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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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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可大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廣東廣州府番禺縣
出生己丑年正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梁氏,封安人加宜人
親屬(子)朝觀、朝賁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黃可大(1529年—?),字士弘,號璧川,廣東廣州府番禺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卯科(1555年)廣東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六十九名進士[1][2]。戶部觀政,授戶部主事,四十一年升員外、郎中,四十二年升福建僉事,四十五年升湖廣右參議,隆慶二年(1568年)十月升廣西副使。萬曆元年(1573年)六月復除江西副使,整飭饒州。四年四月升廣西右參政,尋以去歲十二月盜劫淮府建昌王奪其印而守臣匿不以聞,被神宗察覺,副使黃可大、知府陳吾德被降邊方雜職。

家族

曾祖黃繼祖;祖父黃璉;父黃文相,贈戶部主事加贈僉事。母梁氏,封太安人加宜人[3]。弟可造、可久、可謀、可訓。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