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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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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證交所股票市場就是假設為一個完全競爭狀態,然而比較小規模的股市還是可能被少數有大量金錢的財團所操縱,所以越大規模的股市越健康。

完全競爭(英語:perfect competition),是經濟學中理想的市場競爭狀態,也是幾個典型的市場形式之一。可以證明,完全競爭的結果符合柏利圖最適

如果市場中的買者和賣者規模足夠大,並且每個個人(包括買者和賣者)都是價格接受者,而且不能單獨影響市場價格時,這樣的敵對性狀態被稱為完全競爭。同時,也稱這樣的市場為「完全競爭市場」(perfect market)。

更加詳細地解釋,完全競爭指在市場上的產品皆同質,且資訊為完全流通,生產者能自由進出市場,以及擁有較低的交易成本和時間差。

此外,也有學者認為,無論市場規模如何,只要市場中的個人認為,或者相信市場價格是既定的並且個人不能影響市場價格時,這樣的狀態就可以判斷為具競爭的。譬如,可以證明,在單一產品競爭市場中,兩家企業如果進行柏氏競爭的話,就是具競爭的。換句話說,市場規模足夠大是完全競爭的充分條件之一,但並非必要條件

條件

  • 大量買家和賣家
  • 自由進出市場
  • 資訊流通

學術界觀點

批判性觀點

一些經濟學家認為關於完全競爭的理論是一種悖論,他們在價格及信息流動等方面上指出了這些理論的缺陷[1]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Gjerstad, Steven. The competitive market paradox. Journal of Economic Dynamics and Control. 2007-05-01, 31 (5) [2024-01-16]. ISSN 0165-1889. doi:10.1016/j.jedc.2006.07.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