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昌籙
姚昌籙(?—?),號宇藉,山西平陽府臨晉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山西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三年六月與正使太僕寺少卿洪瞻祖一起冊封荊府富順王朱常湢並繼妃王氏。四年十月護送故都御史孫瑋喪回籍。六年擢吏部稽勛司主事,調驗封司,管冊庫。七年調考功,調文選,七年五月陝西鄉試主考[1],升文選司員外郎、稽勛司郎中,給假。崇禎十年起南京兵部主事,升武選司郎中。十一年調南吏部稽勛司郎中[2],十二年升浙江揚州道右參議。弟姚昌祚,號仍藉,天啓七年丁卯舉人,官河南新野、泌陽二知縣,有勇力,素習武技,張獻忠攻下信陽後直趨泌陽,殺十餘人,不敵被俘,不屈罵賊而死,以殉難贈河南按察司僉事。子在紳、侄在鈞偕死焉。
家族
曾祖姚景玉。祖姚登雲。父姚維新,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歷廣宗知縣、深州知州。
參考文獻
- ^ 《明熹宗哲皇帝卷之八十四》:天啓七年五月,禮部題各省直考官:編修倪元璐、簡討陳盟、李明睿、給事中張惟一、李魯生、薛國觀、吏部員外姚昌籙、兵部主事胡福弘。盟、惟一浙江;明睿、魯生湖廣;元璐、國觀江西;昌籙、福弘陝西。於時禮科給事中葉有聲以陪推削籍,言其久系門戶也。
- ^ 《臨晉縣誌》卷四·人物《姚維新姚昌籙列傳》:姚昌籙,維新子也,以進士歷官吏部郎,有同年友以金私面,營州守,卻之曰:子才矣,無不可以牧,胡不令名之立而以賄也。且吾與子友久矣,胡賄以成之,玩法以欺其君,亦非吾與子之所出也。典陜西試時,序試錄必諛璫,籙曰:臣子歸美君父,義也,此何為哉?遷南都部郎,與文士結社雞鳴、牛首山,江峰雲樹,曠然興懷,有優遊卒歲之意。擢淮陽兵備副使,以疾不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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