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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條目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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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大小與拆分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我們是不是應該翻譯一下en:Wikipedia:Article size並且制定政策。條目太大對於閱讀和編輯都會造成困難,而且某些瀏覽器也無法瀏覽。根據英文版的規定,例如目前的特色條目就有4個超長:辛亥革命(64KB);第二次世界大戰(79KB),皇家馬德里(59KB)(超過50KB必須拆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17:03 2006年3月11日 (UTC)

支持這個建議。但是翻譯完了請先予以討論,然後在定為正式方針或者指引。-無名無形 05:28:12 2006年3月13日 (UTC)
如果英文限 50KB 的話,中文應限 60KB,因英文五個字母的內容約等於中文兩個字的內容(不記得是哪裡的統計了),而一個字母佔 1 字節、一個中文佔 3 字節。--Hello World! () 06:24 2006年3月13日 (UTC)
(+)支持分拆吧!--Stewart~惡龍 (講講講!) 10:55 2006年3月13日 (UTC)
(+)贊成。所以結論是?--超限術士 15:12 2006年3月19日 (UTC)
覆查:慎重一點,我看過了一下條目,以第二次世界大戰為例,發現其實條目真的甚為完整,不過也考慮過分拆的方案,例如分歐洲戰線和亞洲戰線;將戰後和影響兩大分類分開,或是以時間劃分如19xx年-19xx年劃分也好像不太好...若要從條目中剪去內容,則需要有相當高的技巧,並對條目各子分類和子條目內容均有不少認識。不知大家認為要怎樣分拆才好呢?!--Stewart~惡龍 (講講講!) 20:27 2006年3月19日 (UTC)
英文版的en:World War II也有84K,可見此內容不易拆分。--zy26 was here. 02:39 2006年3月20日 (UTC)
意見:可參看英文維基長條目中文維基長條目 ,當中不論中文版與英文版,都有為數不少的長條目,以列表居多,中文版最長的是Unicode編碼表/0000-0FFF(152KB),普通條目則以超級機械人大戰(122KB)為首。--Stewart~惡龍 (講講講!) 08:38 2006年3月20日 (UTC)
(-)反對,我覺得對於分拆要個別處理,不能用一個統一的字節數來做標準。象「皇家馬德里」和「第二次世界大戰」都是一個完整的條目,有什麼必要進行分拆?--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0:22 2006年3月20日 (UTC)
日語維基百科最長的有252KB,英語維基百科最長的有300KB。至於「Unicode編碼表/0000-0FFF」,我老早已把這篇東西搬到英語維基文庫;另外這篇東西曾被遞交刪除投票但被保留。--Hello World! () 15:42 2006年3月20日 (UTC)
真盼望Wiki這套系統也能儘早導入AJAX技術。--百楽兔 14:46 2006年3月20日 (UTC)
(+)支持:我支持特長條目應該拆分為數條,但需要很好的拆分技巧來處理而不是單純找一個切開點分成前後兩章就成。以英文版的作法為例,我常關注的世界各國條目大部分原本都是超長條目,但已經過拆分變成較適當的長度。他們拆分的方法是,一些完整的段落,例如XX國地理,XX國行政區劃,XX國歷史等的,都已經獨立成單獨的條目,但這並不表示只是將母條目中的相關文章剪下貼到新條目上,然後放個聯結就了事。取而代之的,如果我們創造了一個XX國歷史的段落,那麼母條目裡面的「歷史」章節,應該要放上該國歷史條目的文摘或濃縮簡化版(Digest),然後以相關連結的方式連結到真正的歷史條目上。
所以,以上面用戶Stewart擔心第二次世界大戰條目的拆分困難而言,真正應該用的拆法是,拆出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戰策源第二次世界大戰歐洲戰場第二次世界大戰遠東及太平洋戰場等幾條,將內容轉移過去,然後在母條目上另外放上一個一兩段的篇幅所撰述的簡介,並且放上參考連結到這些子條目去,而非您構想的找出一個點切分前後。如果這些子條目的內容本身還是太長,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切割,只是切割時應比照上面所述的方式,而且建議超過兩層以上的切割,應該要製作一個第二次世界大戰專用的導航模板來方便條目之間的互相快速連結(這才是導航模版真正該用的場合,而不是老是拿來蒐錄些卡通漫畫人物......)--泅水大象 訐譙☎ 07:02 2006年3月21日 (UTC)
(-)反對--分拆要個別處理,不能用一個統一的字節數來做標準。不過,皇家馬德里第二次世界大戰可以進行分拆。--無墓孤魂 17:24 2006年3月24日 (UTC)
回應:考慮到某些瀏覽器也無法瀏覽和編輯,加上對一些頻寬較低的的用戶可能造成開啟過度緩慢,這長遠還是個要解決的問題(雖然其他語系的維基也未有根治問題)。回應泅水大象,我現階段不支持分拆條目,亦不反對,就是考慮到你所提及的方法和問題,我跟你是完全沒有分歧的,只是一看第二次世界大戰內的抗日戰爭已經要拆細,而且我上面提到的「需要有相當高的技巧」,你也提到「需要很好的拆分技巧」,因而造成了顧慮。希望在真正討論過後才採取行動,需知道不少特長條目中不少就是特色條目。--Stewart~惡龍 (講講講!) 20:08 2006年3月25日 (UTC)
(+)支持,我覺得一個條目如果過長實在太不便於閱讀,我們應該善用網路方便連結的特性,在主條目之中將重點摘要,詳細內容放到另外的條目之中。即使是特色條目,仍然可以進行拆分。--Theodoranian|虎兒 =^-^= 14:13 2006年3月26日 (UTC)
(-)反對,堅決反對以字數為標準來拆分。作者在寫一個條目的時候,不會是想到哪寫到哪,必然對全篇的結構和版面的設計都有一個總體的構思。拆分將嚴重破壞條目的完整性和嚴謹性。--hunry 15:05 2006年3月26日 (UTC)
(-)反對 以字數來強制拆分是不妥的。首先存儲問題是暫時的,IT技術進步是很快的,32K不是長久性的限制。其次條目一分出去,就是一個獨立的新世界,風格排版都相當不同,我作為讀者點擊進去,經常有些不太舒服的surprise,原條目的章節被破壞。本來讀得好好的,點擊進新拆分出來的條目後注意點被完全打斷,非常不贊同這種作法。最好不要為拆分而拆分,而以內容為主導,只有內容已經不適合一個條目時才需要拆分。--霍枯燥 2007年5月28日 (一) 06:06 (UTC)[回覆]
小結:
支持分拆的一方
  1. 條目過長不便閱讀
  2. 某些瀏覽器無法瀏覽
  3. 開啟過度緩慢
反對分拆的一方
  1. 擔心分拆破壞條目的完整性
其他意見
  1. 分拆的標準不能以字數劃分
  2. 分拆的技術問題
就反對方,主要擔心是技術問題,而支持方雖提供了分拆的建議但未能令人信服,簡單來說就是沒有保證。倒不如就以一條射長的特色條目作範例由支持方負責分拆,看條目分拆後的效果是內容不全,結構分散,還是依然深具質素,不失特色條目的水準。望考慮上述愚見。--Stewart~惡龍 (講講講!) 20:42 2006年3月26日 (UTC)

