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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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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User:高晶創建的低質量生物條目清理問題

新版首頁配圖問題

關於新聞媒體的常識性錯誤的問題

鄙人無意看到一篇來自三立新聞的一篇關於土庫曼斯坦的新聞稿(原稿件可能已被刪除,但是在YouTube視頻備份),在該視頻中,新聞製作人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在混淆一些歷史概念(沙俄蘇俄蘇聯俄聯邦俄羅斯是完全不同的地理和政治概念),見該視頻4分16秒的「土庫曼會走上極權專制,是18世紀受到蘇聯的影響」,然而蘇聯才1922年才正式成立(部分歷史學者會認為1917年十月革命後的蘇俄也屬於蘇聯歷史的一部分)。但是18世紀統治當今俄羅斯的政權是俄羅斯帝國而不是蘇聯。除此以外,多個台灣媒體也經常混淆蘇聯和俄羅斯的概念。

以上討論的是具有一定公信力的媒體,不含用戶生成內容平台。--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日 (五) 02:13 (UTC)

台灣媒體常犯錯誤,20世紀和18世紀相差這麼遠。
個人認為是他們壓力比較大所以沒有留意到這些錯誤,根據公視新聞實驗室的說法[1],實際上台灣記者是被逼出來的,根本上時間就不夠用。--Hoben7599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1日 (五) 04:17 (UTC)
台灣的政治節目不是當娛樂節目來看的嗎?——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日 (五) 05:58 (UTC)
三立新聞網的歷史相關報導基本都是垃圾水準,最好別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日 (五) 12:48 (UTC)

請求管理員處理Category:封禁及禁制申訴

目前大量用戶提交封禁及禁制申訴,部份用戶已提交了多個月仍未處理,請管理員們儘快處理。--165.225.232.189留言2023年9月2日 (六) 02:30 (UTC)

請求恢復以往標音方式

我瀏覽了上次的討論話題,認為「銑」並非罕見用字,但同樣也認為「銑」並非常見用字,用「鍌」是「銑」的異體字這種註記方式,有可能會讓不知道「銑」字讀音的人看不懂,雖然最後的結論還是同意用這種方式註記,但總感覺好像有那麼點免為其難的意味,因此還是希望能夠將「鍌」是「銑」的異體字註記方式,更改回原有的注音標音顯示註記方式。--天夜叉留言2023年8月22日 (二) 06:29 (UTC)

@Mahogany115LHDGhrenMatt ZhuangEricliu1912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30日 (三) 00:25 (UTC)
你還別說,我真不會念這個字。不管是原字還是異體字。--MilkyDefer 2023年8月30日 (三) 05:01 (UTC)
那字唸xiǎn、ㄒㄧㄢˇ,跟危險的險同音。--天夜叉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19:44 (UTC)
我還是過往意見:維基百科不是字典辭典,不教讀音;不建議用{{ruby}}來注音,用腳註的話就當是普通腳註。——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30日 (三) 08:27 (UTC)
閣下說的應該是維基百科不是詞典吧,雖然我編輯維基百科出現生僻字時,還是習慣以ruby註記讀音,我認為不用{{ruby}},用腳註也行,但至少腳註要讓人淺顯易懂,就是因為對方用「鍌」是「銑」的異體字這種註記方式過於複雜,我才提出看能不能恢復原有注音+拼音的這種註記方式。--天夜叉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19:53 (UTC)
看到這一段,我想起幾個月前的方針討論,提案者似乎太忙沒時間出修改提案,所以歸檔了(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冊#規範注音要求),當時就注音問題已經有「全部連至統一說明讀音、來源的詞典條目」的共識趨勢了,就差提案走流程。誰有空搞個提案走流程。--Nostalgiacn留言2023年9月2日 (六) 12:20 (UTC)
那就看有沒有當時參與討論的人出來提案一下了。--天夜叉留言2023年9月3日 (日) 19:59 (UTC)
忙。這個修訂暫時沒有非常急切的必要性,我先搞其他提案。--西 2023年9月4日 (一) 08:43 (UTC)

Vector 2022已成為預設外觀

請求新增過濾器

非管理員關閉的疑問

提議移除導師列表中的方志維

我提議移除Wikipedia:Growth團隊功能/導師列表中的方志維,原因是這個人因使用機器翻譯及創建不當格式的條目而被封鎖,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他並不適合繼續擔任導師。~~Sid~~ 2023年9月9日 (六) 10:27 (UTC)

完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3日 (三) 02:06 (UTC)

政府的著作權期限

以下討論關於各地政府持有著作權的期限問題。

首先,美國聯邦政府以及加利福尼亞州馬薩諸塞州佛羅里達州的政府發布內容屬於公有領域,不受著作權保護。但是其他州的政府發布內容都受一定程度的著作權保護。

問題來了,就是以下列舉的政府機構發布內容的著作權保護期限的問題。

1.美國縣、市鎮以及另外47州政府的發布內容。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的政府發布內容(需要分開討論)。

3.中華民國(台灣)的政府發布內容。

4.加拿大政府發布內容。

5.日本政府發布內容。

6.大韓民國政府發布內容。

7.英國政府發布內容。

8.澳大利亞政府發布內容。

9.新西蘭政府發布內容。

10.法國政府發布內容。--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3日 (三) 13:27 (UTC)

Commons應該有吧。——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9月13日 (三) 13:43 (UTC)
同上,c區應該非常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4日 (四) 02:40 (UTC)
隨便吐槽一下,未必對:
  1. 中國大陸政府發布的內容,除了司法行政等性質之外的,都是受到著作權保護的,應該按照法人作品算吧
  2. 香港政府發布的內容似乎基本上都受版權保護(受到英國法律體系影響的司法地區,感覺基本上政府著作權這一塊都挺噁心的)
  3. 澳門不是很清楚,但印象中要比香港強
  4. 台灣則是基本類似於美國政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4日 (四) 02:47 (UTC)
台灣政府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應該只有著作權法第9條列出的這些,其他的就要看有沒有另行指定授權條款,不然應該都是按著作權法第30至35條計算。--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03:10 (UTC)
台灣政府網站發布的內容通常以「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授權,看網站下面有沒有公告就能知道。
英國也有類似的授權條款。--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4日 (四) 05:59 (UTC)

引入CopyPatrol 幫助侵權檢查

CopyPatrol是一個基金會技術社群與論文查重服務商Turnitin合作開發的侵權檢查工具,根據ithenticate上的說明,支持繁簡體中文,所以zhwiki是否可以引進這個工具用來幫忙侵權檢查?如果取得社群共識,就可以提單子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28日 (二) 08:49 (UTC)

