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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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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文
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
籍貫遼東瀋陽衛
浙江嚴州府壽昌縣軍籍
字號字子尚,號松麓
出生癸巳九月十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翁氏,累贈宜人;繼配李氏,累封宜人
親屬(子)宗堯、宗舜、宗孟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胡同文(1533年—?),字子尚,號松麓,遼東瀋陽衛人,浙江嚴州府壽昌縣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鄉試第四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二十四名進士[1][2]。兵部觀政,本年八月授刑部主事,隆慶二年(1568年)九月升員外,三年三月升郎中,四年升瑞州府知府,萬曆三年(1575年)六月升廣東副使,丁憂。七年九月復除江西湖西道副使,十年十二月以萎薾緝賊不前調簡,十三年十二月補山東副使,十五年五月升江西左參政,十一月患病致仕。

家族

曾祖胡仕弘;祖父胡杞,府經歷;父胡遷,廩生封刑部員外郎;母洪氏,累封宜人[3]。弟同道、同陞、同寅。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鄧之屏
明朝瑞州府知府
1570年-1575年
繼任:
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