控制條目篇幅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目前維基社區對小條目和小小條目的擴充關心得比較多,在此想提醒各位的是,篇幅過於冗長的條目同樣不是好條目!一個不好的例子是史蒂芬·霍金,作為一篇人物介紹性質的條目,居然相當大的篇幅是在介紹其學說的主要內容,而這部分稍加修飾完全可以作為一個單獨的條目獨立出來,而有關其言論的部分也完全可以移到維基語錄。部分維基人寫條目特別喜歡事無巨細,寫一個科學家非要把他在宗教、政治方面的觀點也扯進來,寫一個歌星一定要詳盡列出其所有專輯的所有歌曲,甚至包括每支歌的播放長度,寫一個球星非要從他十幾歲在某個少年俱樂部寫起,包括每次轉會甚至薪水多少,我懷疑這位維基人如果手頭有檔案的話,是不是要把他的每個進球都寫出來。這些寫作習慣是非常危險和有害的。維基百科不是檔案館,它僅僅是一部百科全書,它不可能也不應當包含人類的所有知識。維基百科要既能從搜索引擎處把讀者拉進來,又能把讀者推出去。這樣才能引導他們作更深入的研究。它所扮演的角色,應當是一個領路者,或者是一扇「門」。很多時候,讀者需要的僅僅是那些最重要的信息,百科全書的條目應當在最快的時間內把最重要的信息傳遞給讀者,而篇幅過長的條目所提供的是一個信息海洋,需要讀者自己在其中搜尋想要的內容。如果一個條目中99%的內容是為查閱此頁的讀者當中不足1%的人準備的,那麼這個條目同過於短小的條目一樣,同樣不能算作是高質量的條目。奉勸那些喜歡事無巨細麵面俱到的維基人,與其寫1篇10萬的條目,不如寫10篇1萬的條目。--Tevatron 11:03 2006年8月27日 (UTC)

這個很簡單嘛,把霍金的著作和思想拆出來成為獨立條目就是。--Gary Tse 13:04 2006年8月27日 (UTC)
(+)贊成--用心閣(對話頁) 09:14 2006年8月28日 (UTC)
贊成上面兩位的意見。記得以前在某個討論的時候有人提到條目或者是分類可以或者是因為內容的成長而分出去形成另外的條目或者是更細的分類,百科全書之所以百科,不也是因為包羅萬象?擔心因為內容太長產生的閱讀影響,那麼討論一下如何適當的將一些內容獨立出去成為另外一個條目,或許比較好吧。--cobrachen 04:53 2006年8月29日 (UTC)

哪有那麼簡單,目前篇幅過於冗長的條目何止一篇兩篇,清理這些文章必須要有很多人的長期參與,而且可能會傷到原作者的感情,所以必須首先要在整個社區內達成共識。再說獨立出來的條目不一定是有價值的,這樣做只會使維基多出來一大堆冷僻無人問津的條目。如何從根源上加以控制?我的建議是「詳略得當,避免事無巨細,防止面面俱到」經討論後作為一項正式的指導方針。--Tevatron 05:49 2006年8月29日 (UTC)

這樣的工作是不簡單,要控制條目的內容篇幅同樣不簡單,可是,換個角度看,是不是盡可能保留最多資料,就長遠來講,會對維基與使用者有利呢?如果這樣的利多於弊,那麼,即使麻煩也可以慢慢來作嘛。至於說獨立出去會不會冷僻或乏人問津,這也要看條目本身的領域來看了,即使一篇寫的很短有關大統一場理論的條目(只是舉例,不一定正確),也可能是冷僻的條目,個人的意見,長短不一定影響條目的冷僻與否。
至於修改傷感情,老實說,改大改小都會有傷感情的顧慮,真的要顧慮很多的話,維基的基本運作精神就無法運行了,大多數的人在這裡的編輯相信都是了解到維基運作的基本態度與精神,沒有了解到的,那也沒辦法了。這是一個開放的園地,不想被修改的請考慮其他的撰寫方式。--cobrachen 22:36 2006年8月29日 (UTC)
我認為應該有個更好的地方保存這些資料,比如wikibooks什麼的。這跟小修小改可不一樣,你的不完善,我來補充你,這無可厚非,但你辛辛苦苦寫了那麼多的文字放在條目里,我隨隨便便就把它挪走了,理由僅僅是讓條目變得小一點,這種動作換了誰誰心裡都會不爽。--Tevatron 03:05 2006年8月30日 (UTC)

