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鴻昌
吉鴻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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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任寧夏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29年7月25日—1930年8月30日 | |
前任 | 門致中 |
繼任 | 馬鴻逵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大清河南省陳州府扶溝縣呂潭鎮 | 1895年10月18日
逝世 | 1934年11月24日 中華民國北平市北平陸軍監獄 | (39歲)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配偶 | 胡紅霞 |
親屬 | 女兒吉瑞芝 侄兒吉星文 |
軍事背景 | |
軍銜 | 軍長 |
經歷 | |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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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鴻昌(1895年10月18日—1934年11月24日),原名恆立,字世五,河南省扶溝縣人。祖籍陝西省韓城縣西原村吉家巷[來源請求]。民國年間西北軍著名將領,亦曾加入共產黨。
生平
吉鴻昌生於呂潭鎮呂潭村,父親吉茂松在鎮上開茶館維持生計,母親早逝。為了幫父親養家餬口,年幼的吉鴻昌經常拾柴禾,揀莊稼,或提籃上街賣煙絲;稍長,就幫助父親照顧茶館。
14歲時,因生活所迫,吉鴻昌離家到縣城松盛樓首飾店當學徒。後因倒閉而回家。
16歲時吉鴻昌又到周口鎮增盛合雜貨行當學徒,在那裏苦熬了兩個年頭,看到了人世間的苦難
1913年8月,馮玉祥在河南郾城一帶招兵。吉鴻昌毅然跑到郾城從軍,從此開始了他的戎馬生涯。
出身馮軍
入伍之後,被馮玉祥看中,很快被選入模範連受訓[1]。1917年7月,吉鴻昌被調到馮玉祥的手槍隊。不久,被提升為連長。1917年夏,參加補助教導大隊第2期軍官班學習,成績優異。
1921年,馮部擴編為第11師,吉鴻昌被提升為第21旅43團3營營長。
1924年9月,第二次直奉戰爭爆發,馮玉祥從熱河前線倒戈回師北京,發動「北京政變」,吉鴻昌奉命守衛北京南苑。
1925年吉鴻昌升任綏遠督統署直轄騎兵團團長兼警務處長。
1926年,任第36旅旅長。馮玉祥派他從蘭州出兵,擊敗在西安圍困楊虎城8個月的劉鎮華部隊。馮玉祥改編為國民革命軍後,吉鴻昌參加北伐。1926年冬36旅擴編為19師,吉鴻昌升任師長。
1927年5月出潼關,佔河南洛陽,7月3日在鞏縣附近黃沙峪夜渡汛期的黃河,換上奉軍軍服,奔襲佔領了新鄉,克安陽、沁陽等城鎮,勢如風捲殘雲,奉系軍隊被打得大敗而逃。很快,河南局勢暫告穩定。第19師作戰勇猛。有「鐵軍」之稱[2]。
主政寧夏
1928年,任第30師師長,駐防天水。
