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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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找事做,有事找任務
請問有沒有以下範圍的條目沒建立、有問題或是小作品?
- 電子遊戲(例:Angry Birds)
- 電子遊戲軟件(例:Wii)
- 電子遊戲的角色、類型、術語、設定或道具(例:經驗值)
- 和電子遊戲相關的硬件或技術(例:紅白機)
- 和電子遊戲相關的硬件或技術的開發者(例:久夛良木健)
- 電子遊戲開發者或開發商(例:King.com)
- 電子遊戲的歷史(例:中國電子遊戲歷史)
- 對特定級別的電子遊戲造成影響的政策或法規(例:中華民國電腦及遊戲軟件分級辦法)
謝謝! --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7月1日 (一) 06:12 (UTC)
- Wii是軟件麼……-Lif…lon 2013年7月1日 (一) 06:17 (UTC)
「利用狀況」
有一大堆的車站條目都是說「利用狀況」,把它改成「使用狀況」會比較合乎中文習慣吧?-Lif…lon 2013年6月20日 (四) 18:30 (UTC)
- (+)支持,利用狀況聽起來像是日文的詞彙。--冥王歐西里斯 ( 與我討論 / 我的貢獻 ) 2013年6月20日 (四) 23:51 (UTC)
- (+)支持,應該使用中文詞彙「使用狀況」。--Lanwi1(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00:30 (UTC)
- (+)支持剛剛看了一下,似乎很多台灣車站條目裡「利用狀況」的章節部分內容也跟實際的使用無關,比較像是不知道該寫在哪的資訊就丟到那裡。像是
- 在加上這些車站條目幾乎沒有「文章」,全部都是條列式的資訊...(除了上述的之外還有許多台灣車站條目有這種問題),唯一最接近「使用狀況」應該有的章節內容是台北車站條目。--mkpn(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04:04 (UTC)
- 支持改為「使用狀況」或甚至「運作狀況」可能會更適合。至於條列式資訊,那是因為中文維基裡面有很多用戶受日文維基影響,喜歡用條列文,其他人就有樣學樣,影響範圍不僅是鐵路車站條目,幾乎各領域都會遇到。我還曾經把條列文改成適當的文章格式時被搞不清楚狀況的用戶質疑「為何要把我的文改成不合規格的格式」,真想拿根球棒朝他頭頂敲下去……--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6月21日 (五) 05:51 (UTC)
- 「運作狀況」是從車站的角度出發,而「使用狀況」則是從乘客的角度出發,前者的確更佳,字義上應該也可以涵蓋mkpn提到的後三個例子。又或者可以把這些不知道該放哪的資料,放在像臺中車站裡的「車站概要」章節?-Lif…lon 2013年6月21日 (五) 17:37 (UTC)
- 支持改為「使用狀況」或甚至「運作狀況」可能會更適合。至於條列式資訊,那是因為中文維基裡面有很多用戶受日文維基影響,喜歡用條列文,其他人就有樣學樣,影響範圍不僅是鐵路車站條目,幾乎各領域都會遇到。我還曾經把條列文改成適當的文章格式時被搞不清楚狀況的用戶質疑「為何要把我的文改成不合規格的格式」,真想拿根球棒朝他頭頂敲下去……--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6月21日 (五) 05:51 (UTC)
- 是的,我就是考慮車站條目應該以站務本身的角度出發,所以才會建議使用「運作狀況」,畢竟車站是「被使用」的,不會自己有使用狀況。--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6月26日 (三) 08:31 (UTC)
- (+)支持真怪異!--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3:05 (UTC)
可以找機械人來協助修改麼?-Lif…lon 2013年7月2日 (二) 16:26 (UTC)
有沒有「分享出去」模板?可否增加「返回頂部」按鈕?
剛剛發現Wikipedia:聚會/2013年維基千里行分享交流活動中的分享按鈕是直接以HTML代碼形式存在的。想問一下有沒有人把它們做成了模板,讓其他活動頁面可以方便使用?另,有沒有大神可以給維基加一個懸浮在頁面右邊(或左邊,以免擋住條目內容)的「返回頂部」按鈕?個人感覺沒有它很不習慣。南北大街東西走(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9:41 (UTC)
- Wikipedia:維基百科工具/返回頁頂。或許有分享的JS,不知哪裡見過。。。。--Gqqnb(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10:51 (UTC)
- 要做模板的話也行,源碼別那麼難看就好~Liangent(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17:11 (UTC)
俄羅斯人物條目應該全部用「三名法」嗎?
見弗拉基米爾·弗拉基米羅維奇·普京和德米特里·阿納托利耶維奇·梅德韋傑夫的移動爭議。
如果要「最常用的中文譯名」,「二名法」(例如「弗拉基米爾·普京」)常用得多。
--Mewaqua 2013年6月22日 (六) 15:50 (UTC)
- 根據父名#斯拉夫語族:「俄羅斯人通常不僅僅稱呼一個人的名,而是把名和父名一起稱呼。」所以用三名法是正確的。更何況根據命名方針,應該用全名,要是用最常用的名稱那就是單用姓氏,但明顯不符合現在的所有人名的命名方式,而且還有歧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6月23日 (日) 11:07 (UTC)
- 俄羅斯人的名字組成是名·父名·姓。但通常都會省略掉父名。如果沒有歧義的情況下,單用姓氏當然可以。否則名+姓就行了,除非名+姓出現重名,這時才應該考慮加入父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6月25日 (二) 01:38 (UTC)
- 『不要再兜售你的所謂退而求其次的「二名法」了』-維基內容大師顧心陽.63.139.242.50(留言) 2013年6月29日 (六) 23:29 (UTC)
- 不錯貌似「弗拉基米爾·普京」使用更為普遍就是。--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03:30 (UTC)
問:標題如何更改?
如題--蕭惠齡(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6:37 (UTC)
- 哪個標題?—Snorri(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6:42 (UTC)
- 頁面標題應透過移動來更改,如有需要的話,參見WP:MOVE--C933103(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8:14 (UTC)
巡查最新頁面時發現...
強姦可是違法的!三唑侖是毒品啊!--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7月5日 (五) 03:43 (UTC)
- WP:VIP--William915(與我討論) 2013年7月5日 (五) 03:49 (UTC)
- 近期經常出現的廣告機器人,按破壞提報處理即可,沒什麼大驚小怪的。另請不要二次散發spam內容--Kegns(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03:51 (UTC)
高麗條目命名問題解決方案
1:無論是高麗王朝還是王氏高麗,兩個名字的資料無論是參考兩岸三地的數據資料來源,均不足以證明名字本身是學界或全社會認定的絕對的泛用名字。
2:按以下結果檢索,「高麗」國名被廣泛應用於大量資料之中。
- 小說《蕭太后》
- 韓國歷史與現代韓國 簡江作
- 高麗與宋金外交經貿關係史論
- 馬擴研究
- 古代交通研究第11號(日語)
- 白村江の戦い・元寇・秀吉の朝鮮侵攻: 日本の対外戦爭古代
- しまぬゆ 1: 1609年、奄美・琉球侵略(日語)
- 欽定續通志(古書)
- 満蒙民族志(日語)
- 國史大系: 日本紀略(日語)
3:根據名從主人方針,「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如果:發生由於現有的命名原則不足造成的移動戰。目前不能通過解釋、調解、討論命名方針達成共識。則: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在共識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高麗應該是首要的選擇。
4:高麗王朝與王氏高麗均非大陸兩岸某地專用名詞。
因此參考之前的討論建議,User:Gakmo、User:Oneam和本人共同提議以下方案:
- 高麗一詞作為消歧義頁存在;表述兩個政權的異同以及類似事物的解釋
- 高句麗條目保持不變,但須增加消歧義模板加以區分
- 高麗王朝使用高麗 (918年-1392年),高麗王朝與王氏高麗重定向至高麗 (918年-1392年)
- 高麗 (918年-1392年)上開頭標識,高麗(918年-1392年),又名高麗王朝或王氏高麗......
——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7月5日 (五) 07:37 (UTC)
- 謝謝蘇州宇文宙武發起討論,我認為這方案應該是各方都比較能接受的方案,亦希望能夠符合維基百科:共識:「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Gakmo(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09:24 (UTC)
- 同上及同上上~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0:15 (UTC)
- 贊同這個方案。—Snorri(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0:25 (UTC)
問:您好,為什麼香港沙田凱悅酒店的詞條可以創建,而創建東莞松山湖凱悅酒店以及深圳君悅酒店就是違規的?