「警告:本頁長度達45KB;一些瀏覽器將無法編輯長過32KB的文章。請考慮將本文分成幾個小段落編輯。」大家不覺得這句話很礙眼嗎?這個討論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03:33 2006年9月4日 (UTC)

史蒂芬·霍金 我認為還算清晰易讀,而且長文章一開始會顯示"目錄",讀者可以自行挑選所需要的,細分為數條當然有好處,但現在這樣我感覺無大問題。--202.60.232.240 18:20 2006年9月5日 (UTC)
我覺得可以考慮用上一頁下一頁這種方式來分拆條目。--百楽兎 03:25 2006年9月6日 (UTC)

如題。-下一次登錄 2007年5月28日 (一) 01:49 (UTC)[回覆]

Wikipedia:條目的大小已翻譯整理完成,這個頁面中規定的拆分標準比較有彈性,請大家討論一下我們需不需要這個指引。-下一次登錄 2007年5月28日 (一) 01:46 (UTC)[回覆]

比較反對以字數來強制拆分。首先存儲問題是暫時的,IT技術進步是很快的,32K不是長久性的限制。其次條目一分出去,就是一個獨立的新世界,風格排版都相當不同,我作為讀者點擊進去,經常有些不太舒服的surprise,原條目的連續性被破壞---本來讀得好好的,點擊進新拆分出來的條目後注意點被完全打斷,非常不贊同這種作法。最好不要為拆分而拆分,而以內容為主導,只有內容已經不適合一個條目時才需要拆分。--霍枯燥 2007年5月28日 (一) 06:11 (UTC)[回覆]
32K差不多是1萬漢字,對於一個百科全書條目來說是夠長了,就算放寬一些,2萬字的條目基本上應該考慮進行拆分了。寫的詳盡固然不錯,能寫得精煉而不失其要更好。在大量素材中做合適的取捨,可能是wp成為真正的百科全書需要的素質,不然的話wp很有可能永遠都只是一個不錯的資料庫而已。--Alexcn 2007年5月28日 (一) 06:47 (UTC)[回覆]
對於過長條目,需要做的應該是精簡,不是分拆。--Alexcn 2007年5月28日 (一) 06:56 (UTC)[回覆]
精簡跟分拆是可以並行、也可以擇一而行的選項,重點是要看狀況。如果是涵蓋太多無用的細節,可以選擇精簡,但如果是因為主題本身本來就是範疇很廣,那麼分拆反而才是正確的。其實所謂的分拆並不該是直接把一篇條目的內容直接拆散而已,而是應該把過長、過細的章節濃縮成一個精華版本留在原主條目中,並將完整的版本移到子條目去,相關的作法各位可以參考一下英文版的世界各國相關條目,他們就是把各個國家的歷史、地理、人口、軍事、外交等相關細節段落移至專屬的子條目中,但是每個國家條目底下仍然有這些段落存在,只是比較濃縮的版本而已(這就是main模版當初真正的作用)。這樣的層階式(Cascade)資料結構其實是非常合乎閱讀上的邏輯又能兼顧資料的豐富度,差只差在負責拆分的編輯者本身也需要相當程度的功力(因為他還是得重新撰寫濃縮版的內容,而不是簡單地copy & paste資料而已)。還有,我不覺得拆分與否的考量應該只限制在記憶體容量大小這點上,事實上,包括文章的閱讀性(太長的文章上下拉來拉去其實很難閱讀)、各段落的比重配置(假如整篇條目中只有一兩個章節特別詳細、篇幅長,會造成配重不平均的狀況)、還有記憶體的限制都應該同時列入考量,這樣才能成就一套完美的電子版百科全書。—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5月28日 (一) 10:14 (UTC)[回覆]
我是比較支持通過一個條目大小限制的,理由在提議頁面說了:1〉長條目不便於閱讀;2〉長條目影響條目的繼續成長;3〉長條目不便於下載瀏覽。第一第三條可能見仁見智,但第二條我認為十分關鍵:一個長條目不容易吸引更多的修改和擴充。
首先,如果您看到一個30KB以上的條目,約1萬字,您會認為它需要擴充嗎?就拿第二次世界大戰來說吧,是不是還有很多資料應該添加進入條目呢?還是現在的版本內容已經足夠了?我覺得沒有一個條目會有一個最終版本,二戰也是一樣。但太長了,就給我們一種條目已經完善的錯覺。
其次,要保持一個長條目格式的統一十分困難,拿引用參考資料來說,100多個參考資料,重複引用的時候怎麼記得住這麼多ref name?條目內容的前後不一致也是十分普遍的,而條目太長了,閱讀校對時會造成困難。
當然,如果通過,在實際執行拆分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問題,特別是拆分的方式,往往需要比編輯條目更高超的手段,除非對主題十分熟悉,否則很容易引起爭議。所以正在翻譯整理的Wikipedia:摘要格式比較重要,其中給出具體如何拆分和提供摘要。-下一次登錄 2007年5月28日 (一) 14:11 (UTC)[回覆]
強烈建議加上條目大小的限制,1、太長了不便於閱讀,甚至不想閱讀。2、編輯、校對困難。不過這個限制應該按不同的條目而不同,建議設立一個類似於新條目推薦的投票格式,比如wikipedia:條目拆分建議投票,讓大家通過討論分析確定是否要精簡或者拆分。—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5月28日 (一) 15:21 (UTC)[回覆]
我覺得拆不拆分很難有一個客觀的、科學的、量化的標準來判斷,每個拆分最好都用專案來處理,覺得需要拆分的條目可提出來大家討論。另外,我看紙本的百科全書中有些條目也是非常長,我想拆分問題也許是電子化的維基百科才會面臨的問題吧。常常可以看到由「維基百科可以印刷出版」之類角度切入的意見,所以在這個拆分的問題上,我想從印刷出版角度切入的意見應該是更為反彈吧,因為成本會增加 (笑)。--百楽兎 2007年5月29日 (二) 04:10 (UTC)[回覆]
就算不看印刷出版,僅僅從條目質量本身來說,也不是寫的越長條目品質就越好。雖然特色條目的標準里也說,不是長條目才能當特色,但現在評條目的時候,長就算不等於好,也差不了多少了,寫的時候也有往長里寫的趨勢。雖然內容多並不是壞事,但是真正的美人應該是「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 」,條目也是一樣,應該長短適中,有所取捨。有的條目寫的是夠辛苦,但是看了半天也沒把來龍去脈講清楚,倒是恨不能把能找到的材料都塞進去,這種傾向不能說沒有問題吧。建議在現在的特色條目里挑選主題範圍大小不一的一些條目,作為以後寫條目和評條目的榜樣。比如,我覺得作為記述一個事件來講,坎尼會戰就很不錯。--Alexcn 2007年5月29日 (二) 07:28 (UTC)[回覆]