1929年夏天,吉鴻昌率部在平定甘肅匪亂後進入寧夏。當時寧夏政局混亂,為了穩定形勢,7月24日,馮玉祥委任吉鴻昌為第10軍軍長兼寧夏省政府主席。吉鴻昌就職後,決心為民興利革弊,在自己的像片上親筆寫下:「 公正純潔,為做事而做官,訓練民眾,使知四權運用,政治注重下層,工作適合一般民眾需要。」吉鴻昌為除掉吏治黑暗,組織了考察隊分赴各縣考察。他還特別重視回漢合作的民族政策,派出大批政工人員,到各鄉回民聚居地召開群眾大會,宣傳只分良莠,不分回漢的道理,號召回漢兩族人民團結起來;還召集回教代表開會,與代表合影留念。在這期間,吉鴻昌決心開發西北,並提出 「開發大西北」 的口號,自任開發西北總指揮。為此,部隊成立拂曉讀書會,組織團以上軍官參加學習,後又擴大到營以上軍官。
親共師長、出國考察
1930年4月,參加蔣介石、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的中原大戰,任馮玉祥軍第3路總指揮、率軍出潼關,於隴海路正面擊敗陳誠。9月,馮玉祥戰敗,吉鴻昌率部投降蔣介石,任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二路軍總指揮兼第三十師師長,防區在河南潢川、光山一帶,擔任對鄂豫皖革命根據地的圍剿任務[1]。但吉卻向其部下和士兵們宣傳「槍口不對內」、「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在三道河給鄂豫皖蘇區寫信,表示決不與紅軍打仗。[3]吉鴻昌數次到蘇區參觀,還隨時準備投共。[3]
1931年5月,蔣介石電令吉鴻昌向安徽金寨進剿紅軍,並派冷欣為特派員駐吉鴻昌總部監視,而吉鴻昌拿定主意不打紅軍,並秘密策划起義、參加紅軍。[3]於是,蔣介石撤銷了他的軍職,強令他以考察軍事為名「出國考察」。 1931年9月,蔣介石察覺到吉鴻昌親共的態度後,用特務收買了其手下,並派兵包圍吉鴻昌部[1]。因潢川起義未成,被迫交出兵權離開部隊,以出國遊歷考察之名被強行挾持登船出洋考察。第22路軍被蔣介石改編為第30軍,張印湘為軍長。下轄三個師:
第30軍在徐州會戰中奉命堅守台兒莊主要防禦陣地,與日軍精銳第10師團進行浴血爭奪,為台兒莊戰役獲勝奠定基礎。
吉鴻昌在美國[1]為抗議帝國主義者對中國人的歧視,維護民族尊嚴,他找來一塊木牌掛在身上,用英文仔細地寫上:「I am Chinese!」;他曾怒斥陪同的使館參贊:「你覺得當中國人丟臉嗎,可我覺得當中國人光榮!」他還通過接受記者的採訪,以事實揭露了日本侵略中國的罪行,並譴責英國縱容日本侵略中國和蔣介石對日妥協的行徑。
策反舊部和察哈爾民眾抗日同盟軍
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變爆發,吉鴻昌得知後,執意中斷在國外的「考察」,擺脫特務監視回國。2月28日吉鴻昌抵上海。通過原西北軍中的中共地下黨員與上海黨組織接頭,不久返回寓居天津,秘密與中共華北政治保衛局聯繫,並於4月加入中共。[3]不久,他就整理出版了17萬字的《環球視察記》。1932年10月20日前後,吉鴻昌從上海隻身潛入鄂東北麻城宋埠等地,以尋找和看望他的舊部官兵為名,試圖拉出30師88旅,89旅,90旅,投奔鄂東北蘇區。但是只有一個90旅願意起義,國軍第13師圍追堵截,這個90旅很快譁變,吉鴻昌派去策反的副官被30師師長殺害,投共失敗。大約是11月底12月初,即重新組建紅二十五軍之時,吉鴻昌離開蘇區。
1933年,在熱河抗戰、長城戰役後,日軍佔領察哈爾部分地區。3月25日,吉鴻昌乘火車抵張垣。中共張垣特委派出吳化之與吉鴻昌聯繫,擔任吉鴻昌統率的抗日部隊的政治部主任。5月26日,吉鴻昌與馮玉祥、方振武、佟麟閣在察哈爾張家口建立察哈爾民眾抗日同盟軍,任第2軍軍長,後任北路前敵總指揮。何應欽斷絕對抗日同盟軍一切經費補給途徑,吉鴻昌自己拿出6萬元購置軍火。至7月12日同盟軍攻佔多倫(位於今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康保、寶昌、沽源等4座縣城,將日滿偽軍驅出察境。[4]因為當時全面抗戰尚未爆發,蔣介石認為該軍妨害統一政令、破壞國策,令何應欽指揮16個師逼近察哈爾。