您好,我非常想創建深圳君悅酒店、松山湖凱悅酒店以及貴陽中天凱悅酒店的詞條。我創建這些詞條的目的:
- 作為凱悅酒店的忠實客戶之一,由於凱悅酒店集團在中國的酒店數量並不多,我想讓更多像我一樣即凱悅金護照計劃的收益者了解更多凱悅酒店的信息。
- 香港沙田凱悅酒店的詞條可以創建: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2%99%E7%94%B0%E5%87%B1%E6%82%85%E9%85%92%E5%BA%97 香港君悅酒店的詞條可以創建: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6%99%E6%B8%AF%E5%90%9B%E6%82%85%E9%85%92%E5%BA%97 萬象城的詞條可以創建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F%AF%E6%BD%A4%C2%B7%E8%90%AC%E8%B1%A1%E5%9F%8E
既然以上詞條都可以建,為何其他凱悅酒店的詞條不可以建? 而我建以上詞條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讓更多的凱悅金護照的用戶了解在哪些城市已經有了凱悅酒店。 --Lynnzuo(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2:47 (UTC)
- 因為你建立的條目太像廣告了。--M940504(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3:48 (UTC)
- 要建詞條請去維基詞典。-哆啦A夢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數‧突破70萬! 2013年7月2日 (二) 05:01 (UTC)
- 路過看看~~ 讓人類平等地認知世界(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5:23 (UTC)
- 又一個百毒受害者。--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6:10 (UTC)
- 我是覺着這稱呼好玩才當成暱稱,不要誤會。讓人類平等地認知世界(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1:17 (UTC)
- 又一個百毒受害者。--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6:10 (UTC)
- 由於你沒有舉出你創建的條目/存檔(不幸地你的條目已經被速刪了),無法判斷哪裡出問題了。建議先參考你用戶面頁中的提示對條目內容進行修改後再提交。感謝參與對維基百科的編輯。--SCA3580 (提出意見|查閱飛行記錄) 2013年7月5日 (五) 10:52 (UTC)
- 上面發言的User:Lynnzuo並沒有編輯過任何條目的紀錄,直接用酒店名稱在系統內搜尋也找不到對應的條目(縱使曾存在過後被刪除,我也應該看得到被隱藏的編輯紀錄才對。所以,如果不是名稱沒搜尋對的話,就是這位用戶根本就沒有成功建立條目過,而不是建立後被提刪。有點懷疑該君遇到的狀況是否是因為非確認資格的用戶所以無法創建新條目?--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7月5日 (五) 11:09 (UTC)
- 看到了!整個就是抄襲+廣告,被刪了也是應該……--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7月5日 (五) 12:04 (UTC)
關於街道條目的存廢
於6月26日,有4條香港街道(田心街、唐賢街、唐俊街及至善街)因「缺乏關注度」而被提請刪除。由於維基百科有頗大量的同類條目,該4條條目的討論結果將直接影響同類條目的存廢,現移至此作一併討論。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14:15 (UTC)
- 與任何條目一樣,街道條目也需要有其關注度來源。不可能世上所有國家所有省份所有城鄉的所有街道都適合收錄在維基。另要清楚需要討論的是「街道」的關注度問題,而不是「香港街道」的關注度問題,不要又演變成地區爭議--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03:32 (UTC)
- 一般而言,要證明一事物的關注度須提供可靠來源的報導,但是某些街道可能很具關注度,卻沒有甚麼報導,這與巴士路線的情形類似。所以我認為應有專為此類條目而設的關注度標準,例如根據其上是否有著名建築物,以方便日後討論。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4:36 (UTC)
- Wikipedia:關注度 (道路)一直有人說起草,已閣置幾年,似乎與Wikipedia:關注度 (交通)都是30年計劃--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7:20 (UTC)
- 一般而言,要證明一事物的關注度須提供可靠來源的報導,但是某些街道可能很具關注度,卻沒有甚麼報導,這與巴士路線的情形類似。所以我認為應有專為此類條目而設的關注度標準,例如根據其上是否有著名建築物,以方便日後討論。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4:36 (UTC)
- 有歷史價值或特色的街道通常都會有書籍的記載,可以用作關注度的證明。個人不認為需要另建街道的關注度指引。--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4日 (四) 02:04 (UTC)
- 近期用關注度提刪的情形變得更嚴重,連一堆創建了好幾年的非小小作品條目都被挖出來提刪,甚至連登上新條目推薦的條目都被提刪,反而數以萬計的機械人創建短小條目就沒有人敢用關注度提刪。--Mewaqua 2013年7月4日 (四) 03:12 (UTC)
- 創建年份久遠跟可否提刪似乎沒有直接關係,維基好像沒有條目提刪的期限。其他條目未被提刪,亦不足以成為已被提刪條目保留的理由。--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4日 (四) 03:19 (UTC)
- 能不能把一些街道資訊改放到維基導遊上呢?街道這種交通資訊應該可以放進去吧。--祥龍(留言) 2013年7月4日 (四) 05:06 (UTC)
- 那是那邊的事,與街道資訊可否存在於維基百科無關係。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4日 (四) 08:56 (UTC)
- 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些街道條目無法符合現行的關注度,則可改放入維基導遊裡。上面已經有人提到不可能所有街道都適合收錄在維基百科,但是如果是維基導遊的話便不同了,因為街道本身對旅遊者來說是相當重要的資訊,像是某某街道與哪條街道相接、上面有哪些景點、重要設施或有些什麼樣商家。如果一個街道條目只有這些內容的話,在維基百科要符合關注度是有些困難的,但是在維基導遊正需要這些資訊。沒有必要將所有資訊都留在維基百科上,像文章全文應該放去文庫、字詞解釋應放在辭典、自由版權圖片應盡可能放到共享媒體上等等,現在既然有了維基導遊,那麼便可將一些現行條目中偏向導遊介紹的資訊改放入該計畫中。--祥龍(留言) 2013年7月4日 (四) 09:03 (UTC)
- 那是那邊的事,與街道資訊可否存在於維基百科無關係。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4日 (四) 08:56 (UTC)
- 規則是死的,在判斷條目是否有足夠關注度也應該靈活一點處理,維基百科除了有Template:Notability之外,還有一個模板是Template:Notability Unreferenced。對於沒有足夠來源證明關注度的條目,除非憑常識判斷被介紹的事物真是明顯缺乏關注度(例如是某條後巷),否則可以酌情使用Template:Notability Unreferenced,尤其是當條目已有一些數量的連入頁面時。--Hargau(留言) 2013年7月4日 (四) 15:49 (UTC)
- (:)回應祥龍:明白閣下的意思,但希望討論的主體圍繞此類街道條目應否留在維基百科。
- (:)回應SiuMai:我認同有歷史價值或特色的街道通常都會有書籍的記載,但多數人不會因為有條目被提刪而到圖書館搜集資料,這是實際情況的問題。而如果因為沒有人搜集關注度證明而使本來應獲保留的條目被刪除,那就太可惜了,我想這也是有人建議起草道路或交通關注度指引的原因。該等指引生效後,將可使我們不需生硬地單憑關注度來源存在與否而判斷交通或道路條目的存廢,而可透過其他更合切的標準,更有效率及準確地選擇哪些條目可存留於維基百科。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3:57 (UTC)
Bluestocking的翻譯
en:Bluestocking要直譯藍色長筒襪還是女學者?後一個總覺有點泛泛。--淺藍雪❉ 2013年7月3日 (三) 04:05 (UTC)
- 建議直譯,「女學者」完全無法反映詞彙原意,該詞專指18世紀的受教育女性,雖然後來詞義有變,但總不能以「女學者」之一般詞彙代指。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3:46 (UTC)
日文維基百科還沒有寫這位AV女優就不能來這裡寫
維基百科是不是有這種無形存在的規則?當日文維基百科還沒有寫這一位AV女優,就不能先在中文維基百科寫,這是為什麼?寫了就會被舉報刪除嗎?--Replymotor(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6:52 (UTC)
- 沒有這樣的規則。但當一個條目沒有來源,又沒有其他語文版本可以讓人簡易地找到來源,那被掛模板及提刪的機會相對確是比較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6:58 (UTC)
- 會不會因此被人質疑是杜撰,所以就不能搶先日文維基百科去寫?--Replymotor(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11:53 (UTC)
- 有需要搶先嗎?-Kolyma(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12:20 (UTC)
- 你意思是先在日文維基百科有這條目才能拿來中文維基百科寫,是這樣?--Replymotor(留言) 2013年7月7日 (日) 08:25 (UTC)
- 有需要搶先嗎?-Kolyma(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12:20 (UTC)
有卷徹子日文維基應該沒有,趕緊補充先。--冬菇蚝油撈麵(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15:01 (UTC)
- 並沒有規定日文維基要先有條目才能寫中文維基的對應條目,但是,無論日文維基是否有對應條目,在中文維基上新增條目時要附上證明這主題具有足夠關注度的證明與可靠的參考來源,是基本的要求。上面的意見只是說通常日文維基若有對應條目,會在舉證的考究上稍微不那麼嚴格,因此如果要創立日文維基還未存在的條目,就得加強在主動舉證方面的完整度。此原則放諸所有類別的人事物都通用,並不特別真對日本成人影片的演員。--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7月7日 (日) 09:07 (UTC)
古生物的名稱疑問
數日前有不少關於古生物的小小作品被提刪(如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7/05#卡岩塔龜屬),在我擴充它們時,不禁懷疑它們的名稱是否原創。例如Condorchelys稱為「神鷹龜屬」,但若搜索「神鷹龜」,卻找不到相關資料[1]。不知是否有來源可證明那些譯名?或者是否有命名規則可支持它們?如果沒有的話,不如改回拉丁文原名。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04:48 (UTC)
- 不如刪掉。烏拉跨氪 2013年7月12日 (五) 07:01 (UTC)
- 刪除應作為有問題條目的最後處理手段,看見很多資深用戶有濫用刪除機制的傾向,實在痛心。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11:22 (UTC)
- 稍微看了一下多數都還是查的到的,這些條目的作者是新手user:Andrewsiphius(討論),我去給他留言了,那些爛攤子就和樓上見一個清一個吧。剛剛清了兩個。--Ching~受體/革蘭氏檢驗/真菌專題新成立 2013年7月12日 (五) 15:00 (UTC)
- 刪除應作為有問題條目的最後處理手段,看見很多資深用戶有濫用刪除機制的傾向,實在痛心。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11:22 (UTC)
關於眾多私人國家的信息框問題
例如中太眾人勸歸國,信息框裡面大部分都是原創研究。解體還算有點爭議,警方查處的報道後就沒下文了。其他貨幣、電話區號、國家領袖、政體、首都什麼的也是純粹娛樂吧?另建議大多數私人國家條目不要強制這些信息。--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1日 (四) 22:16 (UTC)
- 已經沒有關注了,說明沒有持久關注度,應該移到維基新聞存檔。—Snorri(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22:22 (UTC)
- 那先掛notability嗎?--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7月11日 (四) 22:31 (UTC)
問:歷史人物和政治人物的生卒年代的參考標準
歷史人物和政治人物的生卒年代的參考標準,是應以官方認可的數據為參考,還是以大眾媒體考證的數據為參考?是應以普遍認可的史書為參考,還是以專家學者的充分考證為參考?