條目分割的標準

如題,一段時間以來,ACG這塊(包括其他也有),一直有人未經討論擅自進行分割。

最新一例如Fate/stay night角色列表,看似理由很充分,列出一大堆跨語言鏈接,

但是,最重要的一點,這是日系作品,作為母語的日語版,根本沒有任何分割的動作(包括討論),日語版可長多了(中文基本照日語 基本成型之後自己編輯),反倒是沒那麼長的英語啥的先分割了。這怎麼辦?(討論一下比較好 總不能一直這麼未經討論 擅自就分割了)

站我自己立場,我肯定是反對分割的。

很關鍵的一個問題,我們需要如此濫竽充數來追趕前面的領先者嗎?(前面就是日語版吧)--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09:37 (UTC)[回覆]

咱經手的通常是依照英文維基百科來切,因為我不喜歡看到點列式內容跟文章混雜在一起,但是不會像Fate/stay night一樣留空段落,還有應該不會有人為了條目數而切割文章。--KOKUYO留言2012年7月4日 (三) 09:55 (UTC)[回覆]

關於維基百科:條目大小等尚未共識的指引

最近Skyfiler在條目探討提出「中華民國條目的歷史部分的合理長度」的議題,結合其他地方的一些爭論,覺得這事可能會鬧大,我想最好先做下鋪墊的工作吧?目前維基百科:摘要格式維基百科:條目大小都還沒有達成共識,而且也有一些過時。希望大家能討論一下。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朝鮮的輪子對話貢獻)於2013年7月11日 (四) 17:49加入。

就拿維基百科:條目大小#條目長度的衡量規則來說:條目大小> 100 KB 肯定需要拆分,除極個別的例外,從[1]可得知100000字節以上的條目有476條(除去列表144條尚有332條),那麼這麼多哪些能算是「肯定需要拆分」,哪些算是「除極個別的例外」?這說的很模糊。--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1日 (四) 17:49 (UTC)[回覆]

