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頁的主題是1946年—1948年存續的馬來亞政治實體。關於其繼承者,請見「
馬來亞聯合邦 」。
馬來亞聯邦 (英語:Malayan Union ,1946年—1948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戰 之後,英國 殖民 政府為整合英屬馬來亞 而實行的聯邦制 英國皇家殖民地 ,由第一任總督 愛德華·占德 在1946年4月1日宣布成立。後來在馬來人 民族主義 高漲的反對聲浪下,於1948年1月31日終止,由馬來亞聯合邦 所取代。
馬來亞聯邦由馬來聯邦 、馬來屬邦 與原屬海峽殖民地 的檳城 、馬六甲 組成,共11個州屬。
背景
1945年10月,二戰 結束,英國軍部有意成立馬來亞聯邦(計劃已於最早公元1944年5月呈於當時的戰爭內閣)。同一月哈羅德·麥克米歇爾爵士(Sir Harold McMichael)受委負責獲取各州統治者批准成立馬來亞聯邦(使用不合法手段)。他很快成功獲取各統治者之批准。馬來亞聯邦方案剝奪許多馬來統治者之政治權利,惟馬來統治者因有於日治時期 與日軍 合作之嫌,怕受英殖民政府對付而王位遭罷黜,故同意該方案。
成立
公元1946年4月1日,馬來亞聯邦成立,愛德華·真特爵士(Sir Edward Gent)為其總督,吉隆坡為其首府。
制度
馬來民族運動
馬來人 (巫來由人)反對馬來亞聯邦通過報紙,和平集會。
1946年1月23日,翁惹化 投書《馬來前鋒報》,呼籲馬來人 反對成立馬來亞聯邦。
1946年5月11日,全馬來亞馬來民族大會第三次會議成立馬來民族全國統一機構(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簡稱巫統(UMNO),由翁惹化擔任主席。
廢除
1948年1月30日, 英國 廢除馬來亞聯邦,被馬來亞聯合邦 取代
註釋
參考來源
參見
北美洲
1. 同美國共同占據。
2. 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 》通過,加拿大和其他英國自治領 獲准成立自治政府。
3. 1934年放棄自治 ,但法理上仍為自治領,直至1949年加入加拿大 。
非洲
6. 國際聯盟託管地 。
7. 自治的 南羅得西亞於1965年單方面宣布獨立(羅得西亞 )並作為一個不受承認的國家持續存在,直至1979年《蘭開斯特府協議》。1980年獨立受到承認後,津巴布韋為英聯邦成員,直至2003年退出。
南極洲和南大西洋
14. 自2009年起為聖赫勒拿、阿森松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 的一部分;阿森松島(1922起)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1938起)前為聖赫勒拿的附屬地。
15. 1908年宣稱;1962年建立英屬南極領地,1985年建立南喬治亞和南桑威奇群島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