善。--Ghren🐦🕓 2023年2月28日 (二) 09:44 (UTC)
(+)支持--Kethyga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09:50 (UTC)
(+)支持。——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12:24 (UTC)
(+)支持。--西 2023年2月28日 (二) 13:47 (UTC)
粗略地翻譯了一下meta頁面。各位可以在這裡體驗。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2月28日 (二) 14:18 (UTC)
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28日 (二) 16:55 (UTC)
中。--洛普利寧 2023年3月1日 (三) 13:11 (UTC)
可。-- 宇帆-雪菲蛋糕🎂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年3月1日 (三) 13:25 (UTC)
(+)支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09:52 (UTC)
(+)支持--Taeas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13:17 (UTC)

已提報phab:T331289--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3月6日 (一) 12:25 (UTC)
所以真的有CopyPatrol了嗎?難道獨裁社群隨便喊喊而已就很高興,然後無聲無息了?真可憐的獨裁社群。--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4月14日 (五) 14:26 (UTC)
沒有看到Phabricator跟不存檔模板說了什麼嗎?鼓勵推進部署工具當然好,但如果只是要來宣揚你那一套「獨裁社群」的鬼話那就請閉嘴。你自己也是所謂「獨裁社群」的一份子,別自命清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28日 (五) 19:14 (UTC)
雖然反對抄襲,但也(-)反對與這些侵犯人權和私隱的公司合作(英文版有更多內容)。
竊堅持吾輩應待人提報而非主動用這些工具檢查。
——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4月29日 (六) 17:30 (UTC)
(-)強烈反對,如果侵權檢查要工具完成,是不是百科大部分內容用AI生成就好了,完全可以調試成中立,客觀,負責,而且完全沒有版權問題和顧慮。如果目前百科還是靠大家的努力一起完善和建設,就不建議用大規模工具檢查,因為我不相信工具背後的邏輯和社群邏輯是相洽。工具是可以用,但是用工具來審判或者輔助審判就有點像第一個有殺人權限的AI。--『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6月11日 (日) 16:35 (UTC)
我怎麽感覺讀您的留言起來對於整個提案有非常嚴重的誤解?「幫助」侵權檢查跟「自動」侵權檢查並移除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侵犯版權是不容接受的行為,工具輔助僅是幫忙上網搜是否直接複製貼上網絡內容,執行者仍是用戶本身。用戶需對其使用任何工具所作操作負全責,若用戶無法分辨工具準確與否而完全依賴導致多次判斷錯誤,可直接被封鎖。不存在「有殺人權限的AI」,該工具根本連執行的權限都沒有。--西 2023年6月11日 (日) 16:52 (UTC)
我還是想建議先引進一套AI工具,生成很多中立、自由的內容在後台,然後我們用戶利用我們的專業知識判斷是否有誤。--『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7月3日 (一) 08:10 (UTC)
沒有足夠的判斷能力。AI生成的內容版權有爭議。這與您的上一條發言似乎是衝突的。--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3日 (一) 21:48 (UTC)
有道理,就是如果生成的內容我們沒辦法判斷或者你說我們判斷能力不夠,為什麼覺得它生成的侵權檢查屬於我們可以判斷和判斷能力夠呢。與其自我閹割,不如好好利用AI工具,快速增加知識邊界和填空補缺。判斷力如果真的不夠,可以組織大規模審查和投票去檢查生成內容。至於AI的著作權,法理上就是天然不存在的啊。如果AI有著作權是不是代表AI需要坐牢?在AI無法替代人去坐牢的年代,談AI著作權就類似談AI有人權一樣縹緲啊。--『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7月26日 (三) 08:49 (UTC)
生成的知識判斷正誤和生成的文字判斷相似度不是同一個量級啊。AI不時編造知識和參考文獻,審查人可能永遠找不到AI所參考的內容,有時也無法判斷是否全文照抄了有版權的內容。--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26日 (三) 15:14 (UTC)
  • 可悲的獨裁社群果然只是隨便喊喊而已,都4個月了,卻根本一點進度、消息都沒有(因為沒多少人會在意CopyPatrol的)。如果真有能力引入CopyPatrol來幫助侵權問題,早就引入了,有必要一直放著嗎?看來是直接用原本的侵權檢查功能還比較快。這個討論和安全投票基本只是同樣的意思而已,看起來很好的政策和討論,實則很差勁、爭議又多。--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8月9日 (三) 13:03 (UTC)
    根據Phabricator上的回覆,CopyPatrol目前正在進行重大重寫,等重寫完以後才會引入中維。還有,「獨裁社群」這套理論差不多該停停了,聽得耳朵都長繭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9日 (三) 14:24 (UTC)
    沒能力引進CopyPatrol功能並且說服用戶就直接說吧,不要繼續在那吹捧然後到頭都是一場空。討論真的只是演戲而已,寧願拒絕溝通也不想討論,因為根本就沒這個能力還在那講得很好聽,不說獨裁社群不然說標準的騙子比較好嗎?而且從頭到尾都還沒有提到是否會放在比如Twinkle之類的?這種只會演戲的討論,真的寧可拒絕溝通也不想再廢話,真是獨裁。--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8月10日 (四) 17:04 (UTC)
    @BlackShadowG那還是先姑且取消不存檔了,不然一直積壓在客棧也不好。是否有需要設存檔位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9:24 (UTC)

方針的修訂是否溯及既往

舊方針規定不需封禁,而新修訂的方針應該封禁,發生在修訂方針前的事情,應該按照新方針處理還是舊方針處理?

反之,舊方針規定應該封禁,而新修訂的方針不需封禁,發生在修訂方針前的事情,應該按照新方針處理還是舊方針處理?

