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張
潘張(16世紀—17世紀),雲南鶴慶府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潘張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雲南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中會試副榜[2],授原武知縣,就任七日後立即開倉賑災,人民賴以存活,遷任通山知縣,嚴禁當地溺女陋習,一時人稱為「慈母」,地方習俗喜女僧和祭祀鬼,他下令停止,淫祀就此終止,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入祀鄉賢祠[1][3]。
引用
參考文獻
- 光緒《續雲南通志稿》·卷一百一十三·人物誌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二·選舉
- 光緒《鶴慶州志》·卷二十三·鄉賢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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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祥 |
明朝原武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王永壽 |
前任: 王廷鉞 |
明朝通山縣知縣 1628年-1632年 |
繼任: 張世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