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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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也納仲裁是1938年及1940年兩次仲裁的名稱。當時以大匈牙利作為主要政策的匈牙利王國由攝政王霍爾蒂·米克洛什領導。德國與義大利和平實現了其領土主張。一戰結束後,根據1920年的特里亞農條約,匈牙利失去今斯洛伐克、烏克蘭和羅馬尼亞的領土;裁決容許她占領這些一直想重獲的領土。德國和意大利對匈牙利的裁決使匈牙利在第二次維也納裁決後就簽署三國同盟條約加入了軸心國陣營。
第一次維也納仲裁
1938年11月2日,根據這次裁決,納粹德國和意大利迫使捷克斯洛伐克將斯洛伐克南部及喀爾巴阡魯塞尼亞割讓給匈牙利。這塊地區原本是匈牙利王國的固有領土,不過民族成分卻主要是烏克蘭人和斯洛伐克人;匈牙利在和納粹德國結盟之後,德國為了補償匈牙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損失的領土,因此把這塊爭議地區直接給匈牙利,因為當時喀爾巴阡魯塞尼亞、斯洛伐克屬於捷克,捷克斯洛伐克被德波兩國瓜分後,德國成立了傀儡政權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伐克只能聽命於德國,導致匈牙利可以合理趁虛而入。
第二次維也納仲裁
1940年8月30日,根據這次裁決,德國和意大利迫使羅馬尼亞將特蘭西瓦尼亞一半 (也因此稱為北特蘭西瓦尼亞)割讓給匈牙利。這塊地區的民族成分以匈牙利人為主,只有少部分羅馬尼亞人,並且原本這塊領土就屬於匈牙利王國,所以匈牙利方面當然把此視為天經地義,更何況有強大的德國作為盟友撐腰;另外,德國元首希特拉亦希望避免匈牙利和羅馬尼亞兩國發生戰爭以及潛在的蘇聯干涉匈羅衝突,威脅到羅馬尼亞的油田。匈牙利不惜一切為了扭轉特里亞農條約訂立以來之局面,裁決劃出多民族地區給匈牙利與羅馬尼亞,導致兩國大量人口遷居,令古舊的社會經濟單位分裂,不過也間接讓匈牙利在民族版圖上能完全統一,實現了匈牙利民族的復興,不過這只有在二戰中的曇花一現。
除此之外,在9月7日,根據克拉約瓦條約,羅馬尼亞將南多布羅加讓與保加利亞。該地在1878至1913年是保加利亞領土,但保加利亞在第二次巴爾幹戰爭失敗後割讓給羅馬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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