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菲律賓師大特教糾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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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糾正案屬於監察院之公文,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無侵犯版權之問題。故糾正案摘要之段落應可在維基百科上保留。若仍不合維基百科之方針,刪除該段落後,條目應可繼續保留。Milka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1: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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