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廣 (明朝)
周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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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 |
籍貫 | 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民籍 |
出生 | 正月十三日 |
逝世 | 嘉靖十年 |
配偶 | 娶張氏,繼娶夏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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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廣(1474年—1531年),字克之、充之,號玉巖,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省崑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周廣登乙丑科會試第八名,三甲八十名進士,歷官福建莆田縣、江西吉水縣知縣。正德年間,因政績最佳授監察御史,其上疏陳述勸阻武宗遠離喇嘛、樂工、小人等,並指名彈劾錢寧[1]。錢寧見到上疏後,扣留不下,並傳旨謫廣東懷遠驛丞。主事曹琥論救,也被貶官。錢寧仍憤怒不已,派人在路中企圖刺殺周廣。周廣得知後改名易裝,潛行四百餘里後方得免。武定侯郭勛鎮守廣東,秉承錢寧旨意,假以白金賄賂,周廣拒而不授。於是等他拜見御史時,逮捕至軍門,鞭打幾乎致死,御史搶救方得免。兩年後,他升任建昌知縣,有惠政。而錢寧矯旨再謫他為竹寨驛丞[2]。
世宗即位後,周廣復職,歷任江西副使,提督學校。嘉靖二年(1523年),因治理卓異而被舉薦,擔任福建按察使。鎮守中官以百金賄賂,周廣把其放入庫中,將彈劾。太監感到恐懼,只能謝罪,自此不敢再侵擾。嘉靖六年,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貪官污吏得知後望風而逃。次年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兩年後暴病卒。嘉靖末年,贈右都御史[3]。
家族
曾祖周子祥。祖父周海。父周文。母陸氏。慈侍下。兄周溥。弟周博。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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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88):周廣,字克之,崑山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歷知莆田、吉水二縣。正德中,以治最徵授御史,疏陳四事,略言:三代以前,未有佛法。況剌麻尤釋教所不齒。耳貫銅環,身衣赭服,殘破禮法,肆為淫邪。宜投四裔,以禦魑魅,奈何令近君側,為羣盜興兵口實哉!昔禹戒舜曰:「毋若丹朱傲,惟慢遊是好。」周公戒成王曰:「毋若商王紂之迷亂,酗於酒德。」今之伶人,助慢遊迷亂者也。唐莊宗與伶官戲狎,一夫夜呼,倉皇出走。臣謂宜遣逐樂工,不復籍之禁內,乃所以放鄭聲也。陛下承祖宗統緒,而羣小獻媚熒惑,致三宮鎖怨,蘭殿無徵。雖陛下春秋鼎盛,獨不思萬世計乎?中人稍有資產,猶畜妾媵以圖嗣續。未有專養螟蛉,不顧祖宗繼嗣者也。義子錢寧本宦豎蒼頭,濫寵已極,乃復攘敓貨賄,輕蔑王章。甚至投刺於人,自稱皇庶子,僭踰之罪所不忍言。陛下何不慎選宗室之賢者,置諸左右,以待皇嗣之生。諸義兒、養子俱奪其名爵,乃所以遠佞人也。近兩京言官論大臣禦寇不職者,陛下率優容,即武將失律亦赦不誅。故兵氣不揚,功成無日,川原白骨,積如丘山。夫出師十萬,日費千金。今海內困憊已骨見而肉消矣,諸統兵大臣如陳金、陸完輩可任其優遊玩寇,不加切責哉!請定期責令成功,以贖前罪。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88):寧見疏大怒,留之不下,傳旨謫廣東懷遠驛丞。主事曹琥救之,亦被謫。寧怒不已,使人遮道刺廣。廣知之,易姓名,變服,潛行四百餘里乃免。武定侯郭勛鎮廣東,承寧風旨以白金試廣,廣拒不受。伺廣謁御史,攝致軍門,箠繫幾死,御史救之始解。越二年,遷建昌知縣,有惠政。寧矯旨再謫竹寨驛丞。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世宗即位,復故官,歷江西副使,提督學校。嘉靖二年舉治行卓異,擢福建按察使。鎮守中官以百金餽,廣貯之庫,將劾之。中官懼,謝罪,自是不敢撓。六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墨吏望風去。將限豪右田,不果。明年拜南京刑部右侍郎。居二年,暴疾卒。嘉靖末,贈右都御史。廣初以鄉舉入太學,師章懋。在里閈,與魏校友善。平生嚴冷無笑容。居官公強,弗受請託,士類莫不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