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喬年
汪喬年(?—1642年),字歲星,浙江遂安縣(今屬淳安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五十二名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進士,官刑部陝西司主事[1],三年江南審決,四年升員外,五年升刑部郎中[2]。七年丁憂,崇禎二年(1629年)起補工部都水司郎中[3],同年出任山東青州府知府[4]。六年升山東副使,養病回籍。
崇禎十年(1637年),崇禎帝下詔廷臣推薦邊才,禮部侍郎方逢年推薦汪喬年[5],起補陝西河東道,十一年升陝西提學參政。十四年,汪喬年累升至陝西按察使。崇禎十四年(1641年)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陝西,當時陝西總督是傅宗龍,崇禎命宗龍向河南進兵。傅宗龍被圍,突圍時在項城被殺。汪喬年得知傅宗龍死訊,大哭說道:「傅公死,討賊無人矣。」傅宗龍死後,喬年被提升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陝西三邊總督,派人掘李自成祖墳,會師出討。喬年召集散亡士卒三萬眾,命令賀人龍率領。李自成「盡銳攻之」,賀人龍等不戰而走,汪喬年乃收步卒二千,入城拒守。崇禎十五年(1642年)二月十七日,李自成、羅汝才軍攻襄城城五晝夜,城陷,汪喬年被俘不屈而死,死狀甚慘,舌頭被割,最後被凌遲活剮。《明史》評價喬年「此殆有天焉,非其才之不任也」。
參考文獻
- 《明史》列傳第一百五十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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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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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極 |
明朝青州府知府 1629年-崇禎年間 |
繼任: 武獻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