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問達
張問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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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書 | |
籍貫 | 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 |
字號 | 字德允 |
出生 | 九月二十六日 |
逝世 | 天啟五年(1625年) |
配偶 | 何氏、吳氏;劉氏(聘)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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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問達(1554年—1625年),字德允,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天啟初,官至吏部尚書。
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癸酉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1]。歷任山西高平縣及山東濰縣知縣,有惠政。授刑科給事中。遷太常寺少卿,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
天啟元年(1621年)冬為吏部尚書,梃擊、紅丸、移宮三大案皆經其手。天啟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致仕。魏忠賢同黨劾其贓私,命追款十萬,遂破產。天啟五年(1625年)卒。崇禎元年(1628年)贈太保。
事跡
張問達曾上疏彈劾李贄,說李贄刻《藏書》、《焚書》等作品,「流行海內,惑亂人心。」張問達指責李贄「以呂不韋、李園為智謀,以李斯為才力,以司馬光論桑弘羊欺武帝為可笑,以秦始皇為千古一帝」。
家族
曾祖張璟,壽官;祖張鎬,封徵仕郎衛經歷;父張汝騋,州判官;母韓氏(贈孺人);繼母熊氏。嚴侍下。兄問仁;問明;問政。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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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 《明史》卷二百四十一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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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史善言 |
明朝濰縣知縣 萬曆十五年-十九年 |
繼任: 林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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