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蘭 (明朝)
李應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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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州府知府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東莞縣 |
出生 | 乙酉十一月初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王氏;繼配黎氏,俱累贈安人 |
親屬 | (子)李正心、李正情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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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蘭(1525年—?),字芳卿,號雲麓,廣東廣州府東莞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廣東鄉試第三十二名舉人。詩四房,乙酉十一月初七日生。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九十八名進士[1][2]。戶部觀政,本年十月授甌寧知縣,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升戶部主事,萬曆元年(1573年)七月升員外,二年正月升郎中,四年二月升福州知府,致仕卒。
家族
曾祖李觀保;祖父李世長;父李傳,母謝氏;繼母劉氏[3]。弟李應詔(庠生)、應藹、應蓁、應英。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