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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爾曼·索爾夫住宅

座標36°4′7″N 120°19′30.5″E / 36.06861°N 120.325139°E / 36.06861; 120.32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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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爾曼·索爾夫住宅
赫爾曼·索爾夫住宅舊址,2016年9月
概要
類型建築物
地點青島市市南區
地址齊東路1號
座標36°04′07″N 120°19′30″E / 36.0686°N 120.325°E / 36.0686; 120.325
起造1909年
擁有者赫爾曼·索爾夫
設計與建造
建築師舒備德
地圖
地圖

36°4′7″N 120°19′30.5″E / 36.06861°N 120.325139°E / 36.06861; 120.325139 赫爾曼·索爾夫住宅,或稱延國符舊宅[1],是位於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齊東路1號的一座住宅,建於1909年,最初為青島德占時期德國人赫爾曼·索爾夫的住宅,後來先後成為日本駐青島總領事館職員宿舍、延國符宅邸,現為民居,為市南區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歷史

齊東路1號建於1909年5月至12月,由德國建築師舒備德設計,最初為膠澳總督府碼頭管理局(Kajenverwaltung)局長赫爾曼·索爾夫(Hermann Solf)的住宅[2][3]。1914年日軍占領青島後,索爾夫於1915年攜家眷離開青島[4]。1922年北洋政府收回青島主權後,該樓為日本駐青島總領事館保留財產,作為領事館官員住宅使用[1][5]。1945年日本投降後,該樓應已作為敵產由國民政府接收。1948年,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魯青分署署長、國軍中將延國符購入該樓居住[1][6]。1950年1月至1953年7月,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即今中國共青團)青島市團校曾在此辦學,後遷至湖北路17號共青團青島市委辦公樓[7][8] 。該樓現為民居。2006年5月20日,該建築列入第二批青島市歷史優秀建築[9]。2009年7月27日,該建築以「日本使館宿舍舊址」之名列入市南區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一般不可移動文物)名錄[10]

建築特色

索爾夫住宅(右)與大法官克魯森住宅(左),1910年代

齊東路1號建築面積約396平方米,樓高2層,有閣樓和地下室,磚石木結構。花崗岩砌基,黃色水刷牆,四坡屋頂,局部為蒙莎屋頂英語Mansard roof,覆紅瓦,開矩形老虎窗。南北兩側各有一處入口,門窗均為矩形[1]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1.3 青島市文物局 (編). 《今古和声:青岛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辑录》. 北京: 文物出版社. 2011. ISBN 978-7-5010-3369-0. 
  2. ^ Dr. Helga Landau. Schubart, J. Heinrich F. (1878-1955) – Dr.-Ing., Architekt und Ministerialdirigent. tsingtau.org. 2017-05-01 [2022-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4). 
  3. ^ 李慧. 她外祖父设计了青岛观象台. 青島早報. 2018-09-14 [2022-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27). 
  4. ^ Wilhelm Matzat. Solf, Hermann (1860 – 1926), Leiter der Kajenverwaltung. tsingtau.org. 2009-01-27 [2022-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17). 
  5. ^ 魯海. 《青岛老楼故事》. 青島: 青島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52-1806-7. 
  6. ^ 魯海. 《青岛老街故事》. 青島: 青島出版社. 2015. ISBN 978-7-5552-1805-0. 
  7. ^ 共青团青岛市团校校史. 共青團青島市團校官網. 2016-12-15 [2022-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17). 
  8. ^ 校址变迁. 共青團青島市團校官網. 2012-04-09 [2022-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17). 
  9. ^ 青島市規劃局 青島市文化局. 关于公布青岛市第二批历史优秀建筑的通知(青规字〔2006〕72号). 青島政務網. 2006-05-20 [2024-0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26). 
  10. ^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南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青島市市南區政務網. 2009-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