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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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軍也稱監軍事、督軍,是中國歷史上,替中央政府監督在外之軍隊的官職,常持節。
簡介
監軍之名最早見於春秋時代齊景公以司馬穰苴為將,以寵臣莊賈為監軍[1]。
秦始皇命蒙恬率兵防禦匈奴,以長子扶蘇為監,是為太子監軍之始。
至南朝時,監軍發展成為「典簽制度」。
唐玄宗開元二十年(732年)以後,開始委派宦官擔任監軍,職權為「監視刑賞,奏察違謬」,唐代監軍制度完備,主要原因在於府兵制的瓦解、募兵制取而代之以後,朝廷無法有效控制地方軍隊,必須使用監軍制度。安史之亂後,置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左右羽林六軍辟仗使,以宦官充任。唐朝中後期,宦官權勢開始坐大,甚至有廢立皇帝之權。直到唐昭宗天復三年,朱溫盡殺宦官,唐代宦官監軍制度告終,至此監軍制度亦走向衰落。
宋朝的基本國策是強幹弱枝,「兵無常帥、帥無常師」,兵將不相習,可以有效控制地方軍隊,因而逐漸不需要監軍一職。
宋代以後各朝代,時設時不設。
民國初年,位居要津的軍官,往往以行省督軍、某部督軍、監軍等頭銜任職於北洋政府,而實際為軍閥。
今日,中華民國國軍實行的輔導長制度、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的指導員制度,亦有古時監軍的功能。
參見
註釋
- ^ 《史記.司馬穰直列傳》:「穰苴曰:『......願得君之寵臣,國之所尊,以監軍,乃可。』於是景公許之,使莊賈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