李世民的生卒年代,據《舊唐書》的記載,應為599年1月23日至649年7月10日;而據胡如雷的《李世民傳》考證,應為598年1月28日至649年7月10日。胡如雷的考證雖然證據充分,卻比不上《舊唐書》的歷史地位,那是應以官修的二十四史之一的《舊唐書》為主要參考呢?還是應以證據充分的現代史學家胡如雷的《李世民傳》為主要參考呢?
現代的很多人大都以《舊唐書》記載的日期完整明確來引用參考,瀏覽中外個媒體網站裡的數據皆以《舊唐書》記載的數據為依據,明確了李世民的生卒年代為599年1月23日至649年7月10日,而大家都不以現代中國的一個小小的不算知名的胡如雷所作的《李世民傳》為主要參考依據,因為他們大多數都不知道胡如雷為何人?大多數人也沒見過《李世民傳》這本書。
幸好《李世民傳》在下手中有一本,但考慮到胡如雷的知名度有限,所以還是以史書對史書,以血還血以牙還牙、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以《新唐書》對《舊唐書》,成功的把李世民的生卒年代定在了598年1月28日至649年7月10日(詳見中文維基百科「唐太宗」條目的考證),但一人之力能力有限,還不足以改變世界各大媒體網站的主要內容,慚愧慚愧!
朝鮮金正日、金正恩家族,原有多家媒體數據的來源具有權威性,但朝鮮政府公布的數據將會寫入朝鮮史書,也最具顛覆性,是徹底的顛覆了歷史,顛覆了原來的所謂權威數據,我不明白是應以朝鮮政府公布的數據為參考標準呢?還是以看起來還算是有理有據的來源明確的所謂權威媒體數據為參考標準呢?考慮到朝鮮歷史將由朝鮮人來寫的歷史必然性,我茫然了
金正日的生卒年代已經按朝鮮政府的意思,作成了1941年2月16日至2011年12月17日。金正恩的生卒年代遲早會按朝鮮政府的願望,描繪成1982年1月8日至今。
歷史到底應以充分考證的真實的數據填空,還是以官方認可的(亦或大眾認可的)書面的經過修飾的填空?維基百科是不是有關於真實數據的解釋標準呢?--202.99.106.79(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07:41 (UTC)歷史是本糊塗書
- 維基百科不保證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也不會考證存在爭議的數個內容中哪一個是準確的真實的。所以只要是可靠來源提供的生卒日期都可以平等的進行敘述。即是在文字說明,A報道敘述B某於X年X月X日逝世,而C報道其於Y年Y月Y日逝世。即可。烏拉跨氪 2013年7月12日 (五) 08:24 (UTC)
那金正恩的出生年代是應採用朝鮮政府公布的1982年官方說法呢?還是把目前所有的1982年、1983年、1984年各個說法加在一起混亂排列呢?目前,國內有關金正日的生卒年的正式介紹都是1942—2011年,只在不明顯的部位並不明確的說明爭議。還是由編者自己定?--202.99.106.79(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07:41 (UTC)歷史是本糊塗書
- 按時間順序,平等的將各方所述表達出來。烏拉跨氪 2013年7月12日 (五) 09:38 (UTC)
按消息來源的先後順序(最早的消息是1984年,然後1983年,然後1982年,來源時間邏輯順序)呢?還是按純粹的數字排列順序(1982年、1983年、1984年,純粹數字順序)呢?--202.99.106.79(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09:41 (UTC)歷史是本糊塗書
- 也可以,只要是平等的敘述就行了。烏拉跨氪 2013年7月12日 (五) 10:19 (UTC)
多謝賜教,在下再斟酌斟酌。--202.99.106.79(留言) 2013年7月12日 (五) 10:23 (UTC)歷史是本糊塗書
- 平等的敘述似有不妥。中立方針里寫着"我們是根據觀點在可靠來源中的流行程度來確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維基百科編者來確定的"。
- 只是一個日期,能有什麼比列啊。烏拉跨氪 2013年7月13日 (六) 16:53 (UTC)
- 平等的敘述似有不妥。中立方針里寫着"我們是根據觀點在可靠來源中的流行程度來確定合理比重的,而不是靠支持它的維基百科編者來確定的"。
關於勳章、獎章、章之統一譯名
想問問各位,在中文界翻譯外國勳章獎章時常搞混「Order」、「Medal」與「Badge」三者的不同,通常一併翻作「勳章」,但原文不同,是否應作統一譯名?譯為:
舉例來說,現在海軍傑出服役勳章(Navy Distinguished Sevice Medal)條目以勳章命名,但從原文推,應為「海軍傑出服役獎章」。至於原文不具備上述三類者,參考英文維基的類別或常用譯名進行翻譯,如騎士鐵十字勳章(Ritterkreuz des Eisernen Kreuzes)屬「Neck order」(領綬勳章),故為勳章。還請各位提供意見,謝謝。 --Ai6z83xl3g(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04:22 (UTC)
- (!)意見,「Order」通常是指由一些歷史悠久的騎士團頒發的勳章,但並不是所有國家都設有這類騎士團,例如美國和香港就只有「Medal」沒有「Order」,因此美國的「Medal of Honor」和「Grand Bauhinia Medal」都是分別譯作「榮譽勳章」和「大紫荊勳章」(另:香港的「Distinguished Service Medal」譯作「卓越獎章」)。如要統一譯名,對於一些分別設有「Medal」和「Order」的國家,應可分別譯作「勳章」和「獎章」作為區分;但對於一些只設有「Medal」的國家,仍應該使用「勳章」作為譯名。--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7月1日 (一) 05:08 (UTC)
- (:)回應:了解閣下的意思了,美國或香港一類全無「Order」者,「Medal」應皆譯為勳章(不過換句話說,也就是兩者完全不存在「獎章」制度?)也就是說,這種譯法為按國家所區分,目前從您這裡得知美國與香港並無Order,不知您是否知道其他者,可提出供作設置本譯名制度之參考?謝謝您。—Ai6z83xl3g(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05:21 (UTC)
- 剛翻查了一些香港的資料,原來Grand Bauhinia Medal是附屬於the Order of the Grand Bauhinia的勳章,但兩者中文都譯作"大紫荊勳章";另外,如前所述,香港同時也存在Medal譯作"獎章"的例子,例如"Distinguished Service Medal"譯作"卓越獎章"。因此個人認為,對於一些只設有medal的授勳制度,如要作出規範,可考慮按各類榮譽的類別和地位配用相應的譯名,但應同時避免原創研究。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7月2日 (二) 02:56 (UTC)
- 不好意思,我想繼續請教您關於「按各類榮譽的類別和地位配用相應的譯名」之意思,是指說同一種勳章,根據授勛者身份地位之不同而採用不同譯名的意思嗎?
