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威縣,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縣。治所可能在今越南河內市青威縣[1][2]。
沿革
- 永樂五年(1407年)六月癸未置清威縣,屬交州府威蠻州領,設稅課局,並在清威縣清威設河泊所[3]。
- 永樂十三年八月丁亥,革清威稅課局及清威河泊所[4]。
- 永樂十四年(1416年)五月丙午,設清威縣醫學、僧會司、道會司[5]。
- 永樂十七年秋九月丙辰,省入威蠻州[6]。
參考資料
- ^ 「第十七章 交阯布政司」,郭紅,靳潤成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明代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08,第232頁
- ^ 《越南歷代疆域 越南歷史地理研究》,陶維英著 鍾民岩譯,商務印書館, 1973,第165頁
- ^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朔
- ^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七永樂十三年八月丁亥
- ^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永樂十四年五月丙午
- ^ 「威蠻州之清威縣、利仁州之利仁縣各入本州。」《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抱經樓本)卷二百十六永樂十七年秋九月丙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