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琪(1912年—1990年),女,江蘇無錫人,生於直隸(今河北)柏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學家,延安整風運動期間曾與丈夫被劃入「王實味五人反黨集團」。曾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第二、五屆全國政協委員。[1][2][3]
丈夫陳傳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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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第二屆執行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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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4月-1957年9月 | |
名譽主席 | |
主席 | |
副主席 | |
秘書長 | 章 蘊(兼) |
副秘書長 | |
書記處[注 1] | |
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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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第四屆理事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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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0月-文革期間 | |
名譽會長 | |
會長 | |
副會長 | |
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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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處第一書記 | |
書記處書記 |