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軾 (天順進士)
王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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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書 | |
籍貫 | 湖廣承宣佈政使司公安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用敬 |
諡號 | 襄簡 |
出生 | 正統四年(1439年) 湖廣公安縣 |
逝世 | 正德元年(1506年) 湖廣公安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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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軾(1439年—1506年),字用敬,湖廣公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兵部尚書。
生平
王軾為天順八年(1464年)進士,授大理右評事,遷任右寺正。在四川登記囚徒時,為百餘人平反,升任四川副使。因事被中傷下獄,真相大白後複官,改職陝西。
弘治初年,升四川按察使。弘治三年(1490年),遷南京右僉都御史。八年(1495年),升右副都御史,總理南京糧儲事務,不久,巡撫貴州。次年,入京任大理寺卿,奉詔與刑部裁定條例,頒行天下。
弘治十三年(1500年),王軾拜為南京戶部尚書。不久,任左副都御史,總督貴州軍務,鎮壓苗族女土司米魯起事,大勝還朝。孝宗大喜,賞賜有加,加封太子少保。後改南京兵部尚書,參與機務。王軾屢次請求致仕,均不被批准。武宗登極後,因病再次請歸。朝廷下詔,加太子太保,榮譽歸里。正德元年(1506年)卒。朝廷追贈太保,諡襄簡。《明史》有傳。[1]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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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二》,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 ^ 《明史·列傳第六十》:王軾,字用敬,公安人。天順八年進士。授大理右評事,遷右寺正。錄囚四川,平反百餘人,擢四川副使。歲凶,請官銀十萬兩為糴費。以按嘉定同知盛崇仁贓罪,被訐下吏。事白,還職,改陝西。
弘治初,擢四川按察使。三年遷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進右副都御史,總理南京糧儲,旋命巡撫貴州。明年入為大理卿,詔與刑部裁定條例頒天下。
十三年拜南京戶部尚書。尋命兼左副都御史,督貴州軍務,討普安賊婦米魯。時鎮守中官楊友、總兵官曹愷、巡撫錢鉞共發兵討魯,大敗於阿馬坡。都指揮吳遠被執,普安幾陷。友等請濟師,乃以命軾。軾未至,而友等遣人招賊。賊揚言欲降,益擁眾攻圍普安、安南衛城,斷盤江道,勢愈熾。又乘間劫執友。右布政使閭鉦,按察使劉福,都指揮李宗武、郭仁、史韜、李雄、吳達等死焉。
軾至,以便宜調廣西、湖廣、雲南、四川官軍、土兵八萬人,合貴州兵,分八道進,使致仕都督王通將一軍。十五年正月,參將趙晟破六墜寨。賊遁,過盤江。都指揮張泰等渡江追擊,指揮劉懷等遂進解安南衛圍,而愷、通及都指揮李政亦各破賊寨。賊還攻平夷衛及大河、扼勒諸堡,都御史陳金以雲南兵御之。賊遁歸馬尾籠寨。官軍聚攻益急,土官鳳英等格殺米魯,餘黨遂平。用兵凡五月,破賊寨千餘,斬首四千八百有奇,俘獲一千二百。捷聞,帝大喜,嘉勞。召還京,賜賚有加,錄功,加太子少保。已,改南京兵部,參贊機務。連乞致仕,不允。武宗立,遇疾復請。詔加太子太保。賜敕乘傳歸。卒,贈太保,諡襄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