8月5日,馮玉祥將察軍政大權交給察哈爾省政府主席宋哲元,撤銷抗日同盟軍總部。吉鴻昌、方振武等則公開中國共產黨身份,率領餘下部隊在察哈爾南部地區尋機建立新蘇區。[5]
9月,部隊輾轉到赤城縣北的獨石口後,在進軍商都準備與抗日將領高樹勛會師時,遭國軍多番阻擊,便決定「抗日討賊」,南下攻打由何應欽所率中央軍重兵把守的北平。[5]國民革命軍駐北平城防部隊受到偷襲後反攻,將吉鴻昌等部逼退至當時中、日兩軍駐地中間地帶,國軍與日軍達成一致圍攻其殘部。為避免全系被殲,吉鴻昌、方振武接受國民政府收編剩餘部隊、二人離隊出洋的和談條件。[6]
1933年秋,吉鴻昌喬裝輾轉回到天津。為安全起見,他先住進了六國飯店。1933年冬,吉鴻昌與宣俠父建立了聯繫,不久他們二人化裝到上海,與中共上海臨時中央局軍委代理書記王世英接上了關係,匯報了察哈爾抗日的詳細經過。
加入中共、滲透活動
1934年3月,宣俠父介紹吉鴻昌加入中國共產黨,並陪吉鴻昌到上海履行了入黨手續。
1934年4月初,南漢宸受共產黨的指示也來到天津。吉鴻昌和南漢宸、宣俠父、任應岐等制定了中原暴動計劃,擬把當時正在江西參加「剿共」的吉鴻昌舊部兩個師的兵力拉回河南,再和地方民團組織聯合起來,組織十幾萬人的中原暴動,再拉到西北與楊虎城會合。
1934年5月吉鴻昌在天津參與組織中國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任中央委員會內中共黨團領導成員。建立有馮玉祥、李濟深、方振武、任應歧等反蔣抗日力量代表在內的大同盟中央委員會。在他家三樓一角,設立了一個秘密印刷所,和宣俠父出版機關刊物《民族戰旗》。繼續從事兵變和策反中央軍等工作。
1934年6月,吉鴻昌、南漢宸秘密與西安楊虎城將軍取得聯繫,並得到楊虎城的援助。
1934年8、9月間,被派往安徽進行滲透和發動武裝抗日的人員被捕,暴露了吉鴻昌在天津組織訓練武裝力量的工作。[7]
被捕遭殺
11月9日晚,在天津國民飯店二樓45號房吉鴻昌、任應岐、劉少南及李干三秘密開會的房間,被中國國民黨力行社華北區鄭介民、天津站陳恭澍派遣的特務呂一民、呂問友闖入開槍,劉少南當場中彈身亡,吉鴻昌亦被流彈擊中右肩受傷,被天津法租界工部局逮捕。
11月13日,孔祥熙、宋美齡由綏遠經北平至津,對法租界施加壓力並以買通法工部局。
11月14日,吉、任被引渡至天津公安局審訊,後又被押往國民黨第五十一軍軍法處受審,關押於曹家花園陸軍監獄(今河北區月緯路64號)。
11月22日吉鴻昌、任應岐及吉鴻昌的連襟林少文等3人移送國民政府北平軍分會,羈押在北平陸軍監獄(今東城區炮局胡同21號),由軍法處訊辦,國民黨中央軍令: 「以吉、任累次逞兵作亂,危害民國,通緝有案。更在津勾結共產黨,應即按照《緊急治罪法》將吉、任二犯執行槍決。」
11月24日在北平陸軍監獄以「擾亂治安、加入共黨、危害民國」、「該兩犯已供認不諱」,吉鴻昌與任應岐被執行槍決。
其遺孀胡鴻霞在吉鴻昌槍決4天後領回了丈夫的遺體,並在吉鴻昌的口袋裏,發現了一張香煙紙,一行寫着『不要告訴我太太知道』;另一行是『不要厚殮』。吉鴻昌的家人和部屬遵照遺囑將其入殮後,靈柩暫厝北平長春寺,原擬安葬在天津,後擔心會遭到力行社特務的破壞。1935年春,吉鴻昌的四弟吉加昌親赴北平,同嫂胡鴻霞及其幼子幼女一起,將靈柩乘火車運至許昌,後由鄉親用馬車將靈柩運回呂潭鎮,並安放在故居堂屋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刺殺吉鴻昌的特務呂一民、呂問友匿居天津。