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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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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鎬(1421年—1484年),字叔高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侯官縣(今福建省福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正統乙丑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生平

正統六年(1441年),黃鎬舉辛酉科福建鄉試,正統十年(1445年),中進士,授監察御史[1]。正統十四年(1449年),按察貴州,當時靖遠伯王驥等自麓川還,軍無紀律,被苗族民軍圍困,險些陣亡。其後密奏朝廷,明景帝命保定伯梁珤率眾解圍。之後改為廣東按察司僉事、浙江按察使僉事[2]。成化初年,因舉薦升廣東布政司左參政,平定廣州民變,後升爲廣西布政使。之後以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歷任吏部左侍郎、右侍郎。成化十六年,升爲南京戶部尚書[3]。成化十九年(1483年),致仕,卒於途中。贈太子少保,諡襄敏[4]

參考文獻

  1. ^ 明史》(卷157):黃鎬,字叔高,侯官人。正統十二年以進士試事都察院。未半歲,以明習法律授御史。」
  2. ^ 明史》(卷157):「十四年按貴州。群苗盡叛,道梗塞。靖遠伯王驥等自麓川還,軍無紀律,苗襲其後,官軍大敗。鎬赴平越,遇賊幾死。夜跳入城,賊圍之。議者欲棄城走,鎬曰:「平越,貴州咽喉,無平越是無貴州也。」乃偕諸將固守。置密疏竹筒中,募土人間行乞援於朝,且劾驥等覆師狀。景帝命保定伯梁珤等合川、湖軍救之,圍始解。城被困已九月,掘草根煮弩鎧而食之,死者相枕籍。城卒全,鎬功為多。複留按一年。久之,遷廣東僉事,改浙江。
  3. ^ 明史》(卷157):成化初,以大臣會薦,擢廣東左參政。高、雷、廉負海多盜,鎬討平之。再遷廣西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曆吏部左、右侍郎。十六年拜南京戶部尚書。
  4. ^ 明史》(卷157):鎬有才識,敏吏事,理鹽政,多所厘剔,時論稱之。十九年致仕,道卒。贈太子少保,諡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