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輅
林大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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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湖廣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
字號 | 字以乘 |
出生 | 弘治戊申十月初七日 |
逝世 | 嘉靖庚申十二月十三日 |
配偶 | 娶黃氏,封淑人 |
親屬 | (高祖)林熊 (子)林敦復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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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輅(1488年—1560年),字以乘,號二山野人,福建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鄉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聯捷甲戌科進士,授工部主事,進員外郎。正德十四年明武宗南巡之爭中,因上疏進諫勸阻,被施杖刑、貶至夷陵州判官。
明世宗即位後,恢復官職,歷刑部署員外郎,嘉靖元年(1522年)五月升江西按察司僉事,升兵備副使,八年二月升河南按察使,進右布政使,遷湖廣左布政使,十二年六月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湖廣巡撫[1],十三年九月以地方水災自劾乞罷,嘉靖帝以大輅受命巡撫,見災求退,避事沽名,勒令冠帶閒住。
著作
著有《愧瘖集》。
家族
高祖林熊,永樂進士,官山東道御史。曾祖林禮。祖父林光衢。父林易夫,號招唐。母許氏,封太淑人。幼弟林大輪,嘉靖乙卯舉人,官餘杭知縣。
子林敦復,都勻府知府;敦履、敦艮、敦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