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都郡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3年2月5日) |
兩漢時期
漢景帝五年(前152年)改廣川國置,治所在信都縣(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轄境相當今河北省武邑、辛集以南,南宮、故城以北,滏陽河以東及山東省德州市等地。中元二年(前148年)復為廣川國。建昭二年(前37年),漢元帝封其子劉興為信都王,改廣川郡置信都國。陽朔二年(前23年)國廢為郡。建平二年(前5年)復置為國,治信都縣(即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轄境相當今河北省棗強、冀州、南宮、武邑等市縣區大部,故城北部,景縣南部及深州東南部地區。6,5556戶,30,4384人。王莽時為新博郡。
東漢永平十五年(72年),改置為樂成國,後為安平國、安平郡、長樂國、長樂郡。
東漢安平王系
劉得
安平孝王劉得(?-151年),又作劉德,為漢章帝的孫子,河間孝王劉開的兒子,東漢第1任安平王。
永寧元年(120年),太后鄧綏封劉開子劉翼為平原王,奉懷王劉勝之祀。延光元年(122年)五月己巳,改樂成國為安平國,封劉得為安平王,嗣樂成靖王劉黨後。以樂成國多次廢絕,所以改國名為安平。建和元年(147年),清河王劉蒜死後,建和二年(148年)六月,改清河國為甘陵國,立劉得之子經侯劉理為甘陵王,奉孝德皇祀,劉理是為甘陵威王[1]。
劉得在位30年,元嘉元年(151年)四月三日,安平王劉得去世,[2]在位30年,謚號為「孝」。[3]
劉續
安平王劉續(?–184年),為安平孝王劉得之子,東漢第2任安平王。
元嘉二年(152年)劉得薨,劉續繼位安平王。中平元年時,黃巾之亂爆發,劉續被安平國變民所俘虜[4],囚禁於廣宗(今河北省邢臺市威縣東)。[5]
劉續被俘後,朝廷花了很多錢將其贖回,當時朝廷討論是否恢復他的封爵,議郎李燮反對:「劉續身為藩臣,卻沒有盡好自己的義務,對朝廷是一大羞辱,不應該恢復。」但漢靈帝沒有聽從,依舊讓劉續恢復為安平王。李燮則因為誹謗皇族而被送入左校。不到一年,劉續被指控大逆不道,被誅殺,國除。李燮這才被釋放,重新擔任議郎。時人稱道:「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6][7]
劉續的子女無考。
隋唐時期
隋朝大業三年(607年)及唐朝天寶元年(742年)時又曾改冀州為信都郡。下轄信都縣、棗強縣、堂陽縣、衡水縣、武邑縣、南宮縣、阜城縣、下博縣、武強縣。乾元元年(758年),天下郡改為州,信都郡復為冀州。
- 唐朝信都郡太守
歷史沿革
- 信都郡(前200年-前155年)
- 廣川國(前155年-前152年)
- 信都郡(前152年-前148年)
- 廣川國(前148年-前70年)
- 廣川郡(前70年-前66年)
- 廣川國(前66年-前50年)
- 廣川郡(前50年-前37年)
- 信都國(前37年-前23年)
- 信都郡(前23年—前5年)
- 信都國(前5年—5年)
- 新博郡(5年—23年)
- 信都郡(23年—72年)
- 樂成國(72年—122年)
- 安平國、安平郡(122年—284年)
- 長樂國、長樂郡(284年—583年)
- 信都郡(607年—621年)
- 信都郡(742年—757年)
參見
參考資料
- ^ 《後漢書·章帝八王傳》:延光元年,以河閒孝王子得嗣靖王後。以樂成比廢絕,故改國曰安平,是為安平孝王。
- ^ 《後漢書·桓帝紀》:〔元嘉元年〕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
- ^ 《後漢書·孝明八王傳》:立三十年薨,子續立。
- ^ 《資治通鑑》卷58:「安平、甘陵人各執其王應賊。」
- ^ 《後漢書·孝明八王列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於廣宗。
- ^ 《後漢書·孝明八王列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於廣宗。賊平復國。其年秋,坐不道被誅。立三十四年,國除。
- ^ 《資治通鑑》卷58:初,續為黃巾所虜,國人贖之得還,朝廷議復其國。議郎李燮曰:「續守籓不稱,損辱聖朝,不宜復國。」朝廷不從。燮坐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王坐誅,乃復拜議郎。京師為之語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