1951年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被公安人員捕獲,解送天津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審理。審訊中,二人對刺殺吉鴻昌將軍的事實供認不諱。1951年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法院判處呂一民、呂問友死刑。[8]1964年,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根據全國各地群眾方便悼念的建議,徵得遺孀胡鴻霞的同意,作出決議,將吉鴻昌烈士的遺骨遷葬於鄭州「河南省烈士陵園」。
紀念
1945年4月,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時,中共中央決定授予吉鴻昌「革命烈士」稱號。
吉鴻昌舊居,又名「紅樓」,位於當時的天津法租界的霞飛路(Avenue Joffre)(今和平區花園路5號),作為天津租界時代的重要建築之一留存下來。該建築目前是天津市文物保護單位[9]和重點保護等級歷史風貌建築[10]。
吉鴻昌烈士墓,位於河南省鄭州市烈士陵園內,有墓冢、紀念亭,亭內立有胡耀邦題詞的紀念碑等。漢白玉墓碑上刻有吉鴻昌就義前寫的誓言。
1921年,時任營長的吉鴻昌與父親吉筠亭共同籌資,利用呂潭鎮上的龍王廟興辦了呂北初級小學。教科書文具由學校免費供應,家庭特別困難者,衣服鞋襪由學校特別補助。
1928年秋,校名改為私立中山小學校。
1929年升任寧夏省主席的吉鴻昌,在呂潭鎮西北隅賈魯河畔置地50畝,開始興建新的校舍,1930年秋招收三年制師範1班,至1931年夏,新校舍竣工後,各年級學生都搬進新校舍上課。原來招的師範班,因省教育廳不予備案而停招。接着吉鴻昌購置校田,捐固定基金,呈準備案,重組校董會,詳定學校管理條例。條例中特別規定:「董事會的吉姓人不准管學校經濟」,將校名改為河南省私立呂潭中學校。從小學至師範,各科齊全,免費收取學生。
1931年吉鴻昌父親吉筠亭病逝,吉鴻昌回鄉奔喪在全體師生大會上,曾講過這樣一段話:「都說我們父子是大傻瓜,有錢不置莊田給子孫造福,卻把大批的錢扔在學校里。」他說到這裏哈哈大笑幾聲,接着說道:「我辦學有兩種想法:一是培養出大量人才,才能使國家強盛,不受帝國主義侵略;二是我看古往今來當武將的很少有好下場,一旦跌倒,難免家滅滿門,財產充公。所以我想,與其叫別人充公,何如早些我自己充公,給國家、給老百姓辦一點有益的事情?」
1934年11月24日,吉鴻昌被槍決那天在給呂潭鎮鄉紳馮欣農、馬遐富等人的遺書中說:
欣農、仰心、遐福、慈情諸先生鑒:昌為時代而死矣,家中事及母親已托二、三、四弟奉養,兒女均托洪霞教養不必回家,在津托喻先生照料教育,吾先父所辦學校校款欣農遐福均悉,並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紳辦理,所慮者吾死後恐吾弟等有不明白之處還要強行分產,諸君證明已有其父兄遺囑,屬呂潭地方學校教育地方貧窮子弟而設款項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兄私產也。永昌弟鑒:兄死矣家產由先父已分清學校款您不必過問,您嫂洪霞教養兩子您能照料則照料否則不必過問,聽之可也,有不盡之言大家商量辦去,我心已亂不能再往下寫,特此最後一信祈兄等竭力幫助生者感激死者結草鑒書匆匆不盡餘言。
吉鴻昌手啟
十一月廿四日
1935年5月省教育廳督學李在謙到學校視察。
至1939年秋,呂潭寨牆被黃水包圍,校田被淹,日寇入侵,經費來源大部分斷絕,學校才被迫停辦。
