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嘉義酒廠
原嘉義酒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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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嘉義工場 | |
位置 | 中華民國(臺灣)嘉義市西區中山路616號 |
座標 | 23°28′37″N 120°26′23″E / 23.47694444°N 120.43972222°E |
建成時間 | 日本大正3年-昭和12年 (1914年-1937年)[1] |
網站 | www.g9cip.com |
官方名稱 | 原嘉義酒廠 |
類型 | 登錄等級:歷史建築 登錄種類:建築物類 |
詳細登錄資料 |
原嘉義酒廠,位於臺灣嘉義市西區,原是日人赤司初太郎所創辦的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嘉義工場,後來因為專賣制度而被徵收[1]。該建築物群被登記為歷史建築的有1924年建的中間試驗工廠(原始名稱是酒精倉庫),1930年的鍋爐室、材料五金倉庫、貯酒室、製麴工廠、再製酒第二工作廠,1934年的機械修理與木工廠與1937年的包裝工廠等8座建築[1],現為中華民國文化部所屬之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2],並於民國92年(2003年)2月14日登錄為歷史建築[3]
另外據說嘉義酒廠是臺灣最早生產高粱酒的酒廠,有「白酒的故鄉」之稱[4]。知名的金門高粱,則是金門酒廠吸收了嘉義酒廠的技術後加以發展而成[4]。
沿革
嘉義酒廠的前身是「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嘉義工場」,當時建地為2945坪,而大正製酒株式會社是由日人赤司初太郎於大正五年(1916年)創辦於臺中,而除了臺中、嘉義之外,在斗六與北港也設有工場[1]。然而到了大正十一年(1922年)時因為實施「臺灣酒類專賣令」,所以工場被徵收,其中嘉義工場改由專賣局台南支局嘉義出張所管理[1]。二次大戰期間,日方為躲避空襲,於昭和十八年(1943年)在阿里山二萬坪建了分場[5]。
二次大戰後,嘉義工場改為「臺灣省專賣局嘉義分局嘉義酒工廠」,並開始修復戰爭中毀於空襲的部分,而二萬坪分場則因規模甚小以及運輸問題而在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裁撤[1][5]。之後嘉義酒廠繼續發展,廠地由戰後初期的3.7334公頃(約11294坪)增加到1983年的3.985公頃(約12,055坪)[5]。民國五十六年(1967年)曾因高粱酒品質改良,需求增加而進行擴廠,於民國五十九年(1970年)9月完工[5]。後來嘉義酒廠將生產線移到嘉義縣民雄鄉民雄工業區,先是於民國七十二年9月開工到七十四年12月(1983年9月-1985年12月)完成第一期的紹興酒工廠,之後又在民國七十九年7月到八十六年11月(1990年7月-1997年11月)期間興築高粱酒工廠,而舊廠則在民國八十八年(1999年)2月25日結束營運[5]。而在結束營運之後,舊嘉義酒廠建築在2006年[註 1]移交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管理,之後舊嘉義酒廠被挑選為五大文化創意園區之一[6][7][8]。
建築
嘉義酒廠建築群大多為鋼筋混擬土建築,外觀呈現現代主義的線條分割[1]。其中歷史最久的是大正十三年(西元1924年)興建的中間試驗工廠,為加強磚造的兩層樓建築,屋價材質為檜木,在中脊上裝了七組散熱器,而在山牆上方有半圓形氣窗,立面還有水平裝飾帶[1]。
鍋爐室旁有根大煙囪,原有53公尺高,但在921大地震中斷裂,現只有剩18.4公尺[9]。
註釋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蔡榮順(撰文). 《諸羅身影-嘉義市古蹟與歷史建築影像集》. 嘉義市: 嘉義市文化局. 2005: 65頁. ISBN 986-00-1484-1.
- ^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原嘉義酒廠. [2011-08-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4-28).
- ^ 原嘉義酒廠.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2011-08-10] (中文(臺灣)).[失效連結]
- ^ 4.0 4.1 〈驚!台灣第1瓶高梁酒 原來是嘉義出產的〉. 蘋果日報. 2016-09-01 [2017-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
- ^ 5.0 5.1 5.2 5.3 5.4 嘉義文化創意園區——嘉義酒廠營運歷史. [2011-08-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0-28).
- ^ 6.0 6.1 崔慈悌. 〈嘉義文創園區簽約 今夏試營運〉. 《工商時報》. 2016-01-12 [2017-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
- ^ 7.0 7.1 楊明怡. 〈嘉義文創園區簽約 新嘉取得15年使用權〉. 《自由時報》. 2016-01-12 [2017-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11).
- ^ 8.0 8.1 嘉義文化創意園區——園區成立與運作過程. [2011-08-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0-28).
- ^ 吳孟芳. 〈嘉義 探老空間〉. 蘋果日報. 2014-08-22 [2017-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