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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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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鋕
大明刑部尚書
籍貫浙江處州府縉雲縣
字號字廷新,號旭山
諡號貞肅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

李鋕(?—?),字廷新,號旭山,浙江處州府縉雲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浙江鄉試第十六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登二甲第五十二名進士[1][2][3]。任刑部雲南司主事,升南京兵部車駕司員外郎、武選司郎中,充會試同考官,升廣西提學副使、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山東按察司按察使。萬曆二十六年,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鳳陽巡撫[4]。因忤逆旨意,而被迫致仕。萬曆四十一年,起用,擔任南京刑部右侍郎[5],改吏部右侍郎、左侍郎,萬曆四十四年,升刑部尚書,兼任都察院左都御史,葬贈太子太保、諡貞肅[6][7]

家族

著有《三朝奏稿》、《三游詩稿》、《樂泌堂文集》等。

家族

曾祖父李顥,曾任貢士;祖父李長,曾任前戶科給事中;父李琩,曾任貢士 封南京通政使司右參議。母田氏(封宜人)[8]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謝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灣: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國榷》(卷七十八):神宗萬曆二十六年 (二月)庚午,山東按察使李鋕為右僉都御史。巡撫鳳陽。
  5. ^ 《國榷》(卷八十二):神宗萬曆四十一年 (四月)乙卯,前巡撫鳳陽右僉都御史李鋕為南京右侍郎。
  6. ^ 《國榷》(卷八十二):神宗四十四年 (正月)乙亥,吏部左侍郎李鋕為刑事部尚書仍兼署都察院事。
  7. ^ 《縉雲縣誌·宦跡》:李鋕,字廷新,琩季子,登萬曆二年甲戍進士,授刑部主事,執法平允。以艱歸,居喪哀毀盡禮,服闋,補北職方司郎中。己丑分考督學粵西,並稱得人。會倭寇釜山,增設淮揚巡撫,志以才望簡任。時中使四出,魯保以理鹽據淮上,暨祿以收稅踞儀真,民心搖搖,幾釀大亂。志抗疏以去就爭。時論危之。屹不少動。旋以大計自陳,吏部疏請留用,上特令致仕去。蓋微有所中也。居數年,起刑部侍郎,改吏部侍郎,尋晉大司寇,又晉御史大夫。年已八十四。每疏辭俱以清望慰留。後疊疏乞休賜馳驛歸。年九十餘。上遣使存問。卒賜祭葬,贈太子太保,諡貞肅,祀郡邑鄉賢。著有《三游稿》、《奏議錄》、《樂泌堂文集》。
  8.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