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府 (北宋)
宣和元年(1119年),宋徽宗將鄆州改為東平府,治所在須城縣(今山東省東平縣)。管轄今東平、汶上、梁山、平陰、肥城、陽穀、東阿等地。1128年,金朝立劉豫為齊帝,先治大名,後遷須城偽稱東京。
金朝為山東西路治所。元朝時,改為東平路。元末,朱元璋吳元年(1367年),復為東平府,須城縣為東平府治,壽張縣沿屬。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壽張縣分並須城、陽穀縣。洪武七年(1374年)十一月,東平府降為州,同時撤須城縣併入東平州,屬濟寧府[1]。
歷任長官
- 金朝東平尹
- 完顏昂(1138年—1144年)
- 唐括重國(1150年)
- 蒲察斡論(1152年—1153年)
- 紇石烈懷忠(1155年—1156年)
- 石抹榮(1159年—1162年)
- 徒單克寧(1168年—1169年)
- 烏古論三合(1174年—1175年)
- 蒲察鼎壽(1176年—1177年)
- 烏古論思列(1184年—1185年)
- 完顏守貞(1192年)
- 張萬公(1193年—1195年)
- 仆散琦(1197年—1199年)
- 烏古論誼(1203年—1204年)
- 烏林答與(1214年)
- 完顏弼(1215年—1216年)
- 蒙古綱(1217年—1221年)
- 孫邦佐(1223年)[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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