從舊原則: 只按照發生事件當時的方針處理。

從新原則: 只按照管理員處理時的方針處理。

從舊從輕原則: 原則上按照發生事件當時的方針處理。但若涉及封禁及禁制,新方針的內容有利於被處理用戶時,則適用管理員處理時的方針。

從新從優原則: 原則上按照管理員處理時的方針處理。但若涉及封禁及禁制,舊方針的內容有利於被處理用戶時,則適用發生事件當時的方針。

--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4日 (四) 06:22 (UTC)

如果只是封禁的問題,過去的事情只要現在不犯,一般都不管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14日 (四) 06:34 (UTC)
儘量假定善意吧,有機會通過討論說明白、勸明白的,就儘量別上來就封禁吧。--超級核潛艇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2:15 (UTC)

以目前看到的案例來說,似乎是從新原則或從新從優原則,雖當時違反舊方針,但按照現在處理時,已不屬於違反新方針,不予封禁或解除之前的封禁。--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7日 (日) 04:53 (UTC)

關注合理使用圖片被刪除後 管理員以解像度不一致拒絕還原

目前維基有不少合理使用圖片因被部分要求嚴格的管理員認為模版未更新為目前的標準而無被刪除。本人曾經嘗試還原一張海報圖片,不過令人費解和失望的是,管理員在4個月後才公佈結果,更要用「解像度不一致」而拒絕還原有關的圖片。但同一時間,合理使用圖片會被維基降低解像度,這樣的裁決是不是代表日後所有合理使用的圖片都不可以還原呢?個人認為這樣的處理手法是不公平。--Wpcpey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4:36 (UTC)

@WpcpeyAT君似乎也提到您可以直接重新上傳圖片(前提是上傳的檔案在經壓縮前即已與來源檔案相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8日 (一) 01:28 (UTC)
並非每一個檔案都可以能夠找到重新上傳...閣下也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Wpcpey留言2023年9月18日 (一) 02:22 (UTC)
實際上AT君的意見是有道理的。經查,相關檔案並沒有受到機器人壓縮,所以既然來源檔案解析度不一樣,就很難直接對應說是來自那個地方。但閣下完全可以從那個來源直接下載然後再上傳一次(如果閣下因故不能自己處理我也可以姑且幫點忙),所以我不理解閣下的問題在哪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8日 (一) 03:20 (UTC)

將在世人物傳記訂為高風險主題

維基百科是不是應該組織一幫人專門做數據更新?

我在維基百科上經常會遇到的一個問題是數據過於陳舊。比如有的條目下,數據竟然是10年前的。而明明就應該有更新的數據了。所以這個問題,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應該怎麼解決。應該要有專門的小組或者團隊來做數據更新。 --AndyPKU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06:36 (UTC)

你上次提過這個問題了。Wikipedia_talk:機器人/作業請求#建議安排專門的人手更新一些數據。--Kcx36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08:49 (UTC)
  1. 大家都是志願者,只是有空時編輯維基百科。
  2. 你可以直接宣布建立這個小組,只是別人是否加入是他的自由,而且也不可能強制小組成員天天去更新。
  3. 可以考慮把模板部分數據直接從wikidata取得。
  4. 既然基金會可以募捐,那麼社群是否也可以募捐,成立中文維基人基金會,然後招募專人進行有償更新維基百科。
--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6日 (六) 09:44 (UTC)
我知道維基都是志願者,但是不是可以號召大家一起來共同完成某些項目。比如維基有些專題是不是有這樣的過程?
當然,是否加入是大家的自由。我就是想了解一下在做這樣事情的時候,大家有什麼經驗可資參考的?
我倒覺得沒有必要「有償更新維基百科」罷。畢竟大家都是憑着一腔熱愛來這裡的,沾上錢,味道就不對了。--AndyPKU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3:51 (UTC)
您隨時可以建立這個組織,並且號召大家加入,維基百科上有大大小小的組織,但具體說加入組織是否有用就不得而知了。(維基百科的組織通常就只是能掛一個名,沒什麼用。)--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6日 (六) 15:06 (UTC)
慚愧慚愧,我怎麼自己都忘記自己提過這個問題了。反而你還能知道我提過這個問題。--AndyPKU留言2023年9月16日 (六) 13:46 (UTC)
理想情況下這些數據應該集中在wikidata上,然後通過本地模板調用。-Mys_721tx留言2023年9月17日 (日) 14:42 (UTC)
可能是zhwiki偏向模仿enwiki和jawiki(尤其前者)多些,而這兩個維基百科也剛好不太有把數據集中在wikidata的習慣吧。我感覺在確保Infobox等模板能正確調用wikidata數據的前提下,組織一幫人(或弄個bot)專門把數據搬去wikidata可能會比較有用,畢竟這也意味著當數據需要更新的時候,其他同樣調用wikidata數據的維基百科的用戶可能已經替我們更新了數據了。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8日 (一) 15:04 (UTC)
(+)支持 歡迎此方案。期盼具體的措施。Xsgzjmxs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08:42 (UTC)
能否考慮下次WP:動員令中設置專門的「陳舊數據更新」主題?--CaiDie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06:42 (UTC)
(+)支持 Xsgzjmxs留言2023年9月19日 (二) 08:43 (UTC)
題外話:誰能提供幾個wikidata上數據更新做的比較好的item頁面供學習參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9月20日 (三) 02:46 (UTC)

提議修訂WP:VIPWP:ANMWP:AN3提報說明

修訂頁面header的說明文字,增加如下內容:

  • 提報人應僅說明被提報人的行為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被提報人應僅闡明自己的行為如何不違反方針及指引,應僅提及爭議本身,避免情緒化內容等非必要內容。

舉例而言:

  • 案例一:顯然的單一用途賬號,反覆添加宣傳性內容,並在涉事條目頁宣稱對條目的所有權。另外相關的討論鏈接見右方。
  • 案例二:反覆於條目加入WP:PLOT內容,無尋求共識傾向。

提報人說明了被提報人的行為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沒有過多的非必要內容使爭論進一步升級。

  • 案例三:啊對,忘了(節刪)是自己可以隨意脫口而出「噁心」辱罵他人,別人一個「無知」就人身攻擊打到底。物以類聚人以羣分,雙標的標準示範。

提報人在說明了被提報人的行為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之後,還提出了非說明被提報人的行為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的非必要內容,可能使雙方對立和爭論進一步升級。--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6日 (六) 06:48 (UTC)

公示 3 日:自 2023年9月19日 (二) 06:48 (UTC) 開始公示,於 2023年9月22日 (五) 06:48 (UTC) 結束公示。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6日 (六) 11:52 (UTC)

