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言 (萬曆進士)
王一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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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應天府府丞 | |
籍貫 | 江西建昌府南城縣 |
出生 | 江西建昌府南城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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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言(?—?),字民法,號带水,江西建昌府南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鄉試第六十四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一百五名,登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1][2]。初令太湖县,调任吴江。邑賦甲天下,當役者多破家,奸民每詭匿紳戶。一言大扁曰:下民火耗易尅,吾心天理難欺。補懷寧知縣,十三年,升福建泉州府同知。迁南京刑部郎中,又遷刑部郎中,疏爭三王並封,國本由此定。三十一年,由浙江右參議遷杭嚴副使,有猾吏醉商探其重貲,去而脫禍於騃稚子,自誣服。一言察其寃立釋之。三十五年起復南京通政司参议,四十年升應天府府丞。
家族
曾祖王珍,曾任王府引禮舍人;祖父王廉;父王湧,曾任監生。母張氏[3]。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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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程有守 |
明朝泉州府同知 1585年-1587年 |
繼任: 陳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