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齊
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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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 | 周朝諸侯國 |
國都 | 營丘(山東臨淄區齊都鎮北) |
政府 | 封地 |
• 始封此國者 | 周安王 |
• 爵位 | 侯爵 前334年稱王 |
• 姓 | 媯姓田氏[1] |
• 始祖 | 齊太公田和 |
• 亡國之君 | 齊王建田建 |
分封 | |
• 創始 | 前386年 |
• 滅亡 | 前221年 |
• 滅亡原因 | 為秦國所滅 |
史書記載 | 史記 |
田氏齊國,史稱田齊,為田氏代齊後的齊國,是戰國七雄之一,
田氏出於陳厲公之子陳完(田完)。前672年,陳完因避難入齊,事齊桓公,為齊國大夫,陳與田古音相近,故古書往往作田。人稱「田氏」,田桓子時田氏開始強大,到了田和時流放了齊康公,自立為君,是為田和代齊。前386年周安王承認田和取代了姜齊。
田和傳三代到齊威王,進行改革,國力強盛,大敗魏國,開始稱王,成為戰國七雄之一。此後長期與秦國東西對峙。前284年五國聯合攻齊,齊被燕將樂毅攻破,從此國力衰弱。前221年為秦所滅。
歷史
田完入齊
前707年陳他殺太子免而自立,太子免有三弟,長為公子躍,次公子林,次公子杵臼。前706年八月,三人怨恨陳他,就讓蔡國人謀殺陳他,陳他被殺後,公子林等擁公子躍為君,是為陳厲公。
據《左傳》記載,相傳在陳厲公的兒子公子完年少的時候,周朝廷的太史拿着《周易》見厲公,厲公要他給公子完卜卦,在六十四卦中得到「《觀》之《否》」的結果。太史預言公子完將要享有國家,但不在本國,也不是他這一代人,而是在其子孫。而被他的子孫取得的那個國家,將會是一個姜姓國。然而事物不可能兩全其美,要等到陳國衰亡後,他的子孫才會昌盛。[2]
前700年八月,公子林繼立,是為陳莊公。莊公在位七年卒,弟公子杵臼立,是為陳宣公。
公子完和陳宣公的太子禦寇交好。前672年宣公想要改立太子,於是殺了太子禦寇,公子完逃往齊國,當時齊國為姜姓為大國,最強勢時疆域東到海,西到黃河,南到泰山,北到無棣(今河北鹽山南)。其君主為姜太公的後裔,齊桓公。桓公頗為賞識,命公子完任工正,陳完入齊後,人稱田完。
田完生田孟夷,田孟夷生子田孟莊、田孟莊生子田文子,文子時,田氏逐漸變強,死後傳位田桓子。
田氏專權
前532年,齊惠公後代的欒氏、高氏被田桓子聯合鮑氏所滅,欒施和高彊奔魯國,齊國姜姓公族勢力大大減弱。桓子傳田武子,武子卒,無子,弟田乞即位,是為田僖子。
田僖子在位時,甚至以「大斗出小斗進」等手段極力拉攏平民和失勢的公族,僖子向百姓徵收賦稅時用小斗收進,借給百姓糧食時用大斗,向百姓施以恩德,晏嬰多次向齊景公進諫,齊景公卻不干涉。晏嬰認為田家的先祖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和先君陳胡公、大姬已經來到齊國,接受祭祀了。齊國將要成為田氏的了。[3][4]
田氏的支系子孫田穰苴因打敗晉、燕兩軍被任為大司馬,因田氏勢力擴大而警惕的高張、國夏對齊景公說穰苴的壞話,司馬穰苴被免官。田僖子立志要除掉高氏和國氏[5]。
前500年,晏嬰去世。由高氏、國氏兩大夫把持朝政。前489年,景公病重,遺命國夏、高張扶立少子公子荼為太子,驅逐群公子,把他們發配至東萊[6]。
不久,田乞發動宮廷政變,滅高、國兩家,高張被殺、國夏奔莒、晏圉奔魯。田乞弒殺安孺子,與鮑牧及諸大夫另立年齡較長的公子陽生為國君,是為悼公[7]。
前485年,田成子田恆唆使大夫鮑息弒齊悼公,立公子壬為國君,是為簡公。前481年,田恆發動政變,殺死了闞止和簡公,擁立簡公弟弟公子驁為國君,是為平公。
自此之後,田成子獨攬齊國大權,盡誅鮑、晏諸族。田氏家族專權於齊國平公、宣公、康公三代。
田齊時代
陳完後人田和擔任齊相國時,將齊康公放逐到海上,自立為君,於是,姜姓齊國成了田齊。這就是歷史上的田氏代齊。
田齊立國時,已進入戰國時期,齊成為戰國七雄之一。田和是第一代田齊之君,是為太公和。田和之孫齊桓公午臨淄置稷下學宮,「設大夫之號」,招聚天下賢士。前386年周安王承認田和為齊侯。到威王、宣王時,稷下人才濟濟,成為東方學術文化的中心。齊威王任用鄒忌為相,改革政治,齊國遂強大。前353年,齊大敗魏國於桂陵。前341年,齊又大敗魏軍於馬陵。前334年,齊威王與魏惠王「會徐州相王」,正式稱王。威王晚年,相邦鄒忌與將軍田忌爭政。前322年,田忌攻臨淄,求鄒忌,不勝,逃亡楚國。
前314年,燕國發生「子之之亂」;在孟軻勸說下,齊宣王命匡章率「五都之兵」、「北地之眾」攻破燕國,齊國實力極盛。前301年,齊聯合韓、魏國攻楚,大敗之。前298年-前296年,齊聯合韓、魏連年攻秦,入函谷關,迫秦求和。前288年,齊、秦並稱東、西帝,旋皆放棄帝號。次年,蘇秦、李兌合趙國、齊、楚、魏、韓攻秦,罷於成皋。前286年,齊湣王乘宋國內亂,於是出兵滅宋。由於齊國獨自霸佔宋國國土,引來其他各國不滿,秦國於是與趙、楚等和談,前284年,燕昭王以樂毅為上將軍,合燕、秦、韓、趙、魏伐齊攻入臨淄,連下七十餘城,齊城不下者只有莒縣和即墨。湣王逃入莒,被淖齒殺死。王孫賈與莒人殺淖齒,立湣王子法章為齊襄王。燕引兵東圍即墨,城中推舉田單為將。雙方相持達五年。前279年,田單組織反攻,用「火牛陣」大敗燕軍,收復失地。齊雖復國,但元氣大傷,無力再與秦抗衡。