本來是懶得講的……不過沒人覺得看位元組很蠢嗎?咱有心的話正文不需要加任何一個字,照樣可以讓這些條目位元組增加一倍多(200KB以上)。--KOKUYO留言2013年7月11日 (四) 20:59 (UTC)[回覆]
我也感覺這標準和關注度5000數字標準一樣沒什麼實際意義,說實話英文維基長條目還更多,排名前7000的條目全在100000以上。--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1日 (四) 22:05 (UTC)[回覆]
非常可笑的是,老是被拿來講的「100kB以上需拆分」的標準是直接從英文維基弄過來的,中文與英文光是單位字佔的容量就差了2倍,語法上往往一大段英文翻譯後只剩短小的中文字句,位元組根本稱不上標準。—Ai6z83xl3g留言2013年7月12日 (五) 02:56 (UTC)[回覆]
我比較贊同某編輯的「最好不要為拆分而拆分,而以內容為主導,只有內容已經不適合一個條目時才需要拆分。」但還是不知道怎麼解釋「內容已經不適合一個條目」的問題。--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2日 (五) 03:05 (UTC)[回覆]
英文第500長條目約200000字節,看來中英文還差不多。樓上說的可能是對的。--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2日 (五) 03:07 (UTC)[回覆]
200KB只是一張並不能算太清晰照片而已,都什麼年代了,還在摳這種14.4 Modem、按分鐘收上網費時代的門檻。現在移動設備版wiki自動就通過目錄分級限制減少了打開內容,所以條目總長度根本不是問題。而如果在今天用普通PC wifi上網的人中,還有人要考慮什麼流量、網速問題的話,那是不是首先應該考慮一下自己的電腦配置或者ISP了?請問這裡有哪一個人敢說,自己的電腦打開50KB、100KB、200KB的條目速度是有明顯感知得到的差異的?否則的話,這不是杞人憂天嗎?-Msuker留言2013年7月12日 (五) 11:32 (UTC)[回覆]
當然還是有明顯差異!況且,條目過長除了開啟較費時外,尚有閱讀耐性的問題,適度約束仍是有必要的。--Kolyma留言2013年7月13日 (六) 06:08 (UTC)[回覆]
某些代理和比較過時的瀏覽器是容易出問題。再說閱讀耐性又怎麼界定?自己原創研究?徵集群眾意見?看Alexa上大多數人訪問維基只有不到10分鐘,都是找一些自己想要的東西就走了。讀者也有很多辦法跳過自己不想看的內容,比如在頁面裡搜索關鍵字。--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4日 (日) 05:11 (UTC)[回覆]
這是個維基研究的好題目,只可惜擅長此道的兄台已被封禁了。--Kolyma留言2013年7月30日 (二) 15:56 (UTC)[回覆]
see bugzilla:49935. Liangent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11:59 (UTC)[回覆]
  • (!)意見:這議題已經被搬上來討論不知有多少次了,早就是老生常談,沒有什麼條目大小有何合理長度可言,完全憑各位的自己主觀去認定,有人覺得太長開啟畫面會很慢,至於多少才會拖慢?翻閱優良條目評選中諸位交談可知,過去也曾有人討論,但最後還是沒給出「條目的合理長度」給條目作者去改善,所以就我個人而言,這議題完全不用討論,此事會鬧大也只是因為版大(討論發起人),因為原本事情只停留在Skyfiler,我看版大在意不是條目的合理長度,而是在意Skyfiler,根本就不是因為條目才跑來真心討論的!--36.232.214.188留言2013年7月23日 (二) 17:49 (UTC)[回覆]
    • (!)意見:繼續承上述。換角度去討論,若是真的會因此拖慢開啟速度,畫面遲遲跑不動或跑不完,我想問Kolyma,若以常理而言,有可能每個人所使用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甚至於智慧型手機,為了解決拖慢問題就提升系統嗎?就算不是電腦,換成瀏覽器,有可能會每家廠商為此問題就強化其功能?拜託!不要老是拿條目過長去怪開啟較費時,你這不是第一次這麼公開說了,怎不換個角度想,為何讀者不去配合條目過長?維基百科不是就利益去配合讀者,而是自由編輯的線上平台,若你覺得有閱讀耐性的問題,那也是你的問題,自由編輯還得受到約束,那麼你做法就顯得本末倒置。--36.232.214.188留言2013年7月23日 (二) 18:04 (UTC)[回覆]
      第一、就是因為不可能要求每個人提升系統,也不可能要求每家瀏覽器廠商為此問題強化其功能,所以單一條目不要寫得太長,可以讓大家更方便。第二、要求讀者配合(適應)條目過長的想法,相當有創意,但是否有票房則令人懷疑。第三、「可讀性」在維基百科:條目大小即有論述,並非只是我的問題。第四、維基所謂的自由,應該是指參與的自由,而非條目長度上的自由吧!--Kolyma留言2013年7月26日 (五) 13:02 (UTC)[回覆]
      第一、你有想過讓編者更方便嗎?第二、維基百科不是為了利益而存在,何來「票房」可言?令人懷疑為何你會用票房來看待?第三、但是你不也認為維基百科:條目大小論述條目長度所限制的長度,仍不足以解決畫面開啟費時的問題嗎,怎會不是你的問題?還是說你自己心中早已設定好條目大小,做為去看待別人條目長度之準則,所以你不認為是你的問題?第四、這問題你自個兒向維基百科反映吧,自由的口號是維基百科喊出來的,不是你自認為「指參與的自由,而非條目長度上的自由」就能否定掉--36.232.214.214留言2013年7月26日 (五) 16:19 (UTC)[回覆]
      第一、條目不要太長,對編者也方便。第二、您要這樣解讀,是您的自由。第三、不知所云。第四、您要這樣解讀,是您的自由。--Kolyma留言2013年7月27日 (六) 03:39 (UTC)[回覆]
      (:)回應Kolyma:您的自由就是造成以下我所說的情況,請您正視,以後別再犯相同之事。--36.232.215.107留言2013年7月27日 (六) 06:47 (UTC)[回覆]
      你如此避重就輕地回應,為何每當你看到別人寫的條目,一但長度超過你認為影響閱讀以及畫面開啟,事後卻不會給出個你認為適合的長度限制,把問題都丟給維基百科:條目大小,這樣你又何必跳上來去打別人一槍呢?感覺是你喜歡對別人條目長度很有意見,說完之後就開始避重就輕,甚至你到最後也沒正視這問題就是不做回應了,你也不是只有一次、二次喜歡跑到條目評選意見區發表對條目長度有意見,但就是你沒有一次給出你認為的長度限制,要是你真心認為維基百科:條目大小,那你又何必自己跳出來發表自己立場,你的立場根本與維基百科:條目大小有所出入,只不過讓有心改善條目長度的編者只聽你表面話,卻還是沒看見你具體說出你認為的條目長度讓編者去改善。--36.232.215.107留言2013年7月27日 (六) 06:37 (UTC)[回覆]
      (~)補充:我以上說那麼多,無非是看見你有種毛病,你明知有維基百科:條目大小,卻喜歡說影響閱讀以及畫面開啟,誰知道你認為多長會有這問題?既然有維基百科:條目大小,那你就別用自己的認為去嘴別人的條目如何,否則這種毛病只是給人覺得你到底是要別人去照維基百科:條目大小來做,還是聽你說的話去做?--36.232.215.107留言2013年7月27日 (六) 06:43 (UTC)[回覆]
      閣下長篇大論,重點僅有一句:「你的立場根本與維基百科:條目大小有所出入」。我倒不知出入在哪兒?敬請明示。-Kolyma留言2013年7月27日 (六) 09:01 (UTC)[回覆]
      你別裝了,你出入很明顯,你在這裡是講一套,到時候看別人條目發表意見,卻又是講另一套,這種很會做人的手法誰都會做,麻煩你以後要去看待別人條目時候,可不要現在被人再次抓到馬腳,才來說抹黑誣蔑你或說別人胡亂說話,若是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自己過去的留言,系統都會留下的,反正你結果不是說用誤會解釋,不然就是不予以回應(此舉有時候會被人當成默認)。你根本就沒有遵守維基百科:條目大小,你過去看待別人條目不也是用你自己觀點去看待嗎?哪誰知道你認為長度到底多長才不會認為你說問題發生,不要只因為別人寫的條目長度與你認為有出入,就對人玩「一種版本二面說法」。--36.232.214.237留言2013年7月31日 (三) 15:06 (UTC)[回覆]
      依然沒述明出入在哪兒?篇幅雖有減少一些,不文明的用詞卻更多了。--Kolyma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13:21 (UTC)[回覆]
      雖然我不常上來維基百科,但是我注意樓上的IP36.232.XXX.XXX已經很久了,有用戶早知道你是誰,只是他們不想理會你罷了,你不要少在這對人不對事地扯開話題。--少鵬留言2013年8月3日 (六) 17:05 (UTC)[回覆]
其實英文維基也有對條目大小的討論的,例如en:Talk:Abortion/FAQ,「This article is concise because we've tried to create an overview of the entire topic here by summarizing many of these more-detailed articles.」可見人家也認可摘要格式這方針,不過具體的添加不添加什麼內容的我就不知道了,可能還要蛋疼。--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7月25日 (四) 11:46 (UTC)[回覆]