1942年秋,吉鴻昌的三弟吉卜五曾續辦這個學校,名為私立吉氏小學校。
1944年11月24日,中山學校校董會和全體師生舉行大會,紀念吉鴻昌烈士逝世十周年,並立「經文緯武」大匾,以志紀念。到1944年冬,黃水整個吞沒了呂潭鎮,學校被迫停辦。
1947年,呂潭鎮設立了扶溝縣第三區人民政府,這年冬季利用學校南院殘留校舍,又復辦了這個學校。定名為「鴻昌小學校」。
1949年春,第四野戰軍第120、128師途經呂潭,全體指戰員在烈士墓前開會紀念,部隊首長為學校親筆題字「鴻昌學校」。
1950年春,改名為呂潭完全小學校。
1969年「扶溝縣呂譚中學」。
1978年,又改為吉鴻昌學校。
1984年擴建學校。1985年扶溝縣敦聘任天津市政協常委吉瑞芝兼名譽校長。
2006年5月,呂潭學校舊址被國務院公佈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71年周恩來總理在國務院召開的一次會上指出指出:「吉鴻昌同志由舊軍人出身,後來參加共產黨,犧牲時很英勇,從容就義,很有必要把他的事跡出書。」
1984年,鄧小平為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吉鴻昌將軍犧牲五十周年紀念輯》題寫了書名。聶榮臻元帥親筆題詞:「民族英雄吉鴻昌烈士永垂不朽!」
1995年,吉鴻昌誕辰100周年之際,政治局常委江澤民、李鵬、喬石、李瑞環、劉華清為吉鴻昌題詞。
坐落在扶溝縣城內的吉鴻昌將軍紀念館,是全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國防教育基地。前身是扶溝縣烈士陵園,始建於1962年,1979年在原址基礎上開始籌建「吉鴻昌烈士紀念館」,1984年11月24日,在吉鴻昌犧牲50周年之際建成並對外開放。1995年吉鴻昌誕辰100周年之際,更名為「吉鴻昌將軍紀念館」,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親筆題寫了館名。扶溝縣於2007年開始規劃建設吉鴻昌將軍紀念館新館,2009年11月24日吉鴻昌就義75周年,吉鴻昌將軍紀念館新館正式開館。2014年9月初,國家公佈了第一批80處國家級抗戰紀念設施、遺址名錄,吉鴻昌將軍紀念館入選。吉鴻昌將軍紀念館位於扶溝縣城鴻昌大道東段,總投資5000萬元,佔地6.6萬平方米,建築面積1.6萬平方米,基本陳列面積2600平方米。館區由主館、紀念廣場、國防教育園、休閒公園四部分組成。主館內設四個主展廳、一個多功能廳、一個廉政教育廳和半景畫館等。館前廣場上威武屹立着吉鴻昌將軍青銅塑像,銅像高7.9米、重6噸,是由扶溝縣群眾和社會各界捐資所鑄。廣場西側是國防教育園,放置有一架退役的殲-6戰鬥機、一輛坦克及兩部大炮等。
位於天津市和平區中心公園內有吉鴻昌雕像
吉鴻昌故居——天津市和平區花園路4號,現為和平醫院。
2009年9月14日建國六十周年前夕,吉鴻昌被評為「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之一。
革命歷史題材電影故事片《吉鴻昌》,長春電影製片廠拍攝,由李光惠、齊興家執導,達奇主演,於1979年上映。該片獲得第三屆百花獎最佳影片獎、最佳編劇獎。吉鴻昌的就義詩由作曲家雷振邦譜曲,姚仲儒演唱,是電影《吉鴻昌》插曲。
吉鴻昌語錄
察哈爾抗戰詩
有賊無我,有我無賊。非我殺賊,即賊殺我。半壁河山,業經改色。是好男兒,捨身報國!
絕命詩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國破尚如此,我何惜此頭?
