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廷臣
莊廷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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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左布政使 | |
籍貫 | 鎮江府金壇縣 直隸常州府武進縣民籍 |
字號 | 字龍祥,號寧宇 |
出生 | 丙子十一月二十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龔氏(贈孺人),繼娶孔氏(贈孺人)、濮氏(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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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廷臣(1576年—?年),字龍祥,號寧宇,直隸常州府武進縣民籍,鎮江府金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由學生中式癸卯科應天鄉試第九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第四名,第三甲第四十一名進士。吏部觀政,授浙江溫州府永嘉縣知縣,四十三年乙卯本省同考,四十四年丙辰行取留部,八月陞禮部精膳司主事。歴祠祭司郎中,出為江西湖東道副使,天啓六年四月升湖廣下荊南道右參政,七年十月升廣東按察使、分守廣南道,崇禎初歷任浙江右布政使分守金衢道、湖廣右布政使分巡鄖襄道、湖廣左布政使。分守鄖陽時,議建魏忠賢生祠,廷臣獨爭之力。與兄莊起蒙、莊起元著有《四書詩經道窽》。
家族
曾祖莊齊,祖莊憲,父莊以蒞,庠生,敕贈文林郎知縣;母張氏(敕贈孺人)。永感下。兄起蒙(庠生);莊起元(同科進士、南戶部主事),弟廷弼(儒士);起光(把總);鳴謙(丙午亞魁);廷祥;撝謙(乙卯舉人)。子春先(府庠生);瑞先;魁先;長慶[1]。
參考資料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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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陸問禮 |
明朝永嘉縣知縣 萬曆三十八年-四十四年 |
繼任: 康四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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