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諴
光緒三年(1877年),參加丁丑科殿試,登進士二甲第48名。宣統年間,擔任山東武定府知府;宣統二年,因政績以道員儘先補用[1][2]。
參考
- ^ 《清實錄·大清宣統政紀》(卷之四十二):宣統二年庚戌九月辛丑朔 引見州縣事實最優等山東武定知府李維諴、直隸棗強縣知縣李盛鑾。得旨、李維諴著在任以道員儘先補用。李盛鑾著在任以直隸州知州儘先補用。現月
- ^ 光岳楼管理处征集到一枚百年刊石. 聊城新聞網. [2013-01-29].[永久失效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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