臨刑前對劊子手說的話
「我為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槍,我死了也不能倒下!給我拿個椅子來,我得坐着死。」
接着又說:「我為抗日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後挨槍。你在我眼前開槍,我要親眼看到敵人的子彈是怎樣打死我的。」
遺書
1934年11月24日,吉鴻昌就義前幾個小時,向法庭要了筆墨和信紙,給夫人胡紅霞留下遺書手跡(現被天津市博物館收藏):
「紅霞吾妻鑒:
夫今死矣!是為時代而犧牲。人終有死,我死您也不必過傷悲,因還有兒女得您照應。家中余產不可分給別人,留作教養子女等用。我筆囑矣,小兒還是在天津托俞先生照料上學,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繼母已托二、三、四弟照顧、教(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吉鴻昌犧牲前寫給三個弟弟的遺囑:
「 國昌、永昌、加昌等見字兄己死矣,家中事俱己分清,你嫂洪霞及小兒鴻男、悌悌由您洪霞嫂教養,吾弟急手足之情照應可也,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囑託繼母奉養之責,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負父兄之託也。
兄吉鴻昌書 十一月二十四日十一時沖」
親屬
- 吉鴻昌的父親吉筠亭,在家鄉開茶館為生。1931年病逝。在墓碑上鐫刻着他對吉鴻昌的教誨:「做官即不許發財」。2016年12月,在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呂潭學校舊址發現《吉筠亭先生事略碑》,該碑刻立於中華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五月三十日,乃吉鴻昌父親吉筠亭先生去世3周年之際所立,距吉鴻昌就義不到6個月。囿於當時的政治形勢,此碑豎立不久即掩埋於地下。該碑記述了吉鴻昌的父親《吉筠亭先生事略》計876字及《吉筠亭先生遺囑》計376字,內容包括吉筠亭攜子吉鴻昌等創辦呂潭中山學校的情況,具有較高的歷史文化價值。
- 夫人胡紅霞,1908年生。育有二女一子。吉鴻昌就義時,胡紅霞把房子抵押給軍閥周蔭人當了8萬元,為吉鴻昌收斂遺體料理後事。1949年胡紅霞受邀參加了開國大典。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發佈《革命軍人犧牲病故褒恤暫行條例》,1953年7月1日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為吉鴻昌烈士簽發《革命犧牲軍人家屬光榮紀念證》,授予遺孀胡紅霞。1970年胡紅霞在天津病故。
- 長女吉德明,1928年生,1931年夭折。
- 長子吉蘭泰,1930年出生,退休前在天津當中學教師,為人比較低調,不願拋頭露面。
- 女兒吉瑞芝,1932年生。吉鴻昌就義後隨母親隱姓埋名。直到全面抗戰爆發後,才恢復吉姓。1950年吉瑞芝陪母親回到扶溝縣老家為父親移靈掃墓,面對數十萬父老鄉親,她第一次登台講述了父親的事跡。吉瑞芝1952年考進天津師範學院,畢業後留校任教。1969年吉瑞芝調天津市政協工作,2000年退休。[11]。 吉瑞芝有一子二女。
- 侄兒吉星文,國民革命軍抗日名將,八二三炮戰中中彈身亡。
- 夫人胡紅霞的姐夫林少文,作為共產黨嫌疑犯,與吉鴻昌一起被羈押在北平陸軍監獄,作為陪綁犯親眼目睹了吉鴻昌就義全過程。林少文一出監獄,便找到胡鴻霞,向她講述了吉鴻昌就義前後的詳細情況。林少文叫胡鴻霞趕快拿出紙和筆,記下吉鴻昌寫下的就義詩,並告訴胡鴻霞,吉鴻昌的遺書還在敵人手裏。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吉鸿昌:被蒋介石杀害的抗日名将. www.yhcqw.com. [2020-08-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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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3.1 3.2 3.3 祝彥. 抗日:中国人一定要记住的人物. 江西人民出版社.
-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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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TV-10「探索·發現」欄目歷史紀錄片《抗日同盟軍》
- ^ 天津抗战纪事. 天津圖書館. [2014-06-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07).
- ^ 冯晓蔚:“蒋介石屠杀抗日名将吉鸿昌”,《文史月刊》2005年第9期. [2019-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09).
- ^ 天津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公佈
- ^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公佈
- ^ 我的父亲吉鸿昌. [2007-09-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