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应兰 (明朝)
李应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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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州府知府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东莞县 |
出生 | 乙酉十一月初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配王氏;继配黎氏,俱累赠安人 |
亲属 | (子)李正心、李正情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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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兰(1525年—?),字芳卿,号云麓,广东广州府东莞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广东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诗四房,乙酉十一月初七日生。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一百九十八名进士[1][2]。户部观政,本年十月授瓯宁知县,隆庆三年(1569年)四月升户部主事,万历元年(1573年)七月升员外,二年正月升郎中,四年二月升福州知府,致仕卒。
家族
曾祖李观保;祖父李世长;父李传,母谢氏;继母刘氏[3]。弟李应诏(庠生)、应蔼、应蓁、应英。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