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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夢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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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夢龍
大明安鄉縣知縣
籍貫廣東廣州府番禺縣
字號字禹門
出身
  • 天啟元年辛酉科舉人

杜夢龍(16世紀—17世紀),禹門廣東廣州府番禺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杜夢龍是天啟元年(1621年)辛酉科廣東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授安鄉知縣,他個性慈祥,判案總感到悲痛,唯恐誤判人民入罪,縣治西邊牆臨近河流,春夏河水泛濫令牆崩塌,他運用河潭漁利銀十兩,又捐資買巨石修築河坡,城牆賴以堅固,在任七年人民感恩其惠愛,在東門刻有《令安批記》並建生祠,有歌謠稱頌:「日午常看琴作侶,夜深惟有鶴相隨。」後因病在路途去世[1][2]

引用

  1. ^ 1.0 1.1 同治《番禺縣志·卷四十二·列傳十一》:杜夢龍,字禹門,天啟元年舉人,崇正四年蒞安鄉,性慈厚,民陷法者每拊膺,恐誤罹重典,縣治西牆濱河,水齧牆圮,捐資甃以巨石,官七載政治民懷,建生祠東門外,輿誦有云:「日午常看琴作侶,夜深惟有鶴相隨。」可想其概矣,後以疾卒道途。 據《澧州志》補
  2. ^ 光緒《安鄉縣志·卷四·官師》:杜夢龍,字禹門,廣東番禺人,由舉人崇禎辛未蒞任,慈惠溫穆,不尚畸刻,鞫民或陷法者屢手拊其膺,恐誤羅非刑,縣治西牆濱河,春夏水泛崩前牆因之圮,公詳請河潭漁利銀十兩,復捐貲湊買巨石堅築河坡,牆賴以固,治安七載惠愛浹洽,民謠曰:「日午常看琴作侶,夜深惟有鶴相隨。」可以知其概矣,刻有《令安批記》城東,士民構建生祠勒碑於其亭,後以疾卒,道路感泣。

參考文獻

  • 同治《番禺縣志》·卷四十二·列傳十一
  • 光緒《安鄉縣志》·卷四·官師
官銜
前任:
王家輔
明朝安鄉縣知縣
1631年-1637年
繼任:
金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