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Sth60/試驗:香港公營房屋樓宇設計類型 - 康和式
康和式(英語:Concord),是香港公營房屋其中一系列之住宅建築設計,主要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規劃、設計及發展,而錦泰苑的康和單向型則由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規劃及設計。
歷史與概述
設計之誕生與緣由
康和式在1994年草擬[1],翌年發表[2][3],1997年初率先採用康和一型及二型於房屋項目設計[4],是隨著時代進步及為了改進香港公營房屋及資助房屋的質素、以及專為居者有其屋計劃而設計,是繼和諧式另一突破。
康和式系列設計均結合舊十字型、新十字型及和諧式、加以改良而成[5],當中晾衣架的位置設於客廳的窗戶,不再像和諧式置於廚房/小露台窗外、及新十字型置於浴室窗外,但是單位設計亦以普遍私人樓宇單位的長走廊設計作借鑒,因此實用率較其它大廈設計為低,僅有約65%實用率,儘管公用空間達到壓縮緊湊之果效。
另一個設計原因是要取代新十字型大廈[6];唯房委會不但沒有取代其,甚至在1999年着手改良新十字型之設計,並且發表1999年改良版本新十字型[7][8][註 1]。負責居者有其屋項目的建築師、可以選擇一併採用康和式及新十字型住宅設計,以供出售;同時基於新十字型之單位組合更具靈活,或因為希望善用項目發展潛力,部份原本計劃採用康和式的樓宇、最終改為採用新版本新十字型[9]。
設計簡述
大致分為3款,分別是康和一型、康和二型及單向康和型。
不論是大廈結構還是單位格局,均以當代私家樓宇為藍本(譬如康和一型的住宅樓宇結構就可能是以維景灣畔為藍本,或互相借鑒)。以單位來說,一律設有梗房,而3房單位更設有主人套房連套廁、甚至配備高品質的交樓標準(配置設備及基本裝潢、例如預先鋪置的木製地板、組合櫃、防水地磚等)。地下大堂設有質素不俗之燈飾、空氣調節等設備,部份屋苑甚至設置,與當代出租房屋之屋宇設備設計形成分野[5]。
現況
2000年,政府希望把輪候公屋時間縮減至三年及挽救香港樓市,因此需提高公屋供應及停售居屋,於是部份採用康和式的居屋屋苑紛紛改作公屋出租,當中包括逸東邨、富泰邨及天恆邨之康和一型樓宇(全屬計劃擬推出的居屋第23期乙)。同時受「孫九招」影響,許多仍規劃中的房屋方案最終放棄採用康和式,主要改用新和諧式與非標準設計大廈。
可惜的是,由於房委會鼓勵採用非標準設計大廈、欠缺盈餘及欲提高公屋居屋的互換性,於2014年12月推出及興建的新居屋暫時不再採納康和式設計。
康和一型(Concord 1, CC1)
一般為樓高41層(青宏苑僅有37層高、葵蓉苑僅有32層高)十字型大廈;大廈造型組織嚴密,電梯大堂為切角型,盡量引入天然光線及促進空氣流通,同時避免與隔鄰單位對望的情況;每層有8個單位,每翼設有2個單位,設有中央水電錶房;更可以將兩幢樓宇的地下部份合併、成為 "雙子星" 冷氣相連大堂。由於單位為預製梗房、3房單位設有主人套房連套廁、交樓標準不俗等,以致造價昂貴、令到單位售價(居屋)及租金(公屋)比其他樓宇設計為高。
樓宇類型 | 英語名稱 | 款式(Option) | 外形屬性(鳥瞰外形) | 設計時期 | 脫稿或發表時間 | 首批樓宇竣工(時間) | 最後一批樓宇竣工(時間) | 首批樓宇拆卸(時間) | 最後一批樓宇拆卸(時間) | 建築設計特色 | 著名例子 | 相片 | 圖則 | ||||||
---|---|---|---|---|---|---|---|---|---|---|---|---|---|---|---|---|---|---|---|
