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邦奇
胡邦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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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按察使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
出生 | 乙未九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王氏,贈孺人;繼配王氏,封孺人 |
親屬 | (子)為臣、純臣、維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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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邦奇(1535年—?),字君才,號星嶽,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七十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十名進士[1][2]。吏部觀政,本年六月授承天府推官,隆慶二年(1568年)八月升吏部主事,四年三月升員外,五年六月升郎中,六年二月升湖廣右參政,萬曆三年(1575年)六月升按察使,五年正月考察致仕。
家族
曾祖胡皎;祖父胡汝脩;父胡化,散官封推官;母沈氏,封孺人[3]。兄邦彥、弟邦用(庠生)、邦宰、邦才、邦治。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