我在這也附帶一提,順便討論{{verylong}}模板使用時機,依照維基百科:條目大小該用32KB去區別,還是更高40KB去區別來使用這模板?又或者看各位自己去衡量,沒有所謂標準該達到多少KB就要一定要使用{{verylong}}模板?此外,能不能在{{verylong}}模板頁面裡列明「使用依據」?以便編者有需要引用這模板,可以方便立即查閱是否合宜去使用這模板。--2013年7月31日 (三) 15:17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36.232.214.237對話)加入。

建議參考維基百科:條目大小#條目長度的衡量規則條目大小> 100 KB 肯定需要拆分,除極個別的例外。--Kolyma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13:48 (UTC)[回覆]
其實最需要的還是「什麼內容應該要拆分」的標準,不然根本就難以執行。一篇110KB的結構完整、內容清晰的條目絕對比一篇30KB的瑣碎冗餘內容的條目有可讀性。一般條目可以像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3年8月#關於朝代系列的格式這樣討論理出一個大致框架出來。我個人認為「什麼內容應該要拆分」的標準應該是「可以拆分到有獨立價值的子條目」,例如奧運會和各屆奧運會的細節。但我覺得這也不是絕對的,編者也可以爭議。--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16:43 (UTC)[回覆]

(!)意見已經有人指出「100kB以上需拆分」的標準是直接從英文維基弄過來的,可是英文維基還有以下一段註釋,卻沒有照搬過來,現恭錄如下:

Please note:
These rules of thumb only apply to readable prose (found by counting the words, perhaps with the help of Shubinator's DYK tool or Prosesize) and not to wiki markup size (as found on history lists or other means). It also applies somewhat less to disambiguation pages and naturally do not apply to redirects. They also apply less strongly to list articles, especially if splitting them would require breaking up a sortable table.

留意計算大小時應該只計算正文。--Quest for Truth留言2013年8月3日 (六) 00:53 (UTC)[回覆]

(!)意見:或許有人會將條目的大小誤以為是整個條目所有容量,比如洪仲丘事件在 2013年8月3日 (六) 16:47編訂版本是117,151位元組,那麼條目的大小我會建議不應該用117,151位元組視為這條目長度太冗長而需要受到限制,反而是應當將條目正文所記載篇幅長度視之而為,說到這就突顯一個問題,光看正文長度怎知道是不是需要拆分子條目呢?很簡單,我再拿洪仲丘事件為例,我個人想到是用洪仲丘事件#參考資料去比較正文長度,正文:參考資料=3:2,這種看來我覺得算標準,若是4:1就可拆可不拆,5:1就該被拆了,因為再繼續下去就有比重懸殊問題,怎麼看都覺得正文寫太多,列出來源就很少這種給讀者的錯覺假象,但實際卻不然,其實是正文長度問題,所以這麼看來就可以拆了。--少鵬留言2013年8月3日 (六) 17:05 (UTC)[回覆]

超過600個條目超出100K的強制拆分標準

看了看Special:長頁面,大部分都感覺不應該寫這麼長。自由時報相關爭議列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級行政區歷年地區生產總值列表這樣很是符合WP:NOT的主題就不用說了,角色列表寫上400K是什麼道理?--Skyfiler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00:06 (UTC)[回覆]

所以呢?動員力量拆分這些長得不必要的條目?--Zetifree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0:43 (UTC)[回覆]
前十名裡面的確有幾個條目我很眼熟= =b……--鐵鐵的火大了 2014年4月30日 (三) 12:13 (UTC)[回覆]
粗略計算10%以上與ACG及電視劇有關。某生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4:53 (UTC)[回覆]
(*)提醒維基百科:條目長度#例外情況:「列表和領域概述性文章是上述原則的兩個例外,因為它們可能是某領域的起始頁,而一些廣闊的領域或列表沒有自然分段的可能或者保持單一條目會更好。」--Kolyma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6:17 (UTC)[回覆]
從文章長度看,看不出哪裡有述,明明是深入不必要的細節,沒有起始頁的作用,和概要風格指引南轅北轍。Skyfiler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6:58 (UTC)[回覆]
別亂摘字,是「列表和領域概述性文章」,不是列表必須概述。起始頁就是要這是每個細項的開始(最好的就是能鏈接到一個獨立的條目上,最差也保持列項的描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1日 (四) 02:14 (UTC)[回覆]

長條目的拆分應該和小條目的擴展是同一個道理,並無「強制」之論。但我同意有必要加強拆分長條目的工作,所以我提議把WP:條目長度適當更新後升為正式指引,這樣對於過長的條目,就可以明確移除符合WP:NOT的內容,或者進行拆分。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4月30日 (三) 19:54 (UTC)[回覆]