康和一型 | Concord 1 | 款式一(Option 1) | 十字形 | 1990年代 | 1994年(草擬)[1] 1995年(正式發表)[2][3][10] |
昌盛苑昌靖閣&昌兆閣(1999年) | 天頌苑頌波閣&頌浩閣(2008年) | 天恆邨、富泰邨、逸東邨、東旭苑、昌盛苑、天富苑、天頌苑、康逸苑、青宏苑、鯉安苑鯉景閣、彩明苑 |
| ||||||||||
款式二(Option 2) | 天頌苑(1999年) | 鯉安苑鯉欣閣(2002年8月16日) | 天頌苑、天盛苑、天恆邨、鯉安苑鯉欣閣、東旭苑、富泰邨、錦泰苑、愉翠苑、逸東邨 |
|
康和二型(Concord 2, CC2)
一般為樓高26至32層相連長型大廈,兩翼以電梯大堂相連,設有中央水電錶房;每層有6個單位,每翼設有3個單位,電梯大堂的設計下了心思、以盡量引入天然光線及促進空氣流通;單位為單一方向安排、令每戶均享有最佳坐向。
樓宇類型 | 英語名稱 | 款式(Option) | 外形屬性(鳥瞰外形) | 設計時期 | 脫稿或發表時間 | 首批樓宇竣工(時間) | 最後一批樓宇竣工(時間) | 首批樓宇拆卸(時間) | 最後一批樓宇拆卸(時間) | 建築設計特色 | 著名例子 | 相片 | 圖則 | ||||||
---|---|---|---|---|---|---|---|---|---|---|---|---|---|---|---|---|---|---|---|
康和二型 | Concord 2 | 款式一(Option 1) | 長板形(兩座一字形合成) | 1990年代 | 1994年(草擬)[1] 1995年(正式發表)[2][3][10] |
鳳庭苑(2001年) | 高翔苑高康閣(2004年) | 鳳庭苑、高翔苑 |
| ||||||||||
款式二(Option 2) | 和明苑和暢閣&和煦閣(1999年) | 愉翠苑(2001年) | 和明苑和暢閣&和煦閣、愉翠苑、天盛苑盛匯閣 |
和明苑和暢閣&和煦閣 |
|
每層設有6個單位,一般樓高40層。
此款樓宇主要建於接近高噪音來源的地盤,因為環保署規定凡交通噪音超過70分貝的地盤都需要提供隔音設施,設計時將在噪音來源的一邊劃作「非噪音敏感地帶(Non Noise Sensitive Zone)」,在此地帶內只能設置非噪音敏感設施(如:廚房、浴室、走廊、大廈服務設施等);而每層所有單位的廳房則為「噪音敏感地帶(Noise Sensitive Zone)」,須背向噪音來源設置。另外,位於樓宇最接近噪音來源兩旁的兩個單位向外打斜展開、互相交替形成銳角,以便把噪音反彈回源頭,減低噪音對住客的滋擾。
樓宇類型 | 英語名稱 | 款式(Option) | 外形屬性(鳥瞰外形) | 設計時期 | 脫稿或發表時間 | 首批樓宇竣工(時間) | 最後一批樓宇竣工(時間) | 首批樓宇拆卸(時間) | 最後一批樓宇拆卸(時間) | 建築設計特色 | 著名例子 | 相片 | 圖則 | ||||||
---|---|---|---|---|---|---|---|---|---|---|---|---|---|---|---|---|---|---|---|
康和單向型 | Concord Single Aspect | 非統型(特別設計) | 長板形(大字形) | 1990年代 | 錦泰苑二期(2000年) | 由興業建築師有限公司親自設計,以深井海韻花園、屯門大興花園及康和一型為藍本。
不過單位仍是採用房委會標準設計,而且僅提供2房單位設計,升降機有3部(其中1部為可通往所有樓層的消防升降機)。 |
錦泰苑二期 |
錦泰苑二期 |
| ||||||||||
統型 | 愉翠苑(2001年) | 東濤苑暉濤閣&映濤閣(2005年5月) | 由房屋署建築師設計,參照前代的非統型版本。
|
東濤苑暉濤閣&映濤閣、愉翠苑、鯉安苑 |
東濤苑暉濤閣&映濤閣 |
|
構思方案!?