- 另外是您上述舉例的「Distinguished Service Medal」,是否為英國的勳章?若是,因為英國具備「order」系統,故依「勳章」下為「獎章」之規範,宜譯作「獎章」應屬合理的。而在「Grand Bauhinia Medal」的場合中,因為它屬香港的勳獎,香港並無order系統,故譯作最高類別的「勳章」。
- 不知您有無異議呢?—Ai6z83xl3g(留言) 2013年7月2日 (二) 06:38 (UTC)
- 剛翻查了一些香港的資料,原來Grand Bauhinia Medal是附屬於the Order of the Grand Bauhinia的勳章,但兩者中文都譯作"大紫荊勳章";另外,如前所述,香港同時也存在Medal譯作"獎章"的例子,例如"Distinguished Service Medal"譯作"卓越獎章"。因此個人認為,對於一些只設有medal的授勳制度,如要作出規範,可考慮按各類榮譽的類別和地位配用相應的譯名,但應同時避免原創研究。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7月2日 (二) 02:56 (UTC)
- (:)回應:了解閣下的意思了,美國或香港一類全無「Order」者,「Medal」應皆譯為勳章(不過換句話說,也就是兩者完全不存在「獎章」制度?)也就是說,這種譯法為按國家所區分,目前從您這裡得知美國與香港並無Order,不知您是否知道其他者,可提出供作設置本譯名制度之參考?謝謝您。—Ai6z83xl3g(留言) 2013年7月1日 (一) 05:21 (UTC)
- (!)意見,「Order」通常是指由一些歷史悠久的騎士團頒發的勳章,但並不是所有國家都設有這類騎士團,例如美國和香港就只有「Medal」沒有「Order」,因此美國的「Medal of Honor」和「Grand Bauhinia Medal」都是分別譯作「榮譽勳章」和「大紫荊勳章」(另:香港的「Distinguished Service Medal」譯作「卓越獎章」)。如要統一譯名,對於一些分別設有「Medal」和「Order」的國家,應可分別譯作「勳章」和「獎章」作為區分;但對於一些只設有「Medal」的國家,仍應該使用「勳章」作為譯名。--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7月1日 (一) 05:08 (UTC)
- 抱歉,暫時扯到另一邊去。剛剛花時間查資料,發現美國雖然沒有皇室的「Order」而全用「Medal」,但各個榮譽的地位還是有分別的。以美國海軍為例,可參看海軍部新聞處的網頁(資料一)。第一級是「Personal Awards」,第二級是「Letter of Admonition/Letter of Counseling, Campaign and Service Awards」,第三級則是「Medals and Ribbons」。士兵在軍服上也要按這個次序來排列勳章,排列次序見此(資料二)。先前寫的航母及軍人條目也是參考這個,但當時沒有想到勳章與獎章的命名。
- 我們可否參考此規範?至少單就美國勳獎而言,第一級的「Personal Awards」可譯作「勳章」,而第二級及第三級就譯作「獎章」或「勳表」。比如按照資料一,Navy and Marine Corps Achievement Medal & Higher屬於Personal Awards。用資料二為對照,由榮譽勳章、海軍十字勳章、海軍傑出服役勳章至Navy and Marine Corps Achievement Medal(海軍及陸戰隊功績勳章,模板現用獎章)共18項,都應寫作勳章。第19項(海軍作戰行動勳表)至最底就是獎章或勳表。按照這種做法,我們無需移動榮譽勳章及海軍傑出服役勳章到獎章,避免自創譯名之餘,又可沿用現有慣例,而次一級的獎章又可獲得規範。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07:02 (UTC)
- 抱歉回覆晚了,我覺得這是相當好的建議,前18項就這樣譯作勳章吧。至於後面的,我有些疑問,因為原文種類多樣,不知只譯為兩種是否合適,包括有:
- Award
- Ribbon
- Citation
- Medal
- 且我看到美國空軍勛獎一條目,除了上面的「空軍戰士獎章」(Airman's Medal)、「航空成就獎章」(Aerial Achievement Medal)、「空軍嘉獎獎章」(Air Force Commendation Medal)、「空軍成就獎章」(Air Force Achievement Medal)有爭議外,下方的「集體嘉獎」(用於Citation與Award)、「勛表」(Ribbon)您看如何?單就美軍制度上,貌似挺合適的。—Ai6z83xl3g(留言) 2013年7月5日 (五) 12:16 (UTC)
- 對不起,這幾天發燒,未能參與討論。我原則上同意Oneam的建議,我上次提出「按各類榮譽的類別和地位配用相應的譯名」也正是Oneam的看法。不過看到上方的討論,我恐怕有關的規範並不能用於所有國家,因為每個國的情況都可能有異。此外,應同時留意資料二把一些外國和國際組織頒授的榮銜放到最尾,但這些榮銜都應該譯作「勳章」,如「NATO Medal」和「Kuwait Liberation Medal (Kuwait)」等;而在考慮軍事勳章的同時,也應該一併考慮民事勳章,如「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等。(補充:我上次提出的「Distinguished Service Medal」是香港的「卓越獎章」……)--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7月6日 (六) 03:32 (UTC)
- 抱歉回覆晚了,我覺得這是相當好的建議,前18項就這樣譯作勳章吧。至於後面的,我有些疑問,因為原文種類多樣,不知只譯為兩種是否合適,包括有:
- 汗,昨晚漏了「集體嘉獎」(Citation與Award)和「勳表」(Ribbon)了。這個完全同意。至於美國陸軍、空軍的處理方法,應該與海軍相若的。先補充一下資料:
- 有關美國陸軍,可參考美國陸軍的手冊(2013年6月版本,檔案有點大),第14-15頁有排序準則,第37頁有個人勳獎的排序,第81頁是集體嘉獎的排序。 1. 美國軍事勳獎(先個人勳章而後集體嘉獎)-> 2. 美國非軍事勳獎 -> 3. Prisoner of War Medal(戰俘獎章)-> 4. Good Conduct Medal(陸軍優良品德獎章)-> 5. Reserve Components Achievement Medal(陸軍預備役功績獎章)-> 6. 各項軍事獎章及勳表(Civil War Campaign Medal至Reserve Components Overseas Training Ribbon) -> 7. 其他及外國勳獎(不詳細列出了)。實際排序,可對照圖表。注意Army Presidential Unit Citation到Army Superior Unit Award的五個「集體嘉獎」,應該放在Army Achievement Medal之後、Prisoner of War Medal之前。
- 按照這標準,陸軍的個人勳獎同樣由Medal of Honor開始,以Achievement Medal結束,共計18項。這18項應該用「勳章」,而後方的全部用「集體嘉獎」、「獎章」或「勳表」。換言之,第19項至23項(Army Presidential Unit Citation到Army Superior Unit Award)是「集體嘉獎」,Prisoner of War Medal是戰俘獎章、Good Conduct Medal是陸軍優良品德獎章、Reserve Components Achievement Medal是陸軍預備役功績獎章,如此類推。
- 至於空軍,我暫時未找到手冊,不過空軍的網頁卻有很好的排序圖表。由於空軍的排序原則和陸海軍一樣,是先個人勳章而後集體嘉獎,所以圖表的首20項(Medal of Honor到Air Force Combat Action Medal),都應該用「勳章」,後方的全部用「集體嘉獎」「獎章」或「勳表」。換言之,第21項至26項(Presidential Unit Citation到Air Force Organizational Excellence Award)是「集體嘉獎」,第27項起全部用「獎章」或「勳表」。
- 按照這種規範,Airman's Medal應該是「空軍戰士勳章」、Aerial Achievement Medal是「航空成就勳章」、Air Force Commendation Medal是「空軍嘉獎勳章」、Air Force Achievement Medal是「空軍成就勳章」。不過我想最麻煩的不是勳章抑或獎章,而是獎項的中文譯名。這些獎項大部分都沒有統一譯名,實在麻煩死了。
- 簡而言之,規範大致如下:參看en:Awards_and_decorations_of_the_United_States_military,Unit Awards以上的是「勳章」,Unit Awards起全部是「集體嘉獎」「獎章」或「勳表」。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03:26 (UTC)
- 確實應依國家劃分不同制度作翻譯,目前美軍的制度看來結果已成型,之後比較細節的不如就移往美國軍事勳獎討論頁進行?而上述Clithering君所言「這些榮銜都應該譯作「勳章」,如「NATO Medal」和「Kuwait Liberation Medal (Kuwait)」等」我有些疑慮,能否說明下「NATO Medal」譯作「勳章」的原因?而「Kuwait Liberation Medal (Kuwait)」是科威特的國家勳獎,它們國內也有Order制度,如「Order of Mubarak the Great」,因此在此之下,「Kuwait Liberation Medal (Kuwait)」宜譯作「科威特解放獎章」吧?謝。—Ai6z83xl3g(留言) 2013年7月6日 (六) 05:44 (UTC)
- 近來較忙,又潛水了。我想美軍的制度已經起碼成型,到討論存檔後我再修正各個模板。至於美國以外的勳獎,又真的很令人頭痛。總之,就是先查中文官方譯名,沒有就按各個頒授國家/組織的標準再說?至於Order vs Medal,背後反映的其實就是勳獎的等級,因為高級勳獎應該譯作勳章。Order用勳章沒有異議,但就算在有Order的國家,部分Medal也可能是高級勳獎而要用勳章。所以倒頭來還是要看頒授國家/組織有否資料參考。
- 不過,NATO Medal我認為應該用獎章。縱然NATO是國際組織,但這個獎章的性質只是Campaign Medal(服役獎章),只要在特定時期呆在戰區就有的了。United Nations Medal、Kuwait Liberation Medal也是同樣的情況。這類獎章,有時什麼都不做也可獲頒。比如國防部服役獎章只要求在役。不過,若果頒授的NATO Medal是NATO Meritorious Service Medal,則應用勳章,因為這是嘉許個人的優異表現。我想除了Order和Medal之外,個人嘉許與服役獎章也可用作辨別級別的標準。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7月13日 (六) 03:32 (UTC)
- 多謝回覆,就這樣辦吧,不過要找到各國中文官方譯名非常有難度,到頭大概也還是會變成各國制度來看,等本討論結束後我就來修訂英美俄法德義幾個比較常見的授勛制度……—Ai6z83xl3g(留言) 2013年7月13日 (六) 07:14 (UTC)
- 同意Oneam和Ai6z83xl3g兩人的看法。--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7月14日 (日) 09:47 (UTC)
- 不過,NATO Medal我認為應該用獎章。縱然NATO是國際組織,但這個獎章的性質只是Campaign Medal(服役獎章),只要在特定時期呆在戰區就有的了。United Nations Medal、Kuwait Liberation Medal也是同樣的情況。這類獎章,有時什麼都不做也可獲頒。比如國防部服役獎章只要求在役。不過,若果頒授的NATO Medal是NATO Meritorious Service Medal,則應用勳章,因為這是嘉許個人的優異表現。我想除了Order和Medal之外,個人嘉許與服役獎章也可用作辨別級別的標準。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7月13日 (六) 03:32 (UTC)
問:未解決刑事案件的分類定義
若刑事案件的主兇(或是涉嫌重大之嫌疑犯)已被警方逮捕,但是判決結果未知。則該刑事案件之條目是否應加入「Category:未解決刑事案件」?--M940504(留言) 2013年7月17日 (三) 16:44 (UTC)
- 這種定義不清的分類沒有必要存在。什麼叫解決?什麼叫沒解決?完全沒有個說法。案件只有close file,沒有解決的說法。看偵探劇看多了。—Snorri(留言) 2013年7月17日 (三) 16:50 (UTC)
關於《賽德克·巴萊》條目的圖片版權
請管理員確定條目中使用的海報圖片是否侵權。 二十八星宿_我有惹禍了? 2013年7月17日 (三) 11:17 (UTC)
- 這個不是合理使用麼?—Snorri(留言) 2013年7月17日 (三) 11:50 (UTC)
- 我誤把這個求助放到了條目探討本來該在求助的,話說回來您是指圖片沒有侵權嗎? 二十八星宿_我有惹禍了? 2013年7月17日 (三) 12:04 (UTC)
- 應該是合理使用,不屬於侵權吧。—Snorri(留言) 2013年7月17日 (三) 13:39 (UTC)
- 如果不屬於侵權我是否可以移除掉那個疑似侵權模板? 二十八星宿_我有惹禍了? 2013年7月18日 (四) 04:53 (UTC)
竹子
竹到底是指竹族,還是指竹亞科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7月18日 (四) 12:43 (UTC)
- 看北美箭竹族的圖片,似乎更像草,而非中文中所稱的「竹」。或可做消歧義。——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7月18日 (四) 12:48 (UTC)
- 分類層級與通俗稱謂沒有可比性。叫蘭的植物更混亂。烏拉跨氪 2013年7月18日 (四) 14:56 (UTC)
不符合中文語法和排版方式的空格是否應當保留?
