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紹先
張紹先(1585年12月25日—1666年10月27日),字善述,別號重光,直隸順德府鉅鹿縣民籍。乙酉年十一月初六日生,癸卯鄉試九十八名,會試二百八十三名,廷試三甲五十名。禮部觀政,授陝西西安府涇陽知縣。曾祖宏業,巡檢。祖汶,生員。父爾德,壽官。母劉氏。兄紹祖,弟紹慶、紹芳。娶李氏,子卯科、應科、隨科[1]。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初授涇陽知縣,官至右通政使。崇禎十一年(1638年),以病乞歸。明亡入清,起為光祿寺卿。順治五年(1648),升工部左侍郎。康熙五年(1666年)十月初一日卒,贈都察院右都御史,蔭一子,祭葬如例。
參考
- ^ 《萬曆四十四年丙辰科進士序齒録》
參考文獻
- 《順德府志》
- 《鉅鹿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