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頌皋
吳頌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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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特別市市長 代理 | |
任期 1944年11月12日—1945年1月14日 | |
前任 | 陳公博 |
繼任 | 周佛海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國籍 | 大清(1898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1年-1942年) 中華民國(汪精衛政權)(1942年-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953年) |
吳頌皋(1898年—1953年)江蘇省蘇州府吳縣人,中華民國政治家、法學家、政治學家,汪精衛政權要人。
生平
從上海的復旦大學畢業後,吳頌皋留學法國巴黎大學法科。畢業後,他移居英國,任倫敦大學研究員。歸國後,他歷任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國立中央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國立中央政治學校外交系教授。
1932年(民國21年)7月,他任國民政府行政院。翌年11月,他改任外交部參事。1935年(民國24年)7月,他任外交部國際司司長兼中央政治會議外交組秘書。此外,他還任雜誌《外交評論》總編輯、中國政治學會幹事。
抗日戰爭期間,他與汪精衛合流,出任汪精衛的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會議秘書。1942年(民國31年)7月,他被任命為南京國民政府的外交専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司法行政部次長。翌年3月,他任漢口日本租界接收委員,4月擔任法國専管租界接收委員,5月任天津法國專管租界接收委員。
1944年(民國33年)4月,他被任命為上海市政府秘書長。翌月,他兼任上海市保甲委員會委員長。翌年1月,他升任司法行政部部長。此後,他兼任各國在華治外法權撤廢委員會副委員長。
日本投降後的1945年8月17日,周佛海手下的稅警局隊長周鎬率南京國民政府稅警團一部佔領了南京的中央儲備銀行總部,南京國民政府軍的武裝解除及政府要員的逮捕開始(周鎬事件)。此後,吳頌皋被稅警團逮捕,後經支那派遣軍總參謀副長今井武夫向周鎬游説,吳頌皋獲得釋放[1]。同年9月8日,他被蔣介石的國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後被判處無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他繼續被收監,1953年在獄中死亡。享年56歲。
著作
- 治外法權
- 歐州外交史
註釋
- ^ 劉傑『漢奸裁判』、156-157頁。
參考文獻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傑. 漢奸裁判 対日協力者を襲った運命. 中央公論新社(中公新書). 2000. ISBN 978-4121015440.
-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上海監獄志』(上海地方志辦公室網站)
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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