既然非強制性,就沒這個需要。而且有些作品類的列表本來就是會很龐大(設定狂?),單獨拆分又有關注度問題,組合又嫌長,只要保持描述就可以了,不可以自我原創地認為這是不需要的刪掉。——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1日 (四) 02:13 (UTC)[回覆]
同意更新WP:條目長度。但是恐怕條目長度的衡量規則中的量化標準又要被拿出來爭來爭去了,特別是100K。在中文維基是個老話題了。英文維基去年也有爭論:12(「英文維基現在有超過6000條目是大於100K的!」),不過後來就沒下文了。另外,如果這麼做,恐怕WP:SS也有必要更新並升級為正式指引。--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1日 (四) 08:29 (UTC)[回覆]
準備開始動手更新WP:SS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kyfiler對話貢獻)於2014年5月3日 (六) 00:20加入。
條目字節數和條目的實際長度並不完全對應,因為一個完整的條目里一般都有大量的注釋和wiki tags(內鏈外鏈、圖片、表格、模板等等),這些都不是正文裡可閱讀的實際內容。建議直接用正文的實際字數作標準,一般條目有5000字足夠了,重要一些的1萬字,即使極端重要複雜的主題也絕對不應該超過2萬字。--Gilgalad 2014年5月3日 (六) 16:49 (UTC)[回覆]
這點現在的WP:SIZE說的很明白了,就是以「閱讀內容」為條目長度的衡量標準的。英文維基那裡劃分是:Readable-prose(可讀內容/閱讀內容)、Wiki markup(實際長度)、Browser page(瀏覽器接受的HTML網頁)。閣下的1萬字卡得有點緊。100K約計3萬字中文可讀內容。--Zetifree留言2014年5月6日 (二) 14:17 (UTC)[回覆]
我前面說的上限是2萬字。真正超過3萬字的非列表條目就那麼幾條,以3萬字為上限意義不大。--Gilgalad 2014年5月13日 (二) 10:21 (UTC)[回覆]
看了看角色列表,角色資料大多都是原始設定,沒有來自於第三方來源的介紹,很符合WP:NOT里關於僅關於虛構作品情節的介紹一節。Skyfiler留言2014年5月4日 (日) 06:57 (UTC)[回覆]

希望更新WP:SIZE並提為正式指引

如題。--Alexander Misel(T) 2015年4月12日 (日) 06:32 (UTC)[回覆]

(!)意見:裡面寫到圖表、表格等不算在條目長度內,但維基百科上面很多超長的條目往往都是因為塞了一卡車列表導致的...--Liaon98 我是廢物2015-04-12 (日)08:25 (UTC)

指引之間的矛盾

根據《條目長度》,若條目過長,可以考慮拆分,可是《關注度》指明若條目沒有關注度,應該刪除。若拆分出來的條目沒有關注度,應該怎麼處理?--Morgan Siu對話貢獻2017年4月17日 (一) 05:08 (UTC)[回覆]

在分拆之前要做的,就是先把原本那個過長的條目刪減一番,如果剩下的內容仍然過長,那拆出去自然不會有關注度問題,因為那些都是足夠重要的內容。 -KRF留言2017年4月17日 (一) 05:18 (UTC)[回覆]

所以《關注度》是指引而這不是……--J.Wong 2017年4月17日 (一) 05:28 (UTC)[回覆]

WP:LENGTH

剛有人提到,於是在讀...

讀到技術問題一節:「因為這些裝置大多只有很小的內存和慢速的中央處理器」這是哪年的指引?似乎完全脫節了,今年的旗艦機配置驍龍855+12G內存的型號不少啊... 囧rz... 另,Wikipedia:瀏覽器備忘錄,紅字,誰給弄個中文初稿就好,謝謝。估計有助於解決我的各種疑問。--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4月22日 (一) 06:38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中的內容不僅是開放獲取的開放獲取內容,而且是免費的免費閱讀,生存在貧窮落後地區的人是維基百科優先考慮的目標用戶群體。重新翻譯了WP:CHOKING。@Red16:可以參看en:Wikipedia:Browser notes,我在新翻譯中把這句僅是備註的話去掉了。--zy26 was here. 2019年4月22日 (一) 18:00 (UTC)[回覆]
謝過--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4月23日 (二) 05:29 (UTC)[回覆]
不是所有人都能拿旗艦機的。——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4月22日 (一) 23:55 (UTC)[回覆]
我是窮人(這沒必要裝的吧),自用一台OV千元民工機,驍龍6/7系列都綽綽有餘,根本沒必要動用855,目前內存標配6G了(紅米note 7 pro是旗艦型號嗎?注意是紅米,不是小米9系列),落後地區,比如非洲,更多是基建及資費問題,這點wiki無能為力。--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4月23日 (二) 05:29 (UTC)[回覆]
內存標配6G?落後地區?您確定美國之類的國家沒有人用中階機嗎?——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4月29日 (一) 07:44 (UTC)[回覆]
我之前買的平板只要打開某些條目或是討論頁(像這頁)就會突然卡住,條目長度多少還是節制下吧?--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9年4月24日 (三) 20:58 (UTC)[回覆]
ASUS最近還要出電子垃圾,看看這台ZenFone Live L2[2],2GB的RAM我看了都流淚了。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Violeta 2019年4月28日 (日) 07:50 (UTC)[回覆]

需要有人來管一下這個中文維基條目長度前亞軍現冠軍

根據Special:長頁面飢餓遊戲 (電視節目)條目長度已超過460kb,已於公元2019年8月30日榮獲中文維基百科條目長度冠軍,雖然獲此殊榮但我覺得恐怕到不了丙級,需要有人連着布袋戲一起管一下。--10³留言2019年8月29日 (四) 15:21 (UTC)[回覆]

關於電視節目瑣碎內容,我提名一下《奔跑吧兄弟》和《奔跑吧》。-- 👨‍🎤 Jim | Talk | 2019年9月3日 (二) 03:09 (UTC)[回覆]

@SCP-2000:條目名稱好像不符合規定,(&)建議飢餓遊戲 (2016年電視節目)。--Bagakuco留言2019年9月4日 (三) 15:40 (UTC)[回覆]