@桐生ここ這也要公示嘛?我是覺得直接改就好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5:59 (UTC)
雖說這不是方針指引,但也是重要頁面,經過社群討論比較好。--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6日 (六) 16:07 (UTC)
您應該優先考慮寫一篇簡短的態度指引作為信息頁,而不是在本來就寫了一大堆東西的header加入更多東西。--🎋🎍 2023年9月16日 (六) 16:06 (UTC)
您會在提報前關注header,然後按照上述說明,僅陳述被提報人行為違反哪些方針指引。
還是在提報前,在維基百科海量的論述里找「提報需要什麼態度」的論述,然後可能沒看到這論述,不僅陳述被提報人行為違反哪些方針指引,還寫一段情緒化內容表達內心怨氣,然後對方看到這段內容怒火中燒,雙方互相噴的有來有回,最後被第三人發一個「提報需要什麼態度」的論述鏈接。
不過這段內容確實應該更簡化。--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6日 (六) 16:23 (UTC)

更新為:

建議應僅陳述如何違反方針及指引,避免情緒化內容。

--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6日 (六) 16:29 (UTC)

另外有時候提及相關內容可能有助於管理員判斷情況嚴重程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6日 (六) 16:57 (UTC)
已再修改,字面上沒有限制力,大概不用公示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6日 (六) 18:50 (UTC)
話說您具體打算改什麼頁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7日 (日) 10:22 (UTC)
--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8日 (一) 02:32 (UTC)
應該改成「在參與討論時請遵守XX方針、XX方針及XX方針」這樣,信息量會更大。--🎋🎍 2023年9月20日 (三) 15:23 (UTC)

要求處理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近期屢次遊戲維基規則之情事

多行不義必自斃,該用戶已因跨維基擾亂行為被全域鎖定,沒需要繼續討論了。--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03:1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討論 | 貢獻在近期與管理員Mys_721tx的爭議中,為闡述其觀點而屢次遊戲規則,如下:

  1. 封鎖獲解除後屢次違反互動禁制。在上方#對Mys_721tx的不信任動議一節,多次不必要地直接或提及並評論其有互動禁制的用戶(MINQI),包括: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我與一名用戶MINQI有長達六月的編輯禁制,意味着不得互相在討論中直接提及對方,不得在編輯中覆蓋對方的編輯以免造成編輯爭議。然而,我在8月8日編輯某條目子段名稱時,MINQI卻迅速回退了本人編輯的小段,與我產生交互禁制。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期間MINQI亦對我作出提報(此行爲我不多作評論,見仁見智)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完全無視MINQI先與本人產生主動交互
    • 2023年9月16日 (六) 11:07 (UTC):怎不說MINQI長期編輯維基百科
    • 2023年9月16日 (六) 21:08 (UTC)整則留言
    • 2023年9月17日 (日) 11:05 (UTC):整則留言繼續表明IAR忽略禁制方針,並以其他方式間接提及其有互動禁制之用戶。
    違反之方針條文包括:
  2. 撒謊七月其自己承認以「噁心」罵Ericliu1912君是「形容別人不當行爲的觀感」,現在在管理員佈告板卻翻供稱是生理反應,並借Fire-and-Ice在Telegram群組的留言改稱是「讓他覺得噁心」。原承認是「形容某人(的行為)噁心」,後改稱是「形容某人(的行為)令他或其他人噁心」,分明前後發言不相等,明顯在為闡述當前的觀點而掩蓋當初形容他人「噁心」的不當發言。
  3. 拉票、擾亂、遊戲管理員解任程序,在特殊:差異/79012958試圖情緒勒索有意投反對票的用戶,明顯屬於拉票行為,如此明目張膽在反對區拉票的行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先已不討論其在近一週的討論試圖一言堂的情況,以上所列之不當行為亦相當嚴重,更是未盡列該君近一年之所有不當行為。由此發起討論,要求社群討論以上不當行為,並要求本站管理員及行政員處理此等行為。我將不會再回覆此討論串,結果如何社群定奪。--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08:11 (UTC)

討論

如有共識,我就(+)支持:反正我解封後的主要目的已經達到,如果社群一致認爲要我死,我會向蘇格拉底致敬。——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8:32 (UTC)
提醒一下,WP:DEM。編輯禁制的嚴肅性等同於正式封禁,若您認為您需要使用 WP:IAR 來繞過這種封禁,那您可能需要一個十分充分的理由讓人相信這是有必要的。--廣雅 范 2023年9月20日 (三) 08:38 (UTC)
應當檢視MINQI之諸次造成爭議問題,顯而易見關乎重大而未有被單方提及之,亦關乎相關方行使權威之基礎判定,當且應當同時檢視,而非繼續單方示意威權於單一方、嚴加干涉單一方合規提起之檢視及探詢。--約克客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09:02 (UTC)

註:此處原有評論,因為其已被認定為不合適評論,已依據討論頁指引移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原因:用戶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發表對進行中之RFDA拉票、推銷立場的留言,與其在RFDA頁之拉票言論幾乎沒有分別,更藉機對本人莽加指控,嚴重違反本站多條方針指引,故作移除。--西 今天 17:25 (UTC+8)

@LuciferianThomas請停止無緣屏蔽本人留言,否則視作擾亂。——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9:28 (UTC)
WP:CIV:對事不對人。--廣雅 范 2023年9月20日 (三) 09:32 (UTC)
原因寫得清清楚楚,「無緣由」屏蔽閣下留言顯然亦是不符合事實的指控。--西 2023年9月20日 (三) 09:36 (UTC)
修改已經存檔的討論(Special:Diff/78954906),請社群和管理員檢視。--🎋🎍 2023年9月21日 (四) 14:58 (UTC)
只要修正這個存檔,且被社群認爲等同於游戲維基規則,我就(+)支持把我封禁。——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5:01 (UTC)
欠冷靜的WMLO在元維基大鬧了,我對這人看不下去。即使對方有問題,也要保持冷靜,以暴制暴對誰都沒好處,現在WMLO已因跨維基擾亂而被全域鎖定。--Lanwi1Talk 2023年9月23日 (六) 02:08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為存檔處理結果添加正確訊息