目前只知悉備有兩款單位,相應樓宇建築設計不詳。
樓宇類型 | 英語名稱 | 款式(Option) | 外形屬性(鳥瞰外形) | 設計時期 | 脫稿或發表時間 | 首批樓宇竣工(時間) | 最後一批樓宇竣工(時間) | 首批樓宇拆卸(時間) | 最後一批樓宇拆卸(時間) | 建築設計特色 | 著名例子 | 相片 | 圖則 | ||||
---|---|---|---|---|---|---|---|---|---|---|---|---|---|---|---|---|---|
新康和式 | New Concord | 兩睡房(2-Bedrooms) | 1990年代 | 2000年 | (沒有興建) | 房委會單位模擬示範中心 - 原設計方案 |
| ||||||||||
三睡房(3-Bedrooms) |
評語
整體
《康和式大廈》是房委會建築師為提升香港公營房屋質素而設計之建築型號,在1995年首度發表,是繼和諧式、舊十字型及新十字型後之新作。
特色
這款大廈型號盡顯心思,借鑑了和諧一型、舊十字型及新十字型之特色,譬如:
- 切角設計
- 新十字型:"可伸展" 及 "單位布局與數目"
- 和諧一型:"十字切角"
- 舊十字型:"兩單位門口並排不對望"
優勝之處
- 1 借鑑私家住宅樓宇之單位格局,用途分野但不失優美。
- 2 具備套房設計,迎合住戶所需;另外因為有雙浴室、住戶可以區分使用浴室之對象。
- 3 梗房設計,預先提供房間間隔,若然住戶滿意、就毋須大費周章改裝住宅單位,可以省下一筆裝潢開支。
- 4
- 5
- 6
不足
- 1 雖然借鑑私家住宅樓宇之單位格局與其優點,卻連同借鑑單位 "隨房間數目增加而出現長走廊" 的缺點,儘管透過住戶之創意與智慧 "搭救" 、長走廊變得不再一無是處,但其用途畢竟不廣,故此單位內部出現長走廊、或會使單位實用率下降至約百分之65。(順帶一提,兩房間單位之走廊較三房間單位的走廊短,故此單位實用率或會較高。)
- 2 可惜"針無兩頭利",預先配置好的 "梗房設計" 對於部份住戶卻是煩惱之處,萬一住戶不愛原裝間隔,恐怕需重新花費改裝、費時費力。
- 3
- 4
- 5
- 6
總結
康和一型
《康和一型》是一款呈十字形之住宅建築設計,在1995年首度發表。
特色
這款大廈型號盡顯心思,借鑑了和諧一型、舊十字型及新十字型之特色,譬如:
- 切角設計
- 新十字型:"可伸展" 及 "單位布局與數目"
- 和諧一型:"十字切角"
- 舊十字型:"兩單位門口並排不對望"
優勝之處
- 1 借鑑私家住宅樓宇之單位格局,用途分野但不失優美
- 2 具備套房設計,迎合住戶所需;另外因為有雙浴室、住戶可以區分使用浴室之對象
- 3 梗房設計,預先提供房間間隔,可以省下一筆裝潢開支
- 4
- 5
- 6
不足
- 1 雖然借鑑私家住宅樓宇之單位格局,卻連同借鑑單位隨房間數目增加而出現長走廊的缺點,因為長走廊用途不廣,故此使單位實用率下降至約百分之65
- 2 可惜"針無兩頭利",梗房設計對於部份住戶卻是煩惱之處,萬一這些住戶討厭此間隔,恐怕需重新花費改裝、費時費力
- 3
- 4
- 5
- 6
總結
康和二型
《康和二型》是一款以相連為形式之住宅建築設計,在1995年首度發表。
特色
這款大廈型號盡顯心思,借鑑了和諧一型、舊十字型及新十字型之特色,譬如:
- 切角設計
- 新十字型:"可伸展" 及 "單位布局與數目"
- 和諧一型:"十字切角"
- 舊十字型:"兩單位門口並排不對望"
優勝之處
- 1 借鑑私家住宅樓宇之單位格局,用途分野但不失優美
- 2 具備套房設計,迎合住戶所需;另外因為有雙浴室、住戶可以區分使用浴室之對象
- 3 梗房設計,預先提供房間間隔,可以省下一筆裝潢開支
- 4
- 5
- 6
不足
- 1 雖然借鑑私家住宅樓宇之單位格局,卻連同借鑑單位隨房間數目增加而出現長走廊的缺點,因為長走廊用途不廣,故此使單位實用率下降至約百分之65