既然這樣,為何不能將關卡介紹砍掉就好,收視率,來賓,賽況留著,這對粉絲或是一些想了解該節目的人是非常重要的資訊,上面再說維基是著重內容,而不是社交平台,那請問這些項目難道不是實質內容嗎,我建議飢餓可以關卡介紹全部刪除。來賓,收視率,賽況必須留著,這不僅是對粉絲和製單的尊重,也是對任何人來說有實質幫助的資訊,況且本條目討論飢餓字節問題,那在飢餓遊戲的項目中,關卡介紹反而是最多贅述的部分。其另一條目賽制就已經囊括飢餓關卡的內容。來賓,收視的部分更是粉絲或想了解該節目的人最想去了解的部分,這些部分更是粉絲花三年的心血時間去紀錄的,若管理員仍決意刪除,是否可對來賓,收視等內容做部分重寫,這是多位忠實鐵粉的心聲,也是製單的心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arrence22對話貢獻)於2019年9月7日 (六) 11:39加入。

  • 請詳細閱讀Wikipedia:OTHERCRAPEXISTSWikipedia:NOT,另外,請記得簽名。--10³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12:29 (UTC)[回覆]
  • 處理中……:開始分拆。--SCP-2000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12:21 (UTC)[回覆]
    • 明天繼續。很累啊。。。--SCP-2000留言2019年9月7日 (六) 12:51 (UTC)[回覆]

關於因條目長度而拆分條目

最近看到有編輯者以條目長度超過100KB為由而做出了一些條目拆分的編輯行為,例如將張惠妹條目中的部分內容移至張惠妹的早年經歷張國榮條目中的部份內容移至張國榮的早年經歷炎亞綸條目中的部份內容移至炎亞綸的早年經歷。對於這種拆分方式這位編輯者給出的動機僅僅出自中文維基中的一篇論述WP:SIZE,這篇論述並無在中文維基中存在採納共識,且條目長度早已不是條目需要被拆分的剛性標準。另外本人認為這位編輯者從原條目中移出的大部分文字和對應的拆分條目的標題並無直接關係,文不對題、莫明奇妙,或是編輯者為了拆分而拆分,例如在張惠妹的早年經歷中,裡面大部分的文字都不是在描述歌手早年的經歷,更有關於歌手影響力以及其他名人對歌手的評價等等和條目標題無關的內容,而在炎亞綸的早年經歷中,裡面全部的文字都是在描述藝人的個人生活和趣聞。因此請教各位對這些條目拆分之後的效果有什麼意見?--Leehsiao留言2021年8月13日 (五) 09:15 (UTC)[回覆]

別的意見我沒有,但是拆分可以解決(可能是唯一解決)中文維基百科的技術頑疾(頁面大小限制、模版限制)--Milky·Defer 2021年8月13日 (五) 10:54 (UTC)[回覆]
@MilkyDefer:拆分條目固然是解決條目大小的方法,我相信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做過,但是如果有編輯者僅僅是為了達到降低條目大小的目的而隨意拆分,將原條目中的和新條目主題無直接關係的內容全部塞到新條目裡面則看上去更加有問題,因此在沒有妥善考量的前提下武斷地做出拆分是不恰當的。--Leehsiao留言2021年8月13日 (五) 20:21 (UTC)[回覆]
我認為條目過長時需先進行精簡,之後才是考慮拆分。長度定義如Luminoxius所述,不是中文維基條目歷史中看到的長度。另外張國榮的早年經歷也有文不對題的問題,此拆分不太理想。--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16日 (一) 01:12 (UTC)[回覆]
@Wolfch:是的,本人也認為對條目進行精簡才是優先考慮的方法,但很明顯那位編輯者沒有考慮到這一方面並且對拆分的標準也是一知半解,所以請問目前需要怎麼解決張國榮的早年經歷以及類似條目的問題?鑑於拆分的效果不理想,我們要把內容復原到原來的條目裡面然後再提刪拆分的條目嗎?--Leehsia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0:26 (UTC)[回覆]
贊成先還原條目,並且刪除目前拆分的條目--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16日 (一) 12:57 (UTC)[回覆]
張惠妹的早年經歷一文文不對題且內容雜亂,不是適當的拆分。
又:英維中WP:SIZE指的是不包括markup和reference的大小。按此標準,張惠妹條目大約只有 50 KB 左右,即使加上「拆」出去的文字也沒有達到需要拆分的標準。--Luminoxius留言2021年8月14日 (六) 18:57 (UTC)[回覆]
@Luminoxius:感謝提醒,請問目前對於張惠妹的早年經歷以及類似的條目的問題如何解決?我們要把內容復原到原來的條目裡面然後再提刪拆分的條目嗎?--Leehsia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0:26 (UTC)[回覆]
@Leehsiao: 建議WP:MERGE。--Luminoxius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4:21 (UTC)[回覆]
張國榮的悼念活動、紀念事物比張國榮的早年經歷更適合分拆到獨立條目吧。另外「獲獎」章節的內容已經出現在張國榮得獎與提名列表。 --英秀一心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03:18 (UTC)[回覆]
@英秀一心:合理,所以您支持刪除張國榮的早年經歷然後把張國榮逝世之後發生的事件拆分成一個新條目嗎?--Leehsia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0:26 (UTC)[回覆]
@Leehsiao:支持刪除張國榮的早年經歷,但當中內容須搬回張國榮悼念活動紀念事物可以分拆為新條目。獲獎可用簡單段落作總結,詳細的表格則放在張國榮得獎與提名列表。--英秀一心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10:53 (UTC)[回覆]

@WolfchLuminoxius英秀一心:感謝各位的寶貴建議。--Leehsiao留言2021年8月16日 (一) 21:2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