用戶已因此被封鎖處理。--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03:2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各位好。本人最近因解封,進而導致先前的提報頁存檔的「處理結果」在事實上是失效,或者過時的。因此本人依照常識,決定將最新的處理結果增添到存檔段落,以正事實。然而,本人修改後卻遭到了@LemonakaCookai1205兩名用戶的回退。一位認爲我在不當編輯存檔,至今仍未給出具體理由。另一位稍微好一點,在我用其母語給他解釋的前提下,仍給我三個維基術語(一個操作守則、一個編輯戰(我只回退了兩次)一個英維擾亂性編輯方針)後下了個三級警告,至今也沒有回復。説實話,在見證過類似的事情後我極爲厭惡這種應對方式。故而,我想請求社群,在考慮常識而非法匠的前提下,我此類行爲是否正當。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9:15 (UTC)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 You'd better stay away from archive pages, when something was archived, it represented the consensus from that time, changing these will make others confused. Well, at least on English Wikipedia, this is called WP:DE. I'm not familiar with Chinese policies, but, yep, using your common sense.
你最好遠離存檔頁面,當某些東西被存檔時,它代表了當時的共識,改變這些會讓其他人感到困惑。 嗯,至少在英文維基百科上,這被稱為 WP:DE。 我不熟悉中國的政策,但是,是的,用你的常識。 Lemonaka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19:22 (UTC)
An 3rr warning on English Wikipedia doesn't mean that you have reverted for three times, just a warning that you may violate WP:EW and ask you to stop. A further revert will lead you to a block. (p.s. there's a soft template, but not on this project.)
英語維基百科上的 3rr 警告並不意味着您已還原三次,只是警告您可能違反了 WP:EW 並要求您停止還原。再次還原將導致您被屏蔽。(this one) Lemonaka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19:27 (UTC)
@Lemonaka:Thank you for your understanding. Sometimes, English wikipedia and Chinese wikipedia cannot be compared. Frankly, your policies have great significance for us as a reference, but some of them have not been translated yet.I hope that when editing on Chinese wikipedia, you can take this into consideration. Thanks.---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9:29 (UTC)
很好。這位友站人士已經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同時認知到本站方針可能的不同。那另外一位當事人意見如何?@Cookai1205。——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9:36 (UTC)
頁首模版所言: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通常來說最好不要編輯存檔頁面,以防誤解。WP:TPG也指出不要修改自己的留言,畢竟瓜田李下的事……--秋綏冬禧 ZhaoFJx 2023年9月21日 (四) 20:23 (UTC)
請注意,我加上的管理員最新的處理結果,而非自己的留言,也沒有更改他人的意見,意圖扭曲討論。所以我認爲我做的,應該是沒錯的。否則別人以後看那討論存檔,實則是Mys 721tx認知錯誤的產物卻把鍋讓我背著,將對本人名譽有損。維基百科保護別人的名譽麽?——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20:33 (UTC)
囧rz……您又改自己的留言了,也不是不能改,不過最好在歷史記錄或者文內註明已修改之類的()———秋綏冬禧 ZhaoFJx 2023年9月21日 (四) 20:53 (UTC)
@ZhaoFJx:您指的「改自己的留言」是指什麽?喔,懂了。我會注意一下。——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21:09 (UTC)
修改之前的留言,至少應當新增一條留言標明,方便歷史記錄中找特定時間點和編輯者。--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21:47 (UTC)
喲,還有這種好事?那麼最近兩年半有的事情完全殆盡了我寫條目的興趣,那我是不是要在那些討論存檔留言抗議?[開玩笑的]另外@LemonakaDE在這邊不是方針指引(因為翻譯得不那麼好,儘管我有嘗試修正了一點點),這邊適用的方針指引是WP:POINTWP:GAMING。--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3年9月22日 (五) 02:11 (UTC)
存檔只是存檔,新的處理結果是另外的討論,即位於您的用戶討論頁。對於您的名譽,封禁日誌有指出封禁原因,解封日誌也有指出解封原因。--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2日 (五) 02:19 (UTC)
「可能過時且不能反映現況」本就是存檔的特性,將最新的處理結果增添到存檔段落,以正事實顯然不是修改存檔的合理理由。--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9月22日 (五) 02:22 (UTC)
@Cookai1205:所以您的意思是,只要是特性,就是我不能修正正確信息的事由麽?那我還説維基百科的信息不一定正確,我就不能看或者使用、編輯維基百科了?你們還打算讓這個社群變成一堆維基法匠宣揚法條知識的場所麽?甚至還沒有引用方針。@桐生ここ,既然存檔只是存檔,我修正現時之正確信息,即無擾亂舊有討論,也沒有曲解別人原意,那麽我添加正確資訊,有何不可?我想我本人有權爲自己的名譽做出任何必要的伸張。對於不明事理者例外,我早已寬恕。——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2日 (五) 04:48 (UTC)
存檔就是將存檔時一刻的討論結果保存下來,之後發生的變化不應該以此修改存檔,要不然存檔就沒有記錄當時的意義。非技術原因不修改存檔應該算是一種常識。——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22日 (五) 07:10 (UTC)
已經存檔的八月份討論加上九月份的所謂「處理結果」,可以說是意味不明。這還只是因為隔了一個月而已,看起來才沒那麼奇怪,實際上問題可大了。沒有人會這樣手動給檔案「校正回歸」的,放在現實那得妥妥的叫作竄改,到底哪裡來的「依照常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2日 (五) 11: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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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LO告ac群員書