有用戶不斷把手機刑警錢形系列中的劇名「手機刑警錢形舞」改成「手機刑警 錢形舞」,理由是「原文的ケータイ刑事 銭形舞」有空格,所以中文名也要有空格。我認為這樣不妥:
- 中文語法和排版中都沒有在字詞間加空格的做法,而且Google查詢這個劇名的中文版基本只有「手機刑警錢形舞」、「手機刑警·錢形舞」、「手機刑警-錢形舞」等寫法,沒有加空格的寫法。
- 此劇日文官網中也分兩種寫法,一種加空格,一種不加。說明日文中也不是必須加空格。
- 英文等拉丁系外文的單詞之間也有空格,但對應的中文都不加空格。不會有「U.S. parliament」翻譯成「美國 國會」的說法。日文人名的姓和名之間有加空格,但到了中文翻譯之後也按照中文語法和排版習慣不加空格:日文寫「田中 義一」,中文是寫「田中義一」而不是跟隨。
綜上,我認為「ケータイ刑事 銭形舞」的中文不應該隨日文加空格。請各位給予意見。—Snorri(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8:01 (UTC)
- (!)意見:(沒有不斷吧……)小弟的立場很簡單,就是「跟隨原文」。既然有第二點,那沒空格也沒問題。不過,對第一點有些不認同,不知以下這些算不算反例:神奇寶貝 紅寶石·藍寶石、黃金太陽 開啟的封印等等(雖然都是來自日文……)。另外,Google的搜尋結果不會顯示空格,要按進去才會看到。未知閣下有沒有按進去?-Hijk910 登り坂 2013年7月11日 (四) 18:32 (UTC)
- (!)意見:日文的官方名不一定就要用,比如鈴明美雖然是官方名,但是林明美在中文圈更為普及,所以維基百科上用林明美。不過谷歌上"手機刑警" 「錢形舞」 -wiki -baike -youku -tudou -tieba -56.com -blog -youtube -baidu.com -blogbus -bbs搜到的結果里一個可靠來源都沒有,看來譯名取名從主人和最常用名都沒有什麼來源啊?你可以去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問問看有沒有別的來源,比如本地版權所有者的海報或者出演藝員的官方簡歷。另回C933103:日語的人名加空格是因為不加有時有歧義,但用得較少。比如日語的小泉純一郎條目,條目主題沒有空格,文中提到名字的時候,加空格兩處,為文首和信息框,其他地方不加空格。當然,這只是人名的規則,不適用ACG,日文維基的ケータイ刑事 銭形舞條目就是一直用空格。--Skyfiler(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9:05 (UTC)
- 日文加空格是為了防歧義,但這個例子裡中文不加空格也沒有歧義。而且官網裡面加空格和不加空格都有。另外,「跟隨原文」不是任何一條方針或任何一個中文圈的準則吧?這個和「名從主人」是兩回事。名從主人指的是「主人」用什麼中文名,我們跟隨。「主人」用的外文原名是沒必要跟隨的。—Snorri(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9:13 (UTC)
- PS:我原先不知道Google顯示搜索結果時會略去空格,點入Google搜索結果後發現確實有加空格的。我的確沒有詳細檢查到這一點。不過,如Skyfiler所說,這些來源的可靠性都欠佳,大部分是編者或上傳者自己翻譯的或者博客主自己挑選喜歡用的翻譯。但還是要強調:「跟隨原文」和「名從主人」是兩回事,而且很多時候「跟隨原文」和「中文優先」是相牴觸的。—Snorri(留言) 2013年7月11日 (四) 19:38 (UTC)
- 在特定情況下,空格可以用·或:代替,不過也沒有具體的規範。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7月13日 (六) 09:23 (UTC)
- 不要空格--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19日 (五) 07:40 (UTC)
哆啦A夢電影中國大陸「上映」參考資料
從哆啦A夢2009年的電影一直到2012的電影竟然都有中國大陸發布發布DVD的消息。2013年的電影還有可能在上映電影院上映的可能,可是這些都沒有參考資料,比較懷疑是不是真的。--鍾寶丁☎ 2013年7月20日 (六) 08:57 (UTC)
如果要加專輯封面,那要怎麼辦?還是不能加太多專輯封面? --Debussy♪CPBL✡ 2013年7月21日 (日) 04:11 (UTC)
- 要加的話加第一個推出的版本就好。--KOKUYO(留言) 2013年7月21日 (日) 04:19 (UTC)
- 所以第二期專輯封面全刪?--Debussy♪CPBL✡ 2013年7月21日 (日) 05:37 (UTC)
立委、立法委員、立法院的命名問題
維基有條目立委,而立法委員被重定向到立法院。立委不是立法委員的簡稱嗎,那麼應當重定向到立法委員啊。--Gqqnb(留言) 2013年7月20日 (六) 07:22 (UTC)
- 目前有立委、簡體立法委员、繁體立法委員。已經修改重定向,並提出合併請求。冬天風搖酒館繡中燈 2013年7月20日 (六) 16:03 (UTC)
- 現有內容都是將立法院#委員抄出來而已,而且條目分工很細,也真的沒什麼內容可寫,還不如重定向回去。其實原本兩個條目也都是重定向,只是有某個用戶同時抄內容過去而已,現在該做的就是恢復原狀。至於「媒體上的形象與立院亂象」的章節,也應該寫在立法院條目比較合宜。--Kolyma(留言) 2013年7月21日 (日) 09:44 (UTC)
麻煩哪位繁體字使用者確認一下這個條目的標題和內文中各處「裡」字對不對。Liangent(留言) 2013年7月22日 (一) 00:22 (UTC)
- 所有的「裡」都應該改用「里」。—Snorri(留言) 2013年7月22日 (一) 00:49 (UTC)
QQ三國可不可以刪除
本人想刪除條目QQ三國,掛了G10,被以「非單一貢獻者」退回,那我將它清空可行否?— TTPES 2013年7月23日 (二) 12:43 (UTC)
- 刪除的理由是什麼?—Snorri(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12:59 (UTC)
- 清空不可。CC-BY-SA 3.0是不可逆轉的,你不能收回內容。-HW(論 獻 動員令) 2013年7月23日 (二) 13:01 (UTC)
非中文標題的條目
在方針板中有人提出了有大量使用外文標題的條目,當中幾乎所有都是由機械人刷出來的(如分類:自2012年12月非中文標題的條目)。想在這裏問一下有沒有方法可有效率地把它們全部翻譯成中文? --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22日 (一) 15:16 (UTC)
- 幾乎都是地名,而且內容單薄。我傾向於先加內容,再改名稱。不然你自行編了個中文名,跟其他材料上的名稱不一樣,讀者搜不到,還是沒用。--Gqqnb(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5:56 (UTC)
- 但我們曾多次以機械人創建地方條目,很多時也有中文名稱,為什麼這堆沒有?先前機械人創建的條目又是如何獲中文名稱?是有數據庫還是依照譯音表翻譯?我們可否依照先前的方法給這堆條目命名?Professorjohnas(留言) 2013年7月24日 (三) 15:02 (UTC)
{{Clickable button}}
Template:Authority control 的改革
我打算近期依照英文維基百科、維基共享資源的體例改革 Template:Authority control。本模板在那邊已被大量使用,尤其是人物傳記,用於保證條目內容有可靠的關注度來源。修改後的模板將與英文維基百科、維基共享資源的參數相兼容,部分條目的排版會出問題,望大家諒解。同時歡迎大家協助。-- ──★── 2013年7月21日 (日) 03:40 (UTC)
- 現在這個模板的修改已基本完成。如遇 BUG,歡迎及時修復。-- ──★── 2013年7月21日 (日) 05:07 (UTC)
- 大家可以到這裡檢查。-- ──★── 2013年7月21日 (日) 05:12 (UTC)
- CALIS後面有多餘的"}}"--太刻薄(留言) 2013年7月21日 (日) 11:51 (UTC)
- 完成 不過 HKCAN、NCL、DDBC 的數據還是有點問題,誰能解決?-- ──★── 2013年7月22日 (一) 03:34 (UTC)
- 現在 BUG 已全部解決。-- ──★── 2013年7月22日 (一) 11:00 (UTC)
- 完成 不過 HKCAN、NCL、DDBC 的數據還是有點問題,誰能解決?-- ──★── 2013年7月22日 (一) 03:34 (UTC)
- 其實Authority control的數據應該默認使用wikidata上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7月25日 (四) 01:06 (UTC)
- (!)意見 此建議甚好,可以嘗試。另外建議檢查現有維基百科條目上是否留有相關數據,如果有,就導入到維基數據。-- ──★── 2013年7月26日 (五) 10:42 (UTC)
- (+)支持--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3年7月26日 (五) 14:52 (UTC)
- (!)意見 此建議甚好,可以嘗試。另外建議檢查現有維基百科條目上是否留有相關數據,如果有,就導入到維基數據。-- ──★── 2013年7月26日 (五) 10:42 (UTC)
- 其實Authority control的數據應該默認使用wikidata上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7月25日 (四) 01:06 (UTC)
對了,尋求熟悉這個模板的人編寫TemplateData,謝謝。 :) -HW(論 獻 動員令) 2013年7月27日 (六) 03:25 (UTC)
頁面存廢討論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7/07起已多天沒有管理員處理結案,請各位管理員注意--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18日 (四) 03:19 (UTC)
- 外遊途中上來一看。維基是放棄了存廢討論了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3:42 (UTC)
- 請您當管理員吧,維基需要您。--Risk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3:49 (UTC)
- 翻查「鐵鐵的火大了」的用戶貢獻,他依舊每天有上維基,卻顯然沒有再處理存廢討論,似乎是要放棄的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3日 (二) 03:59 (UTC)
- 我現在用的網絡翻牆翻不出去……--鐵鐵的火大了 2013年7月23日 (二) 04:14 (UTC)
- 好險我還可以,不過,我需要時間...... 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7月27日 (六) 07:19 (UTC)
