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恩令
《推恩令》是漢武帝接受主父偃建議,在元朔二年(前127年)頒佈的一項詔令,允許諸侯王分封自己的子、弟為列侯。《推恩令》回應了諸侯王希望分封王子侯的需求,緩和了皇帝與諸侯王的對立。同時,由於侯國不歸王國、而是由郡管轄,因此其直接結果是各王國的疆域縮小,朝廷控制的土地增多。[1][2][3][4]
背景
劉邦建立漢朝後,分封自己的子、弟為諸侯王,在帝國東部建立了九個同姓諸侯王國,以拱衛中央政權。漢文帝採用賈誼的建議,將部分王國一分為多,削減其實力。景帝聽從晁錯削藩之策,直接奪取王國的屬地,引發眾多諸侯聯合興兵反抗朝廷,是為七國之亂;戰亂平定後,景帝令各王國只能擁有一郡之地,又剝奪諸侯王的行政和財政權,使王國降為與郡相當的地方行政組織。[5][6]至武帝時期,一些諸侯王仍然驕奢淫逸,無視法律,有的甚至設法謀害朝廷派來的國相,另一些恭謹守法、願意拱衛漢室的諸侯王則感到受限過多,希望得到安撫。[7][8]
與此同時,自惠帝至景帝時期,部分諸侯王會在本國境內封置王子侯國,將自己的兒子封為徹侯;惟景帝中六年(前144年)規定,侯國不歸王國、而是由各郡來管理,王國境內不再封置侯國。由於上述兩條政策間存在衝突,因此其後不再封置王子侯國,沒有繼承王位的王子就只能變為平民。[4]
執行
針對以上問題,主父偃向武帝建議,重新分封王子侯,以滿足諸侯王子的利益訴求,又能削弱諸侯王國的實力。自元光五年(前130年)起,朝廷在諸侯王死後會從王國境內分出一部分土地,設置王子侯國;元朔二年(前127年)正月,武帝更頒發詔令,允許諸侯王在世時主動「推恩」,把王國的部分土地分給子、弟作為封邑,呈報朝廷後由中央制訂侯國名稱。[4][9]這一政策並非強制,也不代表諸侯王的所有子、弟從此都會封侯,而是只有部分人獲封,且獲封列候的王子也不能自己繼續分封下一代。[3][10][11]
西漢諸侯王國推恩示意圖 推恩前 第一次推恩後 第二次推恩後 王國 郡 王國 侯國 郡 王國 侯國 郡 侯國 侯國 侯國 侯國 侯國 侯國 郡 郡 郡
影響
由於諸侯王子迫切希望獲封列侯,諸侯王也不希望支庶子弟淪為庶民,因此《推恩令》受到宗室歡迎,緩和了皇帝與諸侯王的對立。法令下達後的十五年裏,有大約12個諸侯王國自願推恩,分封王子侯150多位。這些王子侯國跟其他侯國一樣,隸屬於各個郡,不由王國管轄,也就意味着各王國的疆域縮小,朝廷控制的土地增多。[3][2]後人多稱讚《推恩令》避免了與諸侯王的正面衝突,以柔和的方式順利地削弱了諸侯王國的實力。[12]
參見
參考文獻
來源
- 司馬遷. 史記·主父偃傳 .
偃說上曰:「古者諸侯不過百里,彊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彊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之,則逆節萌起,前日晁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餘雖骨肉,無尺寸地封,則仁孝之道不宣。願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願,上以德施,實分其國,不削而稍弱矣。」於是上從其計。
- 班固. 漢書·武帝紀 .
春正月,詔曰:「梁王、城陽王親慈同生,願以邑分弟,其許之。諸侯王請與子弟邑者,朕將親覽,使有列位焉。」於是藩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
- 班固. 漢書·王子侯表上 .
至於孝武,以諸侯王畺土過制,或替差失軌,而子弟爲匹夫,輕重不相準,於是制詔御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自是支庶畢侯矣。
- 岳慶平. 主父偃献策推恩后“王子毕侯”质疑. 齊魯學刊. 1985, (5): 67.
- 林劍鳴. 秦汉史.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9. ISBN 9787208004085.
- 羅義俊. 汉武帝评传. 上海: 學林出版社. 2008. ISBN 9787807305873.
- 周振鶴. 体国经野之道——中国行政区划沿革. 上海: 上海書店出版社. 2009. ISBN 9787806788639.
- 馬孟龍. 西汉侯国地理.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32567843.
- 楯身智志. 推恩の令再考. 前漢国家構造の研究. 東京: 早稲田大學出版部. 2016. ISBN 9784657167026 (日語).
- 楯身智志; 渡邉將志. 日本汉初政治史与政治制度史研究动态. 《中國中古史研究》編委會 (編). 中国中古史研究 第6卷. 上海: 中西書局. 2018: 225-261. ISBN 9787547515198.
- 丁佳偉. “酎金案”后推恩令的实行——以《汉书》诸表为中心. 唐都學刊. 2018, (3): 21-28.
- 馬孟龍. 西汉侯国地理. 修訂本.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21. ISBN 9787532598588.
- 趙俊. 警惕历史图示中的错误信息——以“推恩令”的图示教学为例. 新課程導學. 2021, (4):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