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什倫布寺
扎什倫布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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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 |
地址 |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桑珠孜區幾吉郎卡路1號 |
座標 | 29°16′6.85″N 88°52′11.28″E / 29.2685694°N 88.8698000°E |
分類 | 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 |
時代 | 明初至清 |
編號 | 1-109 |
認定時間 | 1961年 |
藏傳佛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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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什倫布寺(藏語:བཀྲ་ཤིས་ལྷུན་པོ,威利轉寫:bkra shis lhun po,THL:Trashilhünpo,藏語拼音:Zhaxilhünbo),也稱「吉祥須彌寺」,全名為「扎什倫布白吉德欽曲唐結勒南巴傑瓦林」,意為「吉祥須彌聚福殊勝諸方州」,是中國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最大的寺廟,為四世之後歷代班禪喇嘛駐錫之地。位於日喀則市桑珠孜區城西的尼色日山坡上。它與拉薩的「三大寺」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合稱格魯派的「四大寺」。四大寺以及青海的塔爾寺和甘肅的拉卜楞寺並列為格魯派的「六大寺」。
寺內最宏偉的建築是大彌勒殿和歷代班禪靈塔殿。大彌勒殿藏語為「強巴康」,中間供奉着1914年九世班禪曲吉尼瑪主持鑄造的鎏金青銅強巴佛,即彌勒佛的坐像。7座歷世班禪靈塔大小不一,有的靈塔供奉幾個班禪,有的只供奉一個。塔內藏有歷世班禪的舍利肉身,包括十世班禪確吉堅贊。
歷史
1447年,宗喀巴最小的弟子,後來被追溯為一世達賴喇嘛的根敦朱巴(根敦主)在當時的後藏大貴族曲雄郎巴·索朗白桑和瓊傑巴·索朗班覺的資助下,最初興建能容納百餘僧人的扎什倫布寺。開始寺院定名為「崗堅典培」,意為雪域興佛寺,後被根敦珠巴改成現在的名字,歷時12年建成。
1600年,四世班禪羅桑確吉堅贊任扎什倫布主持時,對該寺進行了大規模擴建,達到擁有「樓房3000多間,僧眾5000餘人,學經系統完整,與拉薩三大寺地位相等的格魯派主要寺廟之一」。隨着寺廟規模和寺屬莊園、百姓的急劇膨脹,他擴充了扎寺喇章的政教機構,使之初具地方政府的規模。1713年清康熙帝「照封達賴喇嘛之例,給以印冊,封(五世班禪)為班禪額爾德尼」,使班禪的封號和地位得以固定,扎寺喇章歸清朝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受駐藏大臣節制。從此扎什倫布成了歷代班禪喇嘛的駐錫之地。歷代班禪對扎什倫布寺均有擴建。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後,第十世班禪勝利返回西藏後,和扎寺領導層一直擁護中共領導、擁護《十七條協議》,贊同民主改革。1953年3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組成班禪堪布會議廳委員會(簡稱班禪堪廳),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領導,繼續行使地方政權職能。對1959年西藏武裝叛亂採取了抵制和反對態度。據1958年調查,扎寺喇章——班禪堪廳轄區有4個宗和45個谿卡、26個牧業部落,佔有土地20餘萬藏克(畝)、牲畜2萬餘頭;下屬冊封貴族37戶,農牧奴3.3萬餘戶,人口17萬餘人:每年收入糧食21萬餘藏克(合588萬餘斤)、酥油2400餘藏克(含24萬餘斤):攤派各種烏拉差役107種,剝削量高達70%左右。扎寺有下屬分寺230座,僧尼近萬人。1959年初扎寺僧人名冊統計,扎寺在冊僧人為4728人,其中活佛18人;外籍僧人196人,國籍未定者5人;米村「歐聶」(管錢者)以上各級頭人606人。1959年5月中央做出關於西藏進行民主改革採取和平方針、對參叛與未叛要區別對待的決定,此後又相繼發出「在充分發動群眾的同時,還必須切實做好上層統戰工作。對於改革中的重要問題,要和上層中的進步人士和中間人士進行反覆協商,儘量取得他們的同意」「鞏固地團結班禪集團,堅持長期團結合作的原則」「對班禪集團以團結為主,說理鬥爭,保護過關,區別對待的方針」和對扎寺改革「時間可以放長一點,鬥爭方法可以和平一點,有意識地放寬一些」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西藏工委也於1959年8月7日專門發出《關於班禪堪廳地區民主改革的指示》。
經西藏工委批准,1960年4月1日派出扎寺民主改革工作隊進駐紮寺,由日喀則分工委常委、專員公署專員劉鵬任隊長,中央和自治區有關單位人員以及地專直屬機關、下屬各縣抽調300多人經集中學習培訓後組成。工作隊設辦公室(兼雙反委員會辦公室)、三個扎倉工作隊(退桑林扎倉、夏孜扎倉、吉康扎倉)和一個上層工作隊,均由分工委委員或縣委書記擔任正職領導。此時,由於部分僧人已自動離寺還鄉、部分僧人跟隨班禪大師在拉薩以及到下屬寺廟任職或被派往鄰省傳教未歸等原因,實有住寺僧人3514人,其中一般僧人2391人(含尚未回國的外籍僧人91人)、米村「歐聶」以上頭人528人、幼年僧人595人。4月10日在全寺大會上,宣佈成立扎寺雙反委員會,反特權、反剝削;日喀則專署副專員、班禪堪廳副主任大喇嘛納旺金巴和日喀則專區政協副主席、班禪堪廳副主任大喇嘛土丹尼瑪任副主任,共同領導扎寺的民主改革。1960年6月西藏自治區籌委會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衛璜到扎寺工作隊協助劉鵬主持工作。運動中期增補貧苦喇嘛任嘎·米瑪為扎寺雙反委員會副主任,參與領導工作。扎寺的民主改革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學習提高階段60天;第二階段為鳴放揭發和辯論清算階段90天:第三階段為處理問題和建立民主管理體制及制度階段60天。對扎寺在農區的四大生產資料進行贖買(1961年經核實,扎寺贖買金為596萬餘元,分13年付清);保護扎寺所屬牧場和牲畜的所有權,依法實行牧工牧主兩利政策。扎寺民管籌委會由副專員、大喇嘛納旺金巴任主任,貧苦僧人任嘎·米瑪、宗嘎·普布、夏羌·平措及班禪大師侍讀列林·格列堅贊任副主任。根據滿足信教群眾的需要和全寺僧眾的意見,確定扎寺保留2000僧人。結果實際留寺僧人1968人。整個改革歷時七個月,1960年11月中旬民主改革工作隊撤離扎寺。[1]
1961年7月9日國務院第111次會議決定批准班禪堪廳「關於申請結束班禪堪布會議廳委員會的報告」,結束其地方政權機構和職能。
歷任法台
相關建築
須彌福壽之廟,外八廟之一的須彌福壽之廟是乾隆皇帝命人仿班禪駐地日喀則的扎什倫布寺,特意為六世班禪修建。1780年8月13日是乾隆皇帝的70歲生日,後藏政教首領班禪額爾德尼六世,長途跋涉到熱河賀壽,乾隆為他來到後有住宿和講經的地方,所修建的一行宮。
南印度扎什倫布寺
1972年,流亡藏人在印度卡納塔克邦拜拉庫比建立另一座扎什倫布寺。
參考文獻
- ^ 曹自強:「和平改革區別對待——扎什倫布寺民主改革回憶」,《中國藏學》1999年第1期
- ^ 薩龍·平拉同志簡歷,中國西藏新聞網,2013年01月28日[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