- 翻查「鐵鐵的火大了」的用戶貢獻,他依舊每天有上維基,卻顯然沒有再處理存廢討論,似乎是要放棄的了。--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3日 (二) 03:59 (UTC)
- 請您當管理員吧,維基需要您。--Risk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3:49 (UTC)
關於香港旗幟的數個條目
本人發現有匿名編輯者(IP爲113.28.24.189)作出有爭議性之舉動。該編輯者把條目香港旗內的內容全部刪除,轉移至香港殖民地旗幟,並把香港旗重定向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該編輯者更誤導讀者,指一九九七前的香港旗是「坊間所稱的香港旗」,因爲「香港旗」一詞是官方名稱,並非坊間名稱,此名稱更在香港主權移交典禮上所使用。而一九九七年後香港使用的旗幟的官方名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並非香港旗,故本人建議保留原本香港旗的消歧義頁面,而非重定向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本人如有錯誤敬請更正。 --Zamœux ŘeQaz 2013年7月22日 (一) 09:59 (UTC)
- 坐等膠燈。—Snorri(留言) 2013年7月22日 (一) 13:00 (UTC)
- 「香港旗」一詞易生歧義,可理解為「港英時的香港旗」或「特區時的香港旗」,故傾向將名稱重定向到「香港旗幟」,而原先的「香港旗」內容可移動到「香港旗 (港英時期)」等名稱。另外,港英時Flag of Hong Kong中文名稱真的是「香港旗」嗎?求來源。--Gakmo(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3:30 (UTC)
題外話,Zamoeux兄您的簽名未免太長了,敬請留意WP:SIGN#長度--Gakmo(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3:36 (UTC)
- 為什麼那個簽名會需要那麼多代碼?--Debussy♪CPBL✡ 2013年7月23日 (二) 15:49 (UTC)
- 因為把某模板展開了一半。Liangent(留言) 2013年7月24日 (三) 10:12 (UTC)
- 本人意見:
- 目前的香港旗幟坊間一般稱為「特區區旗」、「香港區旗」等,未聞有普遍以「香港旗」稱呼目前的香港旗幟;
- 「香港旗」的確是香港殖民地時期的正式名稱,除了如上所述,香港政府行政署在1997年主權交接移式上,分別以「香港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分兩面旗幟。此外,根據香港郵政署在1983年發行一面以香港旗為題材的郵票,該郵票也是以「香港旗」作為提述。雖然香港法例一些海事條例當中,目前仍然有「香港旗」的字眼,但有關法例是承襲殖民地時期,未經改動的;相反,1997年後制訂的《區旗及區徽條例》當中,並沒有「香港旗」的字眼,因此「香港旗」並不應用作形容「特區區旗」;
- 「香港旗」是殖民地時代最能代表香港的主要旗幟,因此不應與其他殖民地時期的次要旗幟作同等看待,把所有內容照搬到香港殖民地旗幟並不合適。個人認為「香港旗」應該繼續以獨立的香港旗條目交代,或可以像以前那樣重新合併到香港區旗條目內交代。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7月26日 (五) 12:39 (UTC)
- 謝謝意見,本人傾向支持閣下所提出的合併建議,始終字面上「香港旗」可視為通用名稱,對本港情況不太清楚的人會理解為香港的旗。另外,想討論一下香港旗幟的內容,是否只列出代表香港作為一個整體的旗,而不應包含「政府部門旗幟」(況且政府部門也不只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Gakmo(留言) 2013年7月27日 (六) 07:54 (UTC)
- 如果條目是作為一條總目存在的話,我認為政府部門旗幟都屬於官方旗幟,應該收錄到條目內。此外,屬於香港的各類軍旗也應該收錄於條目內。--Clithering(200+ DYK) 2013年7月28日 (日) 07:00 (UTC)
- 謝謝意見,本人傾向支持閣下所提出的合併建議,始終字面上「香港旗」可視為通用名稱,對本港情況不太清楚的人會理解為香港的旗。另外,想討論一下香港旗幟的內容,是否只列出代表香港作為一個整體的旗,而不應包含「政府部門旗幟」(況且政府部門也不只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Gakmo(留言) 2013年7月27日 (六) 07:54 (UTC)
- 本人意見:
歡迎對「韓戰」條目的編輯請求提出意見,並請管理員處理編輯請求
我在2013年7月19日對全保護頁面「韓戰」討論頁用模版提出的編輯請求,超過一周沒有人有意見,但是管理員沒有處理。在WP: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提出也無回應,請處理。
Happyseeu(留言) 2013年7月27日 (六) 15:14 (UTC)
本條目頁面正在進行重大修改,持續時間 4光年。
光年是距離單位,不是時間的單位。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7月29日 (一) 09:23 (UTC)
給中文維基人的公開信《參與vs脫離:關於 人權 與 維權 條目的區分及交集》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3年7月29日 (一) 14:42 (UTC)之前加入的。
這一個來源足以概括「一般認為」嗎
皖南事變中引用「《劍橋中華民國史1912-1949》下卷,p762,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說「一般認為,此事件起因為此前黃橋事件,是國民政府對黃橋事件的報復行動」,請問這來源有代表性嗎?--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3年7月25日 (四) 11:50 (UTC)
《劍橋中華民國史1912-1949》下卷是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Republican China 1912-1949, Part 2的中文譯本。中文譯本是第幾章第幾節?這樣方便對照。應該查閱原文是否引用足夠多的獨立評論支持這一斷言。否則只能認為是作者的觀點。
另一個問題,是英文原文有你引用的這段話嗎?
皖南事變註解引用了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Republican China 1912-1949, Part 2 p.667, 中譯本是 p. 762 Clearly an act of retribution for the defeats inflicted on Han Te-Ch'in in north and central Kiangsu 中文翻成「顯然,這是對韓德勤在蘇北和蘇中敗績的報復行動」。你所引用的這段話,也是中譯本 p. 762,但是對照英文原文p.667,不知道指哪。最好查出英文出處。如果英文原文沒有這段話,那是中文譯本加入的,還是引用錯誤?
Happyseeu(留言) 2013年7月29日 (一) 17:59 (UTC)
英文維基百科內容明明引用同樣資料,內容卻不同?
en:Otome wa Boku ni Koishiteru#Reception內容「From May to June 2010, Otome wa Boku ni Koishiteru: Futari no Elder ranked third in national PC game pre-orders in Japan.[97]」和en:Kud Wafter#Reception內容「In May 2010, Kud Wafter ranked first in national PC game pre-orders in Japan.[33]」明明引用同樣資料,內容為何不同? --展翅飛翔 (討論) 2013年7月30日 (二) 07:51 (UTC)
- en那邊的內容,為什麼不到en那邊問。烏拉跨氪 2013年7月30日 (二) 09:35 (UTC)
- ……因為那是排名紀錄。--KOKUYO(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09:40 (UTC)
大家認為File:Lucky bamboo decay.jpg可成為WP:FP嗎?--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7月30日 (二) 11:41 (UTC)
今天偶然看到這個條目,起初還把它提名到WP:ITNC,但是後來修正裸露網址鏈接時發現條目導語部分與媒體新聞雷同,於是取消了提名,提報侵權。但是還有一些問題希望各位同仁指點:
- 抄襲的認定:這篇文章的導語雖然沒有整段抄襲新聞,但是幾乎完全是自幾條新聞複製粘貼而來,僅僅是在各別詞上做了改動。
這是柬埔寨首次在沒有聯合國的幫助下自主舉行大選,柬埔寨政府邀請來自美國、英國、歐盟、越南等38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的291名國際觀察員與約4萬名本國觀察員共同監督選舉過程。柬埔寨國家警察總署表示,當日出動近7萬名警察,確保選舉順利進行。柬埔寨全國選舉委員會稱,共有967萬柬埔寨合格選民可以在當日7時至15時投出自己的選票,選出國民議會的全部123個席位,但也有分析稱,由於流動人口眾多,返鄉投票路費昂貴等原因,實際投票率可能降低。洪森所帶領的執政黨人民黨宣布其獲得68個議席,贏得選舉,但該黨失去了上屆國會中占有的22個議席,是過去15年來的最差表現。最大反對黨柬埔寨救國黨宣布贏得55個議席,得票與人民黨接近,而奉辛比克黨一席未得。——條目導語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選舉是柬埔寨首次完全自主舉行大選,此前四次大選由聯合國主持進行。柬政府邀請來自美國、英國、歐盟、越南等38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的291名國際觀察員與約4萬名本國觀察員共同監督選舉過程。柬國家警察總署表示,當日出動近7萬名警察,確保選舉順利進行。……洪森所帶領的執政黨人民黨昨晚宣布其獲得68個議席,贏得選舉,但該黨失去了上屆國會中占有的22個議席,是過去15年來的最差表現。最大反對黨救國黨宣布贏得55個議席,得票與人民黨接近。而奉辛比克黨居然一票未得。
但也有分析稱,由於流動人口眾多,返鄉投票路費昂貴等原因,實際投票率可能降低。
個人認為這應該算是抄襲,但也有一點疑惑。維基上是否有明確規定,與原文相似到什麼程度(比如百分之多少以上)可以認定為抄襲?另外,如果僅有幾句話與原文相同(或相似),是否就不構成抄襲?標記來源後,是否可以視作引用而不構成抄襲?