用戶因跨維基騷擾而被全域鎖定。--西 2023年9月23日 (六) 03: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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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指望我接下來的言論,能夠對於包括路西法人的某些人而言會接受(尤其ac群那幾個嬉皮笑臉的),在他們眼中,我現在還沒有被哪個管理員封禁,甚至社群有一定反對意見,可能是一種「神跡」。甚至懷疑我是否施了什麽「妖術」之類——沒,如果您們有這種懷疑,我可以保證的說我只是很普通的非單身基督教雙性戀正想研讀精神醫學的男學生而已,身高是178,最近還長高了[開玩笑的],也自然沒有什麽龐大的所謂社群資源能夠由我調動,讓我能夠爲所欲爲。
原因很簡單,就是您們的共同特點,諸如LuciferianThomasEricliu1912ASid以及SunAfterRain都曾分別因刻薄、濫權、不明事理及違反文明,被我批評過(這些我都可以提供鏈接存檔,過往的君子,都是見證人)。
他們私下的言行讓我知道,有些維基人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去揣測別人的指出的,只要你指出他們的問題了,就是傷了面子,就是死亡,就要開始針對你了。那麽,既然這四位都曾被我批評過,又剛好同在一個名爲「AC群」的醬缸裏,會產生什麽化學效應呢?請注意,這些化學效應都是一直不斷疊加,直到今日爆發的。其效應之深,連另一些成員都看不下去,甚至感到反感。
輕則對我辱駡,中則使別人散播有關我的負面印象,重則會發生如這兩日般,只爲了扳倒我,用普遍得不到社群認可的可笑理據指控我是「拉票」還是「推票」之類。事實上,我仁慈的主告訴過我,當別人想打你兩個耳光,你要把另一張臉也伸過去。因此我一直無所謂(你們該不會認爲那些「www」還是「括號」能配上一堆陰陽怪氣的語句,假設被我看到後能委屈流淚嗎?我不是小孩了,希望你們也不是。
但是,凡事都要有個限度。當因爲你們的原因,在背後那不得見人的地方,有人受爾等影響中傷指責到無辜的人;當你們用這種對我的個人仇恨,而對我所敬愛的社群施行擾亂行爲之時。就已經有些過分了。我也就必須站出來説句話了,否則我才懶得管。請爾等適可而止。你們如果還陷入迷津,不信我言,回頭去問問社群對您們近期行爲之看法,就可見一斑。我可是很佩服群組內SCP-2000(請今年務必去選管理員,您比十個Ericliu1912和一百個Mys 721tx加起來都要好。)以及Peacearth這兩位的委婉,他們想用各自的方式把你們「解救出來」。但有今日之局面,恐怕還是得重複那一句話「凡是假改革,必來真革命」。
説了這麽多,若你們打算濫用程序提報我、還是想回那醬缸把我祖宗十八代都駡了一遍,我都懶得管。因爲我能解封完全是靠著社群對我的幫助;想把我封禁,自然也要是社群的共識對我除以死刑,只要有共識,我不會有任何反抗。這倒也給了我不用見到你們的藉口(尤其是從去年開始就一直針對我的Newbamboo,我在2021年時曾對他很有希望,現在只有厭惡。我請他在對我道歉之前,不要再接觸我了。)還可以有時間和男友約會。多好?
我的職責也早已完成,就是爲了社群千萬被他輕辱的用戶,順應天意提報Mys 721tx這個濫權管理員(你們可能認爲這是我誇張的修辭,但我現在完全相信倘若這不是天意,他不可能不按常理地對我執行封禁)。除此之外,我已經沒有遺憾。社群自會走完她剩下的路。
那麽,請你們自便吧,要繼續活在自己的醬缸裏,還是鼓起勇氣踏出去,虛心接受別人對爾等意見的指出,活出被人尊重的維基人生,都是您們自己的選擇。
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05:11 (UTC)
(~)補充:關於上述行爲,我已作相關論述。諸位可參考一二。請各位莫要效仿前人,進而傷了社群。User:松照庵君有這麽一句話「那個所謂群組,既要打着維基百科的名號,又從來不管住自己的嘴巴,當然會出現這種事情了。不能既要這個又要那個嘛。」那我現在決定,我偏要讓您們兩個都把持住。還請社群對此予以協助。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5:42 (UTC)

討論

個人認為這是很嚴重的指控(先不論指控本身有多少真實成分),故副知AC群其他管理員@-Zestだ*ぜATAotfs2013KirkLUPeacearthStangTigerzengWhitePhosphorusWong128hkXiplus春卷柯南君(有少數幾位我不知道是誰,幾個維護用機器人,還有一位是專門置頂公告才拿權限的基金會職員就不提及了)注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1日 (四) 13:49 (UTC)
只要完整看過9月16日至今AC群組者,就不會再理會您們的意見(至於那群不能制止不當言論的,就更不用考慮)。我已經保持十分的希望,願您們至少能爲了社群悔改,把長達多個月以來在ac群對我個人神主牌泄憤以及侮辱無辜他人的時間,多拿去寫條目之類的。且事實上,已有用戶在看過討論後,讓我去找信任與安全團隊報告。想不到爾等仍要在此試圖倒行逆施。[1][2]真真失望。我勸你們還是放個維基假期,挑望遠方美景再來參與維基百科罷。——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4:05 (UTC)
希望您能把您這番言論套用到自己身上,不去做及發表任何可能讓人覺得刻薄、濫權、不明事理及違反文明的言論及行為把動用IAR造成您自己被迫當神主牌的時間拿去寫條目,自己做到才能影響他人。另外我也不知道我哪時有權限可以濫用了,希望您可以賜教。--SunAfterRain 2023年9月21日 (四) 14:28 (UTC)
我本人自認一切所作所爲均爲順應天意,提報那個濫權管理員是如此,在此揭露爾等於ac群行爲,付諸社群評議也是如此。至於會怎樣,歷史會給您我一個詳細的評價。但我個人認爲,無論如何,我想爾等之歷史應該是在2021OA一欄的旁邊。[不開玩笑的]另,您一直存在的問題在於喜歡過度解讀本人的話語,進而曲解或模糊我的原意。我原文乃「都曾分別因刻薄、濫權、不明事理及違反文明,被我批評過(這些我都可以提供鏈接存檔,過往的君子,都是見證人)。」爲了防止我「騷擾」到您,接下來我不會回應任何涉事ac群員的留言。社群對本人的審判已經結束,而對您們的審判,才正要開始。——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4:35 (UTC)
一、我代表我個人,不代表其他群組管理員。這裡提及其他管理員的目的正是希望我個人以外的其他管理員協助處理群內問題,避免我自己做任何事可能引發的非議。做事也要被你嫌,沒做事也要被你嫌。
二、所謂「你們」是誰?別總是想著把意見相似的一群人打成集團,塑造自己的正當性。此前我在回應閣下其他無理指控時已經說過,這是在侮辱其他群員,貶低他們的自由意志。
三、事實上多數編者沒時間寫條目的原因除了現實因素,基本就是在互助客棧等討論區及部分站務工作上耗費過多時間罷了,而不是因為在站外群組閒聊的緣故。
四、「且事實上,已有用戶在看過討論後,讓我去找信任與安全團隊報告。」你現在是在威脅我嗎?
五、「我不會回應任何ac群員的留言」,這就是對群內所有編者最自以為是的傲慢及明目張膽的羞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1日 (四) 14:42 (UTC)
補充:既然改成「涉事群員」了,那誰來定義「涉事」?你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1日 (四) 14:51 (UTC)
社群自有對爾等的公論,我只能説真正以行爲在侮辱wikipedia-zh-autoconfirmed群組者,只有您們。另為避免討論被曲解,本人是在Ericliu1912回復前修改的留言。--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4:58 (UTC)
另副知@魔琴君,還是一樣。如有報導意願,務必如實記載。——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5:47 (UTC)
沒有特別去留意樓主和其他人的瓜葛(我年初說過跟ChatGPT聊天或看我老婆比管你們有意義上百倍),也沒有認真讀過上面的千字檄文,但我的感覺是,上述期間大家也只是表達個人觀點而已,並沒有人要求對方必須跟從他們的立場。無論是公開論壇還是像科學院、高端私人會所等非開放場所,討論間表達立場,然後看看誰的意見比較多人贊同乃是正常不過的事。我的印象是他們對你的批評跟當年我被一眾老維基人「嘲笑批判」(因為某些家庭、學校的緣故,十多年前參加維基活動並不是想去就去;然後又欠缺活動組織能力——到現在仍然是)也就差不多,如果我的感覺沒錯,那麼你覺得礙耳是你的事,不反駁也是(而且在站內反駁,也不能假定大家都有耐性閱讀你的回覆)。就這樣把ac群打成陰謀集團也未免過份了點,英文維基百科也有個Discord server呢,如果因為有的人所提到的原因鬧到連這個也得廢除,我只會覺得很無厘頭。順便說說啊,我是領洗的教徒(儘管已經不上教會+作出了許多需要懺悔的行為),但身為世俗主義者,我從來不會妄自拿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義去碰俗世事務,或像某前特首般妄稱天堂會為我留一個位置。--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3年9月21日 (四) 16:40 (UTC)
「沒有特別去留意樓主和其他人的瓜葛(我年初說過跟ChatGPT聊天或看我老婆比管你們有意義上百倍)」「也沒有認真讀過上面的千字檄文」;那麽我想您也沒有認真評論了[開玩笑的]再則,我在語句中並沒有説過「陰謀集團」這個詞。如果讓大家感覺,上開如實事實是「陰謀集團」的指控,那絕對是上方幾位行爲的結果,而非本人的惡意。我在管理員事務版早就説過,就算他們接著對我的神主牌泄憤,我都會原諒彼眾七十個七個次。但是因他們的原因,其他無關聯的用戶(或者因本人關聯者)因此受辱,並有擾亂社群之嫌,那我就不能坐視不管了。此外,我這裏所稱的「天意」即自然之理。而我主是如何教導我的呢?腓立比書2:3-4寫道「不可因著私心和虛妄的自負去做。而是要謙卑地看重別人,超過自己,不顧自己的利益,只顧別人的利益」。我想,我本人一切所作所爲均問心無愧。——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6:57 (UTC)
另,本人發這文章,都是希望涉事用戶至少能爲社群著想悔改。控制自己在維基百科的言行,因爲站外並非法外之地。如要是某些人所定義的「宣戰檄文」,只要我想,我早就採取您們都想得到的正當手段遏制了。而非選擇在這裏浪費時間,期望您們能展現至少一點悔意,進而得到社群的認可。我其實很希望各位能在認錯後,放下屠刀,向前邁進。因此我希望您們能珍惜這些機會,否則在社群的其他意見發表後,仍然固執己見,我下次回應就不一定是在這個版面了。謝謝。——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1日 (四) 17:08 (UTC)
被提報人已被時昭君封禁三個月,後被Wong128hk君延長至六個月。--A1Cafel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15:39 (UTC)

