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祐橙
洛安王朱祐橙(15世紀—16世紀),明朝荊王朱見潚庶四子。明朝第一代也是唯一一代洛安王,後被廢為庶人。[1][2]
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年)正月賜名。[1]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八月,明憲宗命恭順侯吳鑑、保定侯梁任、鎮遠侯顧溥、永康侯徐錡、陽武侯薛倫、豐城侯李璽、武安侯鄭英、應城伯孫繼先、懷柔伯施鑑、遂安伯陳韶、修武伯沈祺為正使,尚寶司司丞胡恭、中書舍人陳綺、吏部員外郎畢亨、戶部郎中冀綺、員外郎王問、禮部員外郎楊棨、兵部郎中張忱、員外郎彭綱、刑部郎中倪鏞、員外郎潘祺、工部員外郎羅麟為副使,持節冊封朱祐橙為洛安王。[2]
弘治五年(1492年),朱見潚謀逆事發被賜死,明孝宗指定朱見潚的侄子都梁王朱祐橺將來襲封荊王,命朱祐橺管荊王府事;弘治七年(1494年)三月,敕令朱祐橺將朱見潚諸子世子朱祐柄、虞城王朱祐槢、朱祐橙、廣濟王朱祐棿拘拿到府,令他們北跪接受面諭敕旨,都革去封爵降為庶人,和各自的子女都遷發楚王封地武昌城內,各自酌量撥房屋居住,照例給與柴米等物養贍。[3]
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月,楚王朱均鈋奏請讓朱祐柄、朱祐槢、朱祐橙的子女婚嫁,獲准。[4]
正德二年(1507年)四月,朱均鈋又奏朱祐橙自稱無罪遭禍,子女沒有婚配,請求稍微放寬約束讓子女婚配及酌量賜官祿讓自己榮耀。此事交禮部商議,禮部認為朱祐橙的父兄罪惡深重,不同意給朱祐橙增加官爵和俸祿,只同意讓他十五歲以上的子女按例由有司給表裏、豬羊、銀兩讓他們自行婚配,獲准。[5]
參考資料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洛安國國王 1485年-1494年 |
無 原因:廢為庶人,國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