- 部分抄襲的處理:除了導語,條目的其它部分似是自英文維基翻譯而來。七天後條目可能將被刪除,如果條目的創建者不去寫臨時頁面,那條目未抄襲的部分豈不是就浪費掉了(被刪掉,一般用戶看不到,白翻譯了)?其它用戶來把那些未抄襲的內容粘貼到臨時頁面好像也不合適。
--如沐西風(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13:08 (UTC)
問:一個錯誤的稱號是否能繼續錯誤的使用下去呢?
在此,只討論「後高句麗」/「泰封國」的問題
泰封國:閣下是否看過朝鮮史書《三國史記》、《三國遺事》、《高麗史》,三書並無「後高句麗」之說,而有「摩震」、「泰封」之說,中國史書《資治通鑑》貞明五年下有: 初,唐滅高麗,天祐初,高麗石窟寺眇僧躬乂,聚眾據開州稱王,號大封國。朝鮮的古代史書無「後高句麗」而有「摩震」、「泰封」,中國的古代史書有「大(泰)封國」,閣下是否注意。中國古代皆以所建國號稱朝代(唯蜀漢國號「漢」而世皆稱「蜀」),朝鮮歷史亦從此理(國號「高麗」、國號「朝鮮」),國號「摩震」、「泰封」應稱「摩震國」、「泰封國」(與《資治通鑑》所記「大封國」同義)。至於「後高句麗」《三國史記》、《三國遺事》、《高麗史》皆不載,不知何來?「泰封」見諸朝鮮史書,「泰封國」最是合理,「大封國」與之暗合。關於「後高句麗」不見史書,當是現代說法;關於弓裔建國是否有稱「高句麗」,《三國史記》、《三國遺事》、《高麗史》無明確記載,何來「後高句麗」之說?此即是人云亦云、以訛傳訛!望君明鑑!
關於「後高句麗」為共識之說,太過牽強。讀過朝鮮史書《三國史記》、《三國遺事》、《高麗史》的人是否認為確有「後高句麗」之說,中國史書《資治通鑑》記載是否有誤?國號「摩震」、國號「泰封」是否為真實記載,後「高句麗」是否真實記載?弓裔是否國號「高句麗」,見於何書?現代即有「泰封國」之說,《中國大百科全書》外國歷史部分、《中國歷史大辭典》皆有明確記載。現代好像也沒有達成共識,共識之說太過牽強了!
高麗史-世家-太祖:太祖應運元明光烈大定睿德章孝威穆神聖大王姓王氏諱建字若天松嶽郡人. 世祖長子母曰威肅王后韓氏. 唐乾符四年丁酉正月丙戌生於松嶽南第神光紫氣耀室充庭竟日盤旋狀若蛟龍. 幼而聰明睿智龍顔日角方頤廣顙氣度雄深語音洪大有濟世之量.時新羅政衰群賊競起. 甄萱叛據南州稱後百濟弓裔據高勾麗之地都鐵圓國號泰封.
三國史記-列傳-弓裔:<弓裔>, <新羅>人. 姓<金>氏, 考第四十七<憲安王><誼靖>, 母<憲安王>嬪御, 失其姓名. 或雲: "四十八<景文王><膺廉>之子." 以五月五日, 生於外家. 其時, 屋上有素光, 若長虹, 上屬天. 日官奏曰: "此兒, 以重午日生, 生而有齒, 且光焰異常, 恐將來不利於國家, 宜勿養之." 王勅中使, 抵其家殺之. 使者取於襁褓中, 投之樓下, 乳婢竊捧之, 誤以手觸, 其一目. 抱而逃竄, 勞養育. 年十餘歲, 遊戱不止. 其婢告之曰: "子之生也, 見棄於國, 子{予}不忍竊養, 以至今日, 而子之狂如此, 必爲人所知, 則予與子俱不免, 爲之奈何?" <弓裔>泣曰: "若然則吾逝矣, 無爲母憂." 便去<世達寺>, 今之<興敎寺>, 是也. 祝髮爲僧, 自號<善宗>.<天復>元年辛酉, <善宗>自稱王, 謂人曰: "往者<新羅>, 請兵於<唐>, 以破<高句麗>. 故<平壤>舊都, 鞠爲茂草, 吾必報其讐." 蓋怨生時見棄, 故有此言. 嘗南巡, 至<興州><浮石寺>, 見壁畵<新羅>王像, 發{拔}劒擊之, 其刃 {跡}猶在. <天祐>元年甲子, 立國號爲<摩震>, 年號爲<武泰>. 始置廣評省, 備員匡治{沇}奈[今侍中], 徐事[今侍郞], 外書[今員外郞], 又置兵部·大龍部[謂倉部]·壽春部[今禮部]·奉賓部[今禮賓省]·義刑臺[今刑部]·納貨府[今大府寺]·調位府[今三司]·內奉省[今都省]·禁書省[今秘書省]·南廂壇[今將作監]·水壇[今水部]·元鳳省[今翰林院]·飛龍省[今天僕寺{太僕寺}]·物藏省[今少府監], 又置史臺[掌習諸譯語.]·植貨府{殖貨府}[掌栽植菓樹.]·障繕府[掌修理城隍.]·珠淘省[掌造成器物.]. 又設正匡·元輔·大相·元尹·佐尹·正朝·甫尹·軍尹{單尹}·中尹等品職. 秋七月, 移<靑州>人戶一千, 入<鐵圓城>爲京, 伐取<尙州>等三十餘州縣, <公州>將軍<弘奇>來降.<天祐>二年乙丑, 入新京, 修葺觀闕·樓臺, 窮奢極侈. 改<武泰>爲<聖冊>元年. 分定<浿西>十三鎭, <平壤城>主將軍<黔用>降. <甄城><赤衣>·<黃衣>賊<明貴>等歸服. <善宗>以強盛自矜, 意慾倂呑, 令國人呼<新羅>爲滅都. 凡自<新羅>來者, 盡誅殺之. <朱梁><乾化>元年辛未, 改聖冊爲<水德萬歲>元年, 改國號爲<泰封>. 遣<太祖>率兵, 伐<錦城>等, 以<錦城>爲<羅州>. 論功, 以<太祖>爲大阿 將軍.
以上是例證,有《資治通鑑》、《高麗史》、《三國史記》相關內容,可查證。「後高句麗」沒看見,是否能列出來源出處?關於「後高麗」倒是有相關文字描述,可此「後高麗」與王氏「高麗」又前後相接且互相矛盾,而「後高句麗」確實沒有(如果有,請列出出處);在下認為此「後高麗」確為當時史家引用,但與當時「高麗」王朝相矛盾,所以棄而不用,但在部分內容中沒有確認刪除,所以確有「後高麗」之說,但「後高句麗」史書(《三國史記》、《三國遺事》、《高麗史》、《資治通鑑》)確實不曾見到過。閣下是否引用原文作「後高麗」呢?有點矛盾!
高麗史-志-地理:羅州牧本百濟發羅郡新羅景德王改爲錦山郡. 羅季甄萱稱後百濟王盡有其地未幾郡人附於後高麗王弓裔弓裔命太祖爲精騎大監率舟師攻取改爲羅州. 海陽縣本百濟武珍州[一雲奴只.]新羅取百濟仍置都督景德王十六年改爲武州眞聖王六年甄萱襲據稱後百濟尋移都全州. 後後高麗王弓裔以太祖爲精騎大監帥舟師略定州界城主池萱以甄萱壻堅守不降. 北界本朝鮮故地在三國爲高勾麗所有寶藏王二十七年新羅文武王與唐將李勣夾攻滅之遂倂其地孝恭王九年弓裔據鐵圓自稱後高麗王分定浿西十三鎭.
閣下是否引用後高麗呢?
回退破壞。這裡是用戶對話頁面,不是條目頁面。
回退破壞。這裡是用戶對話頁面,不是條目頁面。——你不在討論區討論,你直接更改,我沒辦法,來你的頁面討論。「泰封國」/「後高句麗」這個條目,我在討論區發表看法及相關引用,我希望取得諒解、達成共識,相關更改都做了例證討論。你如果不同意,請發表相關討論,列舉例證,理由充分,我會諒解,請把有力證據列上,在此敬謝合作!
請在討論頁求得共識,再作修改!請不要把錯誤的稱號再繼續錯誤的延續下去了!
高麗史-世家-太祖:「時新羅政衰群賊競起. 甄萱叛據南州稱後百濟弓裔據高勾麗之地都鐵圓國號泰封.」——是否認可《高麗史》把新羅、後百濟、泰封並列為「後三國」之說?
