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梦龙
杜梦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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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安乡县知县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番禺县 |
字号 | 字禹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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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梦龙(16世纪—17世纪),字禹门,广东广州府番禺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杜梦龙是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广东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授安乡知县,他个性慈祥,判案总感到悲痛,唯恐误判人民入罪,县治西边墙临近河流,春夏河水泛滥令墙崩塌,他运用河潭渔利银十两,又捐资买巨石修筑河坡,城墙赖以坚固,在任七年人民感恩其惠爱,在东门刻有《令安批记》并建生祠,有歌谣称颂:“日午常看琴作侣,夜深惟有鹤相随。”后因病在路途去世[1][2]。
引用
- ^ 1.0 1.1 同治《番禺县志·卷四十二·列传十一》:杜梦龙,字禹门,天启元年举人,崇正四年莅安乡,性慈厚,民陷法者每拊膺,恐误罹重典,县治西墙滨河,水啮墙圮,捐资甃以巨石,官七载政治民怀,建生祠东门外,舆诵有云:“日午常看琴作侣,夜深惟有鹤相随。”可想其概矣,后以疾卒道途。 据《澧州志》补
- ^ 光绪《安乡县志·卷四·官师》:杜梦龙,字禹门,广东番禺人,由举人崇祯辛未莅任,慈惠温穆,不尚畸刻,鞫民或陷法者屡手拊其膺,恐误罗非刑,县治西墙滨河,春夏水泛崩前墙因之圮,公详请河潭渔利银十两,复捐赀凑买巨石坚筑河坡,墙赖以固,治安七载惠爱浃洽,民谣曰:“日午常看琴作侣,夜深惟有鹤相随。”可以知其概矣,刻有《令安批记》城东,士民构建生祠勒碑于其亭,后以疾卒,道路感泣。
参考文献
- 同治《番禺县志》·卷四十二·列传十一
- 光绪《安乡县志》·卷四·官师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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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家辅 |
明朝安乡县知县 1631年-1637年 |
继任: 金许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