參考資料

  1. ^ Eric Liu in wikipedia-zh-autoconfirmed. Telegram. [2023-09-21]. 
  2. ^ Eric Liu in wikipedia-zh-autoconfirmed. Telegram. [2023-09-21].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維基百科的法律疑問

問題一:

如果有人訴諸法律告維基百科內容不實,起訴地不在維基媒體基金會及服務器所在地,基金會是否需要出庭?

  • 案例一「東方報業控告高登和維基百科誹謗事件」
  • 案例二「楊受成控告維基媒體基金會事件」

上述兩個案例是位於香港起訴維基媒體基金會,基金會是否需要遵守相關判決?

問題來了,如果維基百科有內容被香港當局認為違反香港國安法,或被中國大陸當局認為違反當地法律,由當地法院判決基金會的網站內容需遵守審查要求等,基金會是否需要遵守相關判決?

基金會是否受美國法律保護,比如「除非美國法院判決,否則一概不用遵守」,或者是否只需遵守服務器所在地法律及法院的審判。(我聽說某郵箱稱受瑞士法律保護,只接受瑞士法院判決。)


問題二:

現有的不要訴諸法律威脅方針是否有明確的管理員可以封禁訴諸法律用戶的條款,是否足以保護管理員執行封禁是合法的?(台灣某法院引述了維基百科的方針,因此維基百科方針在法律上是有用的。n:一名男子因竄改維基百科遭到判刑

以前用「不要訴諸法律威脅」封禁訴諸法律用戶,因為不要訴諸法律威脅當時不是維基百科的正式規則,實際上或許可起訴管理員「非法」封禁了該用戶。

原來的社群慣例好像能強力保護編者不受法律威脅,現有的方針是否還能做到訴諸法律威脅可以被永久封禁?

--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2日 (二) 16:50 (UTC)

