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昉
黃景昉(1596年—1662年),字可遠、太樨,號東崖,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東石蘗谷村人。明末政治人物,崇禎朝輔相五十餘人,是少數能克保令名者。
生平
黃中庸十六世孫。黃國彥之孫。[1]黃宗彝之子。明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生,七歲作《鴻雁麋鹿》。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入泮學,受教於黃瑞台,翌年(1615年)鄉試中舉。天啟五年(1625年)中進士二甲十八名,選庶吉士。當時魏忠賢專權,御史吳裕中被杖死,無人敢弔喪,唯景昉為其治喪。崇禎元年(1628年),授翰林院編修,參修《熹宗實錄》。崇禎三年(1630年),與吏科給事中鍾炌主考湖廣鄉試。崇禎四年(1631年)五月,回鄉丁憂,「家居二載」。崇禎七年(1634年),回京復職,升任詹事府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讀。崇禎十一年時,崇禎帝在經筵問用人之道,黃景昉提到推官成勇、朱天麟廉能素著卻不得考選,又為得罪的大臣鄭三俊辯護,最終使得鄭三俊獲釋,而成、朱二人也得到升遷。[2]
崇禎十四年(1641年),累遷至詹事兼掌翰林院事。崇禎十五年(1642年)正月,疏請召還修撰劉同升、編修趙士春。崇禎十六年,加太子少保、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3]崇禎十六年(1643年)九月因副都御史惠世揚案被明思宗責問,致仕歸里。崇禎十七年九月十六日,與黃道周、蔣德璟、林胤昌、周廷鑨等登游清源山。明亡後,蟄居家鄉,專心著述。南明唐王遣中書舍人陳翔敦聘黃景昉,不久告歸。[4]清康熙元年(1662年),病逝。[5]葬於磁灶山。
評價
- 《明史》評價:「莊烈帝在位僅十七年,輔相至五十餘人。其克保令名者,數人而已。」
- 陳盟雪《崇禎內閣行略》評價曰:「景昉恂恂雅飭,曲謹事上,雍容朝甯,內外安之,亦其際會然也。但年逾強仕,時値多艱,崎嶇里閈,良亦苦矣。」
著作
著有《館閣舊事》、《讀史唯疑》、《宦夢錄》、《經史要論》、《經史匯對》、《雙聲疊韻譜》、《古今明堂記》、《制詞》、《東崖詩稿》、《鹿鳩詠》、《燕楚游詠》、《國史唯疑》、《館寮十志》、《讀諸家詩評》、《御覽備邊略》等。黃景昉一生著述豐贍,有百萬言之多,生前謀刻未果,卒後多散佚。
注釋
- ^ 道光《晉江縣誌·卷之四十三》載,黃國彥「授新寧令,歷官紹興通判,終崇府長史」。
- ^ 《明史.黃景昉傳》載:「崇禎十一年,帝御經筵,問用人之道。景昉言『近日考選不公,推官成勇、朱天麟廉能素著,乃不得預清華選。』又言『刑部尚書鄭三俊四朝元老,至清無儔,不當久繫獄。』退復上章論之,三俊旋獲釋,勇等亦俱改官。」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51):「黃景昉,字太稚,亦晉江人。天啟五年進士。由庶吉士歷官庶子,直日講。崇禎十一年,帝禦經筵,問用人之道。景昉言「近日考選不公,推官成勇、朱天麟廉能素著,乃不得預清華選。」又言「刑部尚書鄭三俊四朝元老,至清無儔,不當久系獄。」退復上章論之,三俊旋獲釋,勇等亦俱改官。景昉尋進少詹事。嘗召對,言:「近撤還監視中官高起潛,關外輒聞警報,疑此中有隱情。臣家海濱,見沿海將吏每遇調發,即報海警,冀得復留。觸類而推,其情自見。」帝頷之。十四年以詹事兼掌翰林院。時庶常停選已久,景昉具疏請復,又請召還修撰劉同升、編修趙士春,皆不報。十五年(1642年)六月召對稱旨,與蔣德璟、吳甡一起進入內閣辦事。明年並加太子少保,改戶部尚書、文淵閣。」
-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51):「南京操江故設文武二員,帝欲裁去文臣,專任誠意伯劉孔昭。副都御史惠世揚遲久不至,帝命削其籍。景昉俱揭爭,帝不悅,遂連疏引歸。唐王時,召入直,未幾,復告歸。國變後,家居十數年始卒。」
- ^ 《檗谷黃氏族譜》記載:「(景昉)臥病三日,絕粒不呼醫,易簀之夕,口占二詠曰『國亡身合殉,家破弟先歸。傷心陵北望,松柏不成圍』『嬉遊皆假合,啼笑亦隨緣。耿耿孤明處,佯狂二十年』。索紙筆於膝上疾書,遂擲筆而逝。」
參考書目
- 《檗谷黃氏家譜·景昉公傳》
- 乾隆《泉州府志》
- 朱曦林,《綸扉宦夢:黃景昉與晚明政局》
- 朱曦林. 黃景昉見存著作考述 [J]. 古籍整理研究學刊.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