搖木鐸以聚眾,天主教用儒家關於「施政教時振木鐸」的說法,故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