問題1,直覺上,服務器內容遵守服務器實體所在地法律,基金會可以拒絕遵守其他地區的決定和導致服務被該地區屏蔽,以及對基金會官方機構的處罰。
問題2,判決引用方針不代表承認方針的法律效力,所以似乎不會存在方針影響管理員的決定是否合乎法律,引用只是佐證是否合乎情理。法律方針、用戶協議等除外。--YFdyh000留言2023年9月12日 (二) 17:42 (UTC)
提醒一下: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目前的內容和之前的內容涵蓋的範圍是不同的,過去是「不要對維基百科的其他用戶作出訴諸法律威脅」,也即在QQ群等站外渠道進行法律威脅違反當時還不是方針的NLT。2022年11月改成的目前版本是「不要在維基百科上發布法律威脅」,也即在QQ群等站外渠道進行法律威脅不違反此方針,但是違反Wikipedia:騷擾#維基外騷擾。--GZWDer留言2023年9月13日 (三) 11:58 (UTC)
我個人是這麼認為的,WMF首先會遵守基金會服務器所在地(主要是美國)的法律,另外也會尊重國外的一些通用法律(比如著作權法等),但是一些明顯無理取鬧的法律對於WMF顯然是不可接受的,比如臭名昭著的香港國安法以及中東部分國家的伊斯蘭教法。就目前而言,WMF對於外國法律首先會以人權為主要導向。--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3日 (三) 13:33 (UTC)
另外基金會和社群對於美國法律的具體執行通常為兩類(著作權和兒童保護)。除此以外在2010年的時候,FBI曾要求維基百科和WMF,刪除維基百科和維基共享資源關於FBI的徽章圖像,但是遭到了基金會的拒絕,理由是不侵犯著作權,但是後期共享資源貼出了商標警示模板。--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13日 (三) 13:43 (UTC)
所謂「基金會是否需要遵守」是想知道,美國以外的法院是否有辦法強制執行。--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4日 (四) 05:42 (UTC)
另外若有美國以外的法院判決基金會必須移除所有對原告不利的內容,即便有可靠來源且符合方針,也必須移除。也就是通過法律,在不遵守方針的情況下扭曲了維基百科的內容,基金會是否必須配合判決,美國以外的法院是否有辦法強制執行。
( π )題外話:如果有人利用法律扭曲維基百科符合方針的內容,是否應該設立方針,永久禁止採取此種手段的個人或實體編輯維基百科。--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4日 (四) 05:50 (UTC)
法務問題不應該問社群,而是直接寫信給基金會法務去問(英文不會的話,那就是另一回事)。不過上面都說了,基金會會優先響應(數據應用)服務器所在地(也就是阿什本、卡羅爾頓,可以排除掉其他所有邊緣緩衝節點,因為不實際保存或者處理數據)的法律,還有會遵守涉及著作權的法律,其他的話可能要基金會有沒這個意願。——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4日 (四) 09:05 (UTC)
強制執行要「手段」才能執行,除非通過司法互認,可以將其他地區的判例引進到美國並以符合美國法律的方式要求生效,這樣或者可以要求基金會進行處置,或者基金會進行適當的法律程序。但前路不行的話,只能通過其他方式阻止在地使用者去訪問來以滿足判例的實施?(好像類似的做法還真出現過?)——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4日 (四) 09:09 (UTC)
依據基金會法律部門的方針,基金會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會遵守美國以外的法律,包括案件無法被有效挑戰、為基金會或社群帶來風險,以及符合人權規範。
而依據過去基金會與社群的對話中透露,過去僅有少數美國以外的案件導致基金會不得不修改內容,其中三次是以辦公室行動來處理(相關例子)。基金會最近也表明他們會遵守歐盟的數位服務法案相關文章)。至於會否遵守中國法律,就個人來看,基金會近乎不可能會遵守一個禁止存取維基百科的國家的法律。謝謝。--SCP-0000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7:18 (UTC)
另外,基金會是傾向盡可能挑戰法院判決的,包括但不限於:維基媒體基金會控告美國國家安全局案挑戰土耳其政府封鎖維基百科的決定,以至近期挑戰俄羅斯法院罰款的判決等。--SCP-0000留言2023年9月14日 (四) 17:35 (UTC)

台灣的案例以及修訂不要訴諸法律威脅

有用戶向我提供了一個台灣的案例,另我深感震驚:[2][3][4]

我覺得台灣維基媒體協會真是躺著也中槍,台灣維基媒體協會只是台灣維基人組成的聯誼組織,既不控制維基百科網站本身,也不一定具有管理員權限。

是否應該修訂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以防管理員淪為被告。不論站內站外,所有未經社群爭端解決而採取法律行動的人將被永久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其註冊的所有賬號將被永久封禁(著作權、人身安全危險等必要法律行動除外)。--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4日 (四) 15:08 (UTC)

該案例純屬對維基百科結構不瞭解,是純粹的誤會而已,正常的法院根本就不會支持,也不會對你維造成絲毫損失,不必要因此而過度反應。當然在這裏就不得不順帶提及《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書(96年度偵字第17698號)》了(笑)。另外某立委向編輯維基的IP訴諸法律一事也可以討論一下,如果是某人惡搞習近平條目,結果被習下屬的警察部門和司法部門「解決」的話,那社群又如何看?--🎋🎍 2023年9月14日 (四) 15:39 (UTC)
習近平還真的採取了「法律行動」,見惡俗維基案,雖然不是維基百科。--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4日 (四) 16:00 (UTC)
該案例顯然檢察官也對維基百科結構不瞭解,檢察官是以「不符個資法處罰要件」不起訴,而不是告錯了人而不起訴,也就是如果符合個資法處罰要件,那麼可能台灣維基媒體協會就被檢察官當成了網站管理者WMF而起訴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14日 (四) 16:16 (UTC)
(※)注意:沒有方針可以防止管理員淪為被告。Wikipedia:不要訴諸法律威脅只適應於「法律威脅」,不威脅其他編者,而是直接提出法律訴訟,不受到方針管轄。維基百科也無權阻止任何一名編者對另一名編者提出訴訟。--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9月17日 (日) 04:20 (UTC)

Quinnie.wong案

Quinnie.wong所提出的內容Special:Diff/79024058

本人要求維基管理員儘快刪除該留言及本人之私隱,並且永久封禁該用戶

是否不僅以法律威脅了WMLO,同時也法律威脅了管理員必須按照他的要求處理?--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9月21日 (四) 03:34 (UTC)

感謝各位提醒,我已經根據提醒修改了措辭,謝謝。--Quinnie.wong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07:21 (UTC)
然而您在一些場外場合,似乎對處理仍然不滿。或者認爲「人身攻擊」等我的惡意。考慮到您表裏不一的態度,並且不知悔改。本人決定(+)支持將桐生君所列句子的後半句,適用在被提報人身上。——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2日 (五) 05:09 (UTC)
有一點離題,但想說Telegram賬戶並非個人資料(personal data),因為指直接或間接與一名在世的個人有關的、從該資料直接或間接地確定有關的個人的身分是切實可行的。如閣下在維基並沒有連結其他社交媒體,其實並沒有從該資料直接或間接地確定有關的個人的身分。
除此之外,在第九部—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屬罪行:「如任何人(披露者)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披露者的意圖,是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或披露者罔顧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披露者即屬犯罪。」問題點在於披露Telegram賬戶是否會令對該人的滋擾、纏擾、威脅或恐嚇;對該人的身體傷害或心理傷害;導致該人合理地擔心其安全或福祉的傷害;或該人的財產受損。但本人所視就應該最容易觸犯的是滋擾、纏擾、威脅或恐嚇。
認真說的話,WMLO並沒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幻柘留言2023年9月22日 (五) 05:58 (UTC)
謝謝您的意見。由於Telegram需要一個實名制的手機號碼注冊,所以實際上可以通過Telegram定位到我本人。
另外,WMLO多次在管理員佈告板/互助客棧公開我的Telegram,對我造成了滋擾和纏擾,並且令我擔心我的個人信息安全。
綜上所述,我認爲WMLO的行爲是違反了該條例的,謝謝。--Quinnie.wong留言2023年9月26日 (二) 07: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