高麗史-志-地理:「孝恭王九年弓裔據鐵圓自稱後高麗王分定浿西十三鎮.」——是否認可《高麗史》所記弓裔自稱「後高麗王」稱號?
現代社會的稱呼也是可以列出的——《高麗史》把新羅、後百濟、泰封並列為「後三國」已經為「後三國」列出了正式名稱,《高麗史》所記弓裔自稱「後高麗王」已經為「後高麗」正名了,弓裔王的國號只有「摩震」、「泰封」、「後高麗」三個,並沒有所謂「後高句麗」的國號或稱號!一個沒有的國號或稱號,怎麼可以作為標準來引用呢?本來就是錯誤的稱號,為什麼還要錯誤的引用下去?
——現代社會的稱呼也是可以列出的,現代社會的稱呼並不能作為引用的標準!我隨便說個詞突然間在網絡上廣泛流傳起來,是否可作為引用標準呢?現代社會的稱呼是可以,但必須具有權威性的機構或權威人士所刊登出版的具有廣泛學術界認可的書籍或出版物才能作為引用標準!不是一群老百姓的口頭說法,也不是幾個不知名的所謂學者出版的並不廣泛流傳也並不被廣泛認可的不太知名的出版物!何況本來就是一個錯誤的稱號,何必再錯誤的使用下去呢?
打擾了!如果閣下不願在你的討論頁討論,也可以在「泰封國/後高麗」的討論頁進行討論。
「朝鮮族」之「起源」
朝鮮族起源是檀君朝鮮,阿爾泰人在新石器時代到青銅器時代之間陸續從歐亞大陸遷徙到朝鮮半島後形成的,檀君朝鮮的王室成員解慕漱在現今中國的吉林省吉林市建立扶餘國前期王城,然後王城遷往吉林省扶餘。扶餘國衍生出卒本扶餘和南扶餘以及東扶餘。卒本扶餘為高句麗;南扶餘為百濟,因為扶餘人只有一百多人涉水抵達馬韓,所以叫做百濟;東扶餘為高句麗所滅。然後朝鮮半島形成高句麗、百濟、新羅並存的三國局面。 三國同種,民俗文化一致。 高句麗為中國的唐朝和朝鮮半島的新羅滅亡,一部分人口被遷往中國內地,大部分人口逃亡到新羅和百濟。 百濟被新羅征服,人口併入新羅。
新羅滅後,三國舊貴族曾經一度恢復各自的國家,歷史稱為後高句麗、後百濟、後新羅,旋即被後高句麗統一,建成高麗。 元朝曾經一度對高麗用兵無果,此期間大量女真和契丹人遺留在此。 高麗將軍李成桂政變後,建立朝鮮。 當代的朝鮮族在16世紀基本形成。在這個形成過程中,朝鮮半島北部的夫余、沃沮、東濊、鮮卑、高句麗人、渤海人、女真、契丹及漢族等東北亞民族也有一部分融合進朝鮮族(新羅人)中。與他們最近的民族是尼夫赫人及科里亞克族。經過基因、文化、民俗證明,扶餘、高句麗、百濟、新羅是朝鮮族的直系祖先。
——請教閣下,可曾見過後高句麗、後百濟、後新羅,又可曾見過被後高句麗統一?閣下是後高句麗,這位又是後新羅,朝鮮歷史真是隨意編寫的嗎?在下雖不曾閱萬卷書,可後新羅之說還是第一次看見,我可真是孤陋寡聞了!勞請閣下指教一二,如何?
「後三國」 時期中應使用相對應的 「後高句麗」。 2013年7月26日 (五) 00:47 (差異 | 歷史) . . (+18) . . Template:朝鮮歷史 (「後三國」 時期中應使用相對應的 「後高句麗」。)
「後三國時期」應該使用對應的「後高句麗」名稱。 2013年7月26日 (五) 00:53 (差異 | 歷史) . . (+68) . . 朝鮮歷史 (「後三國時期」應該使用對應的「後高句麗」名稱。)
——難道「後三國」是三個後政權,是「後高句麗」、「後百濟」、「後新羅」?你是受他影響了,還是他受你影響了?
請維基百科管理者給個裁斷
以上是我在Mjsle討論頁所作的討論,而Mjsle不經討論,在沒有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多次更改條目頁面,把錯誤的稱號繼續錯誤的使用下去,我沒有辦法才提請公斷,想知道在Mjsle沒有給出合理而且有力的來源之前,是否有維基百科的相關方針/規定有更有力的說明?
Mjsle君,仍在使用「後高句麗」稱號,卻不給「後高句麗」的有效來源,與其討論又不回話,並且多次更改條目,查看更改記錄後,感覺理由太過牽強。--202.99.84.153(留言) 2013年7月30日 (二) 02:36 (UTC)
2013年7月31日 (三) 01:01 (差異 | 歷史) . . (-736) . . 大韓民國 (當前) ——Mjsle君,今天不經討論又更改了大韓民國條目!使用的依然是錯誤的稱號!--202.99.84.153(留言) 2013年7月31日 (二) 01:23 (UTC)
問:移除條目內所有中間名是否恰當?
卡爾·布勞恩以前曾被某位維基人移除所有中間名「Ferdinand」與「費迪南德」,請問這種作法是否恰當?--M940504(留言) 2013年7月31日 (三) 09:07 (UTC)
關於中國歷史朝代的信息框
為什麼關於中國歷史朝代的信息框使用的是一種普通的表格,外文維基上都是國家信息框啊?用國家信息框不是更妥當嗎?--Y814756748(留言) 2013年7月28日 (日) 08:27 (UTC)
- 無哦所謂吧~--Qa003qa003(留言) 2013年7月28日 (日) 11:09 (UTC)
詳見:關於清朝使用的模板
- 現在,有一位維基人(User:Loveskys)與我在模板使用上發生爭議,所以請大家注意一下要怎麼使用比較好。
當初我在寫這篇文章時,認為清朝屬於中國朝代,按照朝代格式使用相對應的模板。在唐朝、宋朝等朝代都是使用這個模板。
- 然而User:Loveskys他不知道甚麼原因將模板改成另一種,所以我再回退時就說由於中國朝代條目的格式統一使用這種模板,所以請勿更改。(如果要改,麻煩請將所有的中國朝代一次更新。因為我不希望中國朝代系列的條目格式再度混亂不堪。
- 然而User:Loveskys他沒有理由又回退我。我想說好吧,他可能沒有看到我這段話,所以我又到他的對話頁再去講一次。但是一天過去後,沒有任何回應。所以我想說他應該知道我的用意了,閣下沒有回應的話 那我就統一格式了,不好意思
- 但是她又再度回退,並附上理由大清作為中國最後一個王朝,資料比歷代詳細很多,不應以中國朝代來俱分,乃是一個近代帝國。正如大韓帝國的條目跟新羅朝鮮的條目一樣,麻煩不要進行編輯戰,謝謝合作。我覺得他應該要知會我,與我達成共識後再去修改。
- 總之,我請大家幫忙提出意見,來解決此事。
- 編寫歷史--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12月29日 (四) 15:32 (UTC)
- 爭議是不是就是這個{{Infobox Former Country}}模板?建議恢復原狀,儘量慎用這個從英文版照搬過來的模板,裡面有一些參數具有「原創研究」的嫌疑。User:Loveskys在編輯摘要中給出的理由是關於清朝的資料比中國先前朝代的資料要詳細,所以使用類似其他近代帝國的模板。其實你看英文版是在所有的歷史國家(即現在不存在的國家或政權)條目中都使用這個{{Infobox Former Country}}模板。參閱:米底王國、夏朝、塞爾維亞與黑山等。此模板的繼承國(p1、p2、p3)參數屬於原創研究。目前模板中說大清的繼承國有中華民國、英屬香港、台灣日治時期和!外!蒙!古!獨!立!,沒有提供參考資料,且豈止這幾個。看底下的附圖1759年的全盛疆域圖畫出的邊疆國家,哈薩克、沙俄、緬甸、阿富汗、英屬印度等多少都占有清朝的領土。--Shibo77 2011年12月29日 (四) 16:28 (UTC)
- 我覺得現在這樣滿好的,沒有更動的必要。--首醫女張德◇留言 2011年12月30日 (五) 06:49 (UTC)
- 真的是感謝各位了,謝謝--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12月30日 (五) 06:54 (UTC)
- 最近清朝模板又被換掉,還是希望請尊重中國朝代條目編譯原則。有很多都是原創研究,不能使用,這個之前就說過了。大改前請先和一些編者討論,不要自作主張,這是很多心血才完成的,麻煩請注意一下--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2月12日 (三) 16:43 (UTC)
- DannyChan更改清朝模板的原因是什麼?若他執意如此,那就交付討論。--首醫女張德◇留言 2012年12月13日 (四) 05:34 (UTC)
- 同上,中國朝代條目的國家基本資料模板都統一使用現在這個模板,不應在未經討論的情況下擅自更改。若認為現在的模板有問題,不妨與一眾用戶討論,並提出更好的模板樣式。--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2012年12月13日 (四) 09:47 (UTC)- 真的感謝各位了,這樣我可以安心的去救唐朝了,謝謝--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2月14日 (五) 15:00 (UTC)
- 什麼!?連唐朝的模板也被他亂改?有什麼辦法可以制止他?這樣一直擦屁股也不是辦法…--首醫女張德◇留言 2012年12月15日 (六) 09:48 (UTC)
- 不是的,唐朝由特色退成優良,現在在修整中--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2月15日 (六) 15: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