前236年,秦王乘趙國進攻燕國之際,分兩路大軍攻趙,拉開了統一戰的序幕。秦國重金收買了齊丞相后勝,齊王建聽信了后勝的主張,使齊國即不合縱抗秦,也不加強武力戰備。秦國滅五國後,齊王才頓感到秦國的威脅,慌忙將軍隊集結到西部邊境,準備抵禦秦軍的進攻。前221年,秦王在滅亡韓、魏、楚、燕、趙之後,以齊拒絕與秦互通使者為由,命駐守燕地的王賁率領秦軍伐齊,秦軍由燕地南下直奔齊都臨淄(今山東淄博北)。齊國西部主力未能回援,臨淄民眾面對秦軍突然來攻,措手不及,不敢抵抗。齊王建出城投降,齊國滅亡。秦國滅除六國,統一天下,在齊地設置齊郡和琅邪郡。
著名事件
人物
君主
公族
將軍
- 檀子,即田解子(《田世家》、《說苑》)
- 黔夫,即黔逐子(《田世家》、《說苑》)
- 北郭刁勃子(《說苑》)
- 田種首子,即種首(《田世家》)
- 田盼,朌子(《田世家》)
- 田忌,或作田居子、田期、田期思、田臣思、陳忌、陳臣思、徐州子期(《說苑》、古本《竹書紀年》、《戰國策》)
- 孫臏,軍師(《孫武列傳》)
- 匡章
- 韓聶
- 王蠋
- 太史敫
- 田單
文臣
- 括子(《淮南子》)
- 牛子(《淮南子》)
- 無害子(《淮南子》)
- 淳于髡(《田世家》、《新序》、《說苑》)
- 即墨大夫(《田世家》)
- 阿大夫,被烹(《田世家》)
- 段干朋,或作段干綸(《田世家》、《齊策一》)
- 牟辛,大夫(《田世家》)
- 茅焦
- 貂勃
- 王孫賈
- 莊暴,(《莊暴見孟子章》)
相國
陰陽家
女性
其他
- 徐公(《齊策一》)
註解
- ^ 陳國的公子完逃到了齊國,齊桓公封之為工正,列為大夫,「陳」、「田」古音相近,因此又稱田完。田與陳逐漸成為不同的姓氏
- ^ 《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於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 ^ 《左傳·昭公三年》:……齊其為陳氏矣!……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鍾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齊矣。
- ^ 顧德融、朱順龍 著《中國斷代史系列:春秋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 7-208-03612-8 第六章 春秋時代的社會構成與階級鬥爭 第三節 各國新舊勢力的鬥爭,國家政權的封建化 三、齊國田氏(陳氏)代姜齊
- ^ 《史記·卷六十四·司馬穰苴列傳 第四》:已而大夫鮑氏、高、國之屬害之,譖於景公。景公退穰苴,苴發疾而死。田乞、田豹之徒由此怨高、國等。其後及田常殺簡公,盡滅高子、國子之族。
- ^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五十八年夏,景公夫人燕姬適子死。景公寵妾芮姬生子荼,荼少,其母賤,無行,諸大夫恐其為嗣,乃言願擇諸子長賢者為太子。景公老,惡言嗣事,又愛荼母,欲立之,憚發之口,乃謂諸大夫曰:「為樂耳,國何患無君乎?」秋,景公病,命國惠子、高昭子立少子荼為太子,逐群公子,遷之萊。景公卒,太子荼立,是為晏孺 子。冬,未葬,而群公子畏誅,皆出亡。荼諸異母兄公子壽、駒、 黔奔衛,公子駔、陽生奔魯。萊人歌之曰:「景公死乎弗與埋,三軍事乎弗與謀,師乎師乎,胡黨之乎?」
- ^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第二》:晏孺子元年春,田乞偽事高、國者,每朝,乞驂乘,言曰:「子得君,大夫皆自危,欲謀作亂。」又謂諸大夫曰:「高昭子可畏,及未發,先之。」大夫從之。六月,田乞、鮑牧乃與大夫以兵入公宮,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徒追之,國惠子奔莒,遂反殺高昭子。晏圉奔魯。八月,齊秉意茲。田乞敗二相,乃使人之魯召公子陽生。陽生至齊,私匿田乞家。十月戊子,田乞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幸來會飲。」會飲,田乞盛陽生橐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將與大夫盟而立之,鮑牧醉,乞誣大夫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鮑牧怒曰:「子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相視欲悔,陽生前,頓首曰:「可則立之,否則已。」鮑牧恐禍起,乃復曰:「皆景公子也,何為不可!」乃與盟,立陽生,是為悼公。悼公入宮,使人遷晏孺子於駘,殺之幕下,而逐孺子母芮子。芮子故賤而孺子少,故無權,國人輕之。
參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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