- 2 可惜"針無兩頭利",梗房設計對於部份住戶卻是煩惱之處,萬一這些住戶討厭此間隔,恐怕需重新花費改裝、費時費力
- 3
- 4
- 5
- 6
總結
康和單向型
《康和二型》是一款以相連為形式之住宅建築設計,在1995年首度發表。
特色
這款大廈型號盡顯心思,借鑑了和諧一型、舊十字型及新十字型之特色,譬如:
- 切角設計
- 新十字型:"可伸展" 及 "單位布局與數目"
- 和諧一型:"十字切角"
- 舊十字型:"兩單位門口並排不對望"
優勝之處
- 1 借鑑私家住宅樓宇之單位格局,用途分野但不失優美
- 2 具備套房設計,迎合住戶所需;另外因為有雙浴室、住戶可以區分使用浴室之對象
- 3 梗房設計,預先提供房間間隔,可以省下一筆裝潢開支
- 4
- 5
- 6
不足
- 1 雖然借鑑私家住宅樓宇之單位格局,卻連同借鑑單位隨房間數目增加而出現長走廊的缺點,因為長走廊用途不廣,故此使單位實用率下降至約百分之65
- 2 可惜"針無兩頭利",梗房設計對於部份住戶卻是煩惱之處,萬一這些住戶討厭此間隔,恐怕需重新花費改裝、費時費力
- 3
- 4
- 5
- 6
總結
參考的文獻
- ^ 1.0 1.1 1.2 香港房屋委員會. 1994-1995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員會. 1995年: 第25頁.
- ^ 2.0 2.1 2.2 香港房屋委員會. 1995-1996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員會. 1996年: 第31頁.
- ^ 3.0 3.1 3.2 New Cruciform Block – Revised Kitchen and Bathroom Layouts and Design Amendments (PDF). 香港房屋委員會. 2000-09-15.
- ^ 劉騏嘉、胡志華、李兆麟. 充分善用土地 (PDF). 香港: 立法局秘書處 - 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 1997-06-19: 24.
- ^ 5.0 5.1 香港房屋委員會. 1995-1996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員會. 1996年: 第31頁.
- ^ 香港房屋委員會. 2000-2001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員會. 2001年: 第26頁.
- ^ 香港房屋委員會. 1999-2000年度香港房屋委員會工作報告. 香港: 香港房屋委員會. 2000年: 第24頁.
- ^ 香港房屋委員會. Proposed Master Layout Plan and Project Development Budget for the Redevelopment of Lam Tin Estate Phases 7 & 8 (PDF): P.40. 2001-06-21.
- ^ 充分善用土地 (PDF). 立法局秘書處 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 1997-06-19 [2020-11-0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10-30) (中文(香港)).
- ^ 10.0 10.1 居屋計劃邁向2000年. 香港房屋委員會. 1995年.
備註
- ^ 有稱為 "1999年9月編訂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