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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問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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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問達
大明吏部尚書
籍貫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
字號字德允
出生九月二十六日
逝世天啟五年(1625年)
配偶何氏、吳氏;劉氏(聘)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張問達(1554年—1625年),字德允,陝西省西安府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天啟初,官至吏部尚書。

生平

由國子生中式癸酉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1]。歷任山西高平縣及山東濰縣知縣,有惠政。授刑科給事中。遷太常寺少卿,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

天啟元年(1621年)冬為吏部尚書梃擊紅丸移宮三大案皆經其手。天啟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致仕。魏忠賢同黨劾其贓私,命追款十萬,遂破產。天啟五年(1625年)卒。崇禎元年(1628年)贈太保。

事跡

張問達曾上疏彈劾李贄,說李贄刻《藏書》、《焚書》等作品,「流行海內,惑亂人心。」張問達指責李贄「以呂不韋李園為智謀,以李斯為才力,以司馬光桑弘羊武帝為可笑,以秦始皇為千古一帝」。

家族

曾祖張璟,壽官;祖張鎬,封徵仕郎衛經歷;父張汝騋,州判官;母韓氏(贈孺人);繼母熊氏。嚴侍下。兄問仁;問明;問政。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四十一》,出自《明史

參考

  1.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錄》:軍籍,治《詩經》,年三十歲中式萬曆十一年癸未科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九月二十六日生,行四,曾祖張璟,壽官;祖張鎬,封徵仕郎衛經歷;父張汝騋,州判官;母韓氏(贈孺人);繼母熊氏。嚴侍下,妻何氏,繼妻吳氏;劉氏(聘);兄問仁;問明;問政。由國子生中式陝西鄉試第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二百三十四名。
  • 《明史》卷二百四十一
官銜
前任:
史善言
明朝濰縣知縣
萬